维基百科讨论:防滥用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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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濫用過濾器

防濫用過濾器近日啟用,本意為防止破壞、防止孤立條目和防止小小作品,然而卻給編者帶來極大困擾,昨天本人創立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列表時,當時一如過往於寫好引言後儲存,但卻彈出「請勿在維基百科創主短小條目」一句,於是只好加上一些不太有用的資料,這時又彈出「條目定要有分類」一句,於是只好把當時只有二句的條目分類至Category: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Category: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並因位元組不足而再加上一個Reference,這時又彈出「找到Reference標示但找不到顯示」一句,只好又加上參考一節,結果便浪費了我十五分鐘。由於我家電腦經常於網上連線「跳線」,故要經常儲存,防濫用過濾器令资料失落大增,所以我在此討論廢除部分過濾器。窗簾布(議會廳) 2009年4月11日 (六) 03:34 (UTC)[回复]

“没有分类”这一点在下以为要保留。因为给页面分类也是指引中说明的;有<ref>而没有<references />则纯粹是阁下的疏忽,至于“过短”,若您执意建立,再点击“提交”就可以了。当然“过短”这一条可以考虑移除,因为小小条目也是一个条目的开始,它至少有30天的宽限期。—Ben.MQ 2009年4月11日 (六) 05:05 (UTC)[回复]

该过滤器可以让我们更好的编写条目,我也遇到你说的问题。但我觉得这并非大问题,反而可以让我更认真地对待。—Dingar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0:32 (UTC)[回复]

的确还有可以改进的余地,至少让警告信息一次同时出现,这样会更友好一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1日 (六) 18:50 (UTC)[回复]
这个可能和语句的顺序有关,我调整了一下各个过滤器的语句顺序,看看是否好一些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1日 (六) 19:04 (UTC)[回复]
同意一次显示所有警告信息,同时能否有忽略警告信息的设置,因为我用的也很不舒服,以往我习惯了先发布最后再修正的方式,而且我这里网络有时不畅,如果老因为警告信息发布不出,挺怕编辑失败的(没线下保存的好习惯)。-孙学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21:52 (UTC)[回复]
只针对非autoconfirmed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4月12日 (日) 01:13 (UTC)[回复]
根据这几天我在互助客栈观察的情况,这个过滤器确实给不少人带来过困扰。建议以后要引入这种东西的时候要先过一段实验期,也就是只给管理员弹出相关信息,否则新手遇到类似的困难会很打击积极性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4月14日 (二) 14:20 (UTC)[回复]

防滥用过滤器能否再智能些

在下最近在撤销条目雲國的破坏时被防滥用过滤器警告:“[”或“]”缺少没有wikify。不知过滤器是否能识别撤销回退操作,如果能,建议过滤器不要监视这两类编辑--Leon3289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10:51 (UTC)[回复]

目前AF不能检查rollback操作,我还交了错误报告……bugzilla:19835--Liangent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11:11 (UTC)[回复]
哦,是这样,那就只能等MediaWiki更新了--Leon3289 (留言) 2009年8月7日 (五) 14:14 (UTC)[回复]

能不能在預覽的時候就觸發?

及早發現及早治療—Hkhk59333 (留言) 2009年11月6日 (五) 00:02 (UTC)[回复]

能否在用戶觸發過濾器時告知不可靠的鏈接?

過濾器有個不好的地方就系沒告知哪些鏈接是觸發過濾器的,

只是草草地告知用戶哪些是不可靠來源,

看過濾器運作日志也很難發現,

以後能否在用戶觸發過濾器時告知哪些鏈接是不可靠的鏈接?(我指的是細分到哪一個鏈接) 以及日後過濾器的運作能透明化,好讓用戶注意這些問題。

——Porsche 911GT2 (留言) 2010年1月30日 (六) 11:17 (UTC)[回复]

有關防濫用過濾器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有大量過濾器,當中約一半為「隱密」。不知從那一個MediaWiki版本起,那些「隱密」過濾器的觸發次數及觸發記錄變為僅管理員可見,這樣不是對於其他用戶初步了解做成了困難嗎?-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13日 (日) 11:48 (UTC)[回复]

这过滤规则是隐藏的。为了防止破坏者找到其规律而绕过。乌拉跨氪 2012年5月13日 (日) 11:53 (UTC)[回复]
過濾規則隱藏不是大問題,問題是當有關編輯為何被過濾掉的詳細信息連自動確認用戶(即帶有abusefilter-log-detail權限的用戶)都不能查閱的時候,未免對於反破壞少了一個作用。(~)補充:abusefilter-log-detail允許用戶在Special:滥用日志點選「詳細資訊」或「檢查」並查閱詳情。(或許可以向具有回退權限的用戶下放相關權限?但不知軟件能否做到)-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13日 (日) 12:59 (UTC)[回复]
有个abusefilter-view-private(查看被标记为隐藏的过滤器,能编辑过滤器的用户已自动拥有)。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13日 (日) 13:10 (UTC)[回复]
详见bugzilla:33380为何。至于是否开放上述权限予回退员,我觉得有讨论空间。就我自己而言,基本上很少碰-Lakokat 2012年5月13日 (日) 13:14 (UTC)[回复]
這我知道...但目前問題是,對於自動確認用戶來說,[1][2][3]是無效的,只能看到所有被過濾的編輯,而不是特定過濾器的記錄。我認為這種方式,或會降低自動確認用戶能參與反破壞的功能。P.S. @Lakokat: bug作為開頭會連結至bug語維基百科的...-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13日 (日) 13:16 (UTC)[回复]
手误,见笑了。-Lakokat 2012年5月13日 (日) 13:23 (UTC)[回复]

建議直接向回退員開放abusefilter-view-private,以便他們協助透過有關過濾器得出的結果協助反破壞、查閱詳細過濾日誌;回退員現在的門檻已經足夠,值得信任。不知大家如何看?-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13日 (日) 14:09 (UTC)[回复]

我覺得向回退員開放該權限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問題。只是我比較好奇真正的實用性如何?--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5月16日 (三) 15:32 (UTC)[回复]
我觉得有用,值得开放。记得以前非公开的过滤器触发日志自动确认用户能看到的,我有时会去看触发日志,寻找破坏用户未被检测到的破坏。--YFdyh000 2012年5月16日 (三) 16:15 (UTC)[回复]
借檢閱一個「隱密」的過濾日誌,了解特定用戶破壞的特性,從而嘗試根據資料尋找未被回退的破壞。以前「隱密」過濾日誌是向自動確認用戶開放的。-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17日 (四) 10:06 (UTC)[回复]
支持。--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00:24 (UTC)[回复]
回退权门槛很低,万一一不小心随口就把过滤方式写出来了。Ben.MQ 2012年5月20日 (日) 15:03 (UTC)[回复]
现在的软件能否实现允许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触发日志,但不能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过滤条件和日志详情的权限设置?就像以前一样。看看经常触发过滤器的用户贡献也能反破坏,触发详情平常没人会去看吧。--YFdyh000 2012年5月21日 (一) 02:50 (UTC)[回复]
我看详情,只看日志项对调整过滤器写法一点用都没有。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21日 (一) 04:41 (UTC)[回复]
哦,我指的是给非管理员通过滥用日志寻找破坏者未被发现的破坏的能力的权限。--YFdyh000 2012年5月21日 (一) 06:54 (UTC)[回复]
那几个spam没用的,都是新用户名,除了被拦下来的东西一点编辑都没有的。Liangent (留言) 2012年5月21日 (一) 07:59 (UTC)[回复]
我没说那几个过滤器。其实我也没看过几次,就看过几次103、104的触发日志看看有没有漏掉/被绕过的,如果不开放也没什么。--YFdyh000 2012年5月21日 (一) 08:58 (UTC)[回复]
┌───────────────────────┘
现在的软件能否实现允许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触发日志,但不能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过滤条件和日志详情的权限设置?(:)回應不能。-HW 歡迎參觀新用戶頁 2012年5月21日 (一) 13:36 (UTC)[回复]

討論數周了,大家有任何結論嗎?-HW 2012年5月30日 (三) 14:04 (UTC)[回复]

還是沒有結論...orz--HW 2012年6月9日 (六) 08:42 (UTC)[回复]

無反對則可視為通過,九號一週之後去申請吧……--J.Wong 2012年6月13日 (三) 17:36 (UTC)[回复]

(-)反对公开。乌拉跨氪 2012年6月13日 (三) 17:48 (UTC)[回复]

其實再細閱一下討論,就會發現社群共識為可以查紀錄,唯不可展露觸發條件及其他詳情。然而HW君已表明不可。至於社群認為解決辦法是垂詢於管理員,抑或允許其他管理人員擁有此權,則討論未詳,建議各位集中於此。--J.Wong 2012年6月14日 (四) 06:08 (UTC)[回复]

要不要我去再拆一个权限出来啊(需要一些时间)?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14日 (四) 15:48 (UTC)[回复]
現在是:幾乎所有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回退員)查閱隱密過濾器的日誌,不過只有約一半的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查閱隱密過濾器的詳情,其餘一半則認為只應由管理員查閱。其實如果再拆權限,會否對其他維基甚至非WMF wikis做成影響?這點我沒所謂。-HW 2012年6月15日 (五) 12:08 (UTC)[回复]

gerrit:11744 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17日 (日) 08:26 (UTC)[回复]

bugzilla:37679 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18日 (一) 11:10 (UTC)[回复]

是不是已經加入了(我看不到,因為剛去申請回本地的回退權限)-HW 2012年6月20日 (三) 10:24 (UTC)[回复]
好像还是看不了。--MakecatTalk 2012年6月21日 (四) 00:27 (UTC)[回复]
看似要等待到下一個MediaWiki版本(MediaWiki 1.20 wmf6),是不是...-HW 2012年6月21日 (四) 02:57 (UTC)[回复]
不是,等到下一次更新AbuseFilter扩展。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21日 (四) 06:34 (UTC)[回复]
即是何時?-HW 2012年6月21日 (四) 06:37 (UTC)[回复]
不知道……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21日 (四) 06:41 (UTC)[回复]
Wednesday, July 4. Liangent留言 2012年6月28日 (四) 03:19 (UTC)[回复]
被提前到星期一了。-HW 2012年6月30日 (六) 07:22 (UTC)[回复]
已经有查看链接了,但还是看不了,现在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日志跟查看所有日志效果一样。--YFdyh000 2012年7月2日 (一) 22:12 (UTC)[回复]
好像我没动筛选框的代码,只是Special:滥用日志/570215能用……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3日 (二) 02:58 (UTC)[回复]
gerrit:14008Liangent留言 2012年7月3日 (二) 03:16 (UTC)[回复]

有些防滥用过滤器没有考虑nowiki标签

如题,刚刚找了两个过滤器测试,发现只需用nowiki便可绕过之,详细如下。

另外,我怀疑html注释语句<!-- -->也有同样的效果。不过懒得测试了,困死了。

以上。没怎么在!(article_namespace == 0)的地方写过这么长的东西呢,如果有什么问题还请见谅。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1月25日 (三) 19:02 (UTC)[回复]

注释

  1. ^ 准确地说是“非管理员且非确认用户”,但后者在中维太少见,为保证简洁故略去

有关用户贡献中“滥用日志”一词的修改

近期有几位用户(包括在下)反映,用户贡献中的“滥用日志”一词有些不妥。“滥用日志”和“防滥用过滤器日志”有着严重的意义分歧;“滥用”一词带有贬义,而亦有新用户表示每次看到“滥用日志”时会觉得紧张和不适,误认为自己的编辑有疏漏。现征求社群意见,希望社群能考虑“滥用日志”的替代用词。--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2月6日 (二) 01:46 (UTC)[回复]

个人的建议是“过滤器日志”。--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2月6日 (二) 01:46 (UTC)[回复]
(+)支持燃 灯巡查傀儡 2018年2月6日 (二) 01:50 (UTC)[回复]
(+)支持--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2月6日 (二) 02:00 (UTC)[回复]
(+)支持 过滤器日志 Bluedeck 2018年2月6日 (二) 06:59 (UTC)[回复]
(+)支持--YFdyh000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0:25 (UTC)[回复]
如果得到共识,应当在此处(简体翻译)此处(繁体翻译)更改翻译。——꧁༺星耀晨曦༻꧂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09:04 (UTC)[回复]
谢谢你!--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2月6日 (二) 14:40 (UTC)[回复]
@星耀晨曦:英文為Abuse log而非Filter log,如要修改建議只修改本地,反對至translatewiki修改。--Xiplus#Talk 2018年2月10日 (六) 04:54 (UTC)[回复]
emmm。我对修改哪里没有偏向。——꧁༺星耀晨曦༻꧂留言2018年2月10日 (六) 09:32 (UTC)[回复]
(+)支持修改。另一个建议是改为“编辑过滤器日志”。--Tiger(留言2018年2月6日 (二) 12:05 (UTC)[回复]
易误解为动词的“编辑”。--YFdyh000留言2018年2月7日 (三) 09:40 (UTC)[回复]
啊,没错。--Tiger(留言2018年2月10日 (六) 06:54 (UTC)[回复]
支持「過濾器日誌」。--J.Wong 2018年2月6日 (二) 14:04 (UTC)[回复]
(+)支持有道理。Abacn留言2018年2月7日 (三) 00:16 (UTC)[回复]
(+)支持“过滤器日志”,总感觉“滥用日志”这个词怪怪的。--暗中观察的RabbitMeow 与兔喵对话 風の辿り着く場所 2018年2月7日 (三) 03:01 (UTC)[回复]
(+)支持 新方案过滤器日志,并且顺序为日志-封禁日志-过滤器日志
(+)支持改为“过滤器日志”或“编辑过滤器日志”。--Lanwi1(留言) 2018年2月8日 (四) 01:11 (UTC)[回复]
(+)支持(▲)同上Lanwi1 --云间守望 2018年2月8日 (四) 05:01 (UTC)[回复]
即无反对意见,公示7日之后进行修改...--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2月9日 (五) 19:13 (UTC)[回复]
话说,这个修改应该去translatewiki吧?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2月14日 (三) 10:23 (UTC)[回复]
User:hat600英文為Abuse log而非Filter log,建議只修改本地。--Xiplus#Talk 2018年2月14日 (三) 11:46 (UTC)[回复]
我不认为一定要逐字对应。 --达师 - 370 - 608 2018年2月15日 (四) 16:15 (UTC)[回复]
translatewiki修改不須經過本地討論(translatewiki可能有自己一套翻譯的準則?不是很清楚),但本地既然有共識,同時避免translatewiki修改影響本地,建議在本地建立頁面。--Xiplus#Talk 2018年2月15日 (四) 23:53 (UTC)[回复]
公示已达7天,时间到后在本地页面进行更改至“过滤器日志”(滥权日志)。--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2月16日 (五) 14:53 (UTC)[回复]
已改,補一個:Abusefilter-log-search。translatewiki想改個自己去吧。--Xiplus#Talk 2018年2月17日 (六) 00:15 (UTC)[回复]
+Abusefilter-log-linkoncontribs-text、Right-abusefilter-log、Right-abusefilter-log-detail、Right-abusefilter-hidden-log、Right-abusefilter-hide-log。--Xiplus#Talk 2018年2月17日 (六) 03:11 (UTC)[回复]

开启过滤器的自动封禁

目前基金会底下有约二十个维基启用了滥用过滤器的自动封禁。这样,管理员在开发过滤器时,可以选择自动封禁触发过滤器的用户,从而使得反破坏更为高效。鉴于中文维基百科破坏者非常多,更不乏各种长期出没的破坏者,他们常常想方设法绕过过滤器并达到破坏的目的。因此,我提议中文维基也开启过滤器自动封禁的功能。这样一旦命中,可以节约掉进行警告(如果没认出是 LTA 的话)、提报 VIP、提速删/回退、删除、封禁等维护工作的时间;也加大了 LTA 们绕过过滤器的成本,因为一旦被封如果不换 IP,就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继续尝试绕过过滤器。

目前针对长期破坏者、假阳性率极低的过滤器,例如(回退员和管理员可详阅源代码和日志,下同)176号177号194号(这个技术上不一定可行)、217号224号等,完全可以开启自动封禁功能。另外,仅在紧急情况时启用的215号过滤器也可以开启,以节约反破坏工作的时间。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8年11月11日 (日) 13:18 (UTC)[回复]

不想躺着也中枪二哈 --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2018年11月12日 (一) 01:46 (UTC)[回复]
(…)吐槽:看到176号过滤器第28行时我笑了。--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2日 (一) 03:56 (UTC)[回复]
(!)意見:217号容易假阳性,尤其是用了和奋球的链接翻译器时。--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2日 (一) 03:56 (UTC)[回复]
User:CopperSulfate能詳細說明使用链接翻译器遇到的問題嗎?另外如果啟用過濾器封禁,會將176217高精準度的部分設為封禁,其餘部分恢復警告(當初是為了對付某LTA才用禁止)。--Xiplus#Talk 2018年11月13日 (二) 05:05 (UTC)[回复]
@Xiplus:如special:diff/48912692special:diff/50482394,链接翻译器触发了手动转换“台/臺”的过滤器。--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08 (UTC)[回复]
User:CopperSulfate您確實更改了台/臺字,十分符合過濾器的設計,沒有假阳性問題。链接翻译器的設計不佳是另一回事,但使用者仍應對於透過小工具做出的編輯負責。--Xiplus#Talk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18 (UTC)[回复]
@Xiplus:但在下以为,那不算是破坏吧(WP:PRINCIPLE)。我认为,既然这样的情况可能出现,根据“奥卡姆剃刀”“WP:没坏就不要修”及其他类似的方法论,还是不要开启217号的自动封禁为好。--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23 (UTC)[回复]
User:CopperSulfate我不明白您給出的這三個連結想表達的意思?--Xiplus#Talk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31 (UTC)[回复]
────────────────────────────────────────────────────────────────────────────────────────────────────@Xiplus:不用链接表达的话,在下的意思大致是:根据常识判断,我那两笔编辑算不上破坏;既然这样的情况可能出现,为了省事儿,还是不要开启217号的自动封禁为好。--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46 (UTC)[回复]
User:CopperSulfate無故變更該用字可能會被視為繁簡破壞(WP:異體字)。另外上面已經說過了,217會拆成封禁和警告,而且您從未觸發過217。--Xiplus#Talk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51 (UTC)[回复]
@Xiplus:嗯。 囧rz...--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6日 (五) 13:59 (UTC)[回复]
(?)疑問:215号是怎么回事?干什么用的?--仍然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12日 (一) 03:56 (UTC)[回复]
私有过滤器,无法在此解释。详细信息和说明回退员也可见,写得也算详细了,请自行查看。--Tiger留言2018年11月13日 (二) 00:47 (UTC)[回复]
我就简单说一下215,就是阻止IP用户编辑特定用户的任何用户空间页面。至于具体谁,能看到的自然知道,不能看到的免得挑着免过。——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1月13日 (二) 00:57 (UTC)[回复]
(+)支持:相信可以阻止一部分显而易见的破坏性编辑。但不知道技术上能不能实现"加入破坏内容先进行警告,无视警告进行编辑才封禁”的操作,最大程度上减少误判。 --AlexLeeCN留言2018年11月16日 (五) 15:26 (UTC)[回复]
可以先警告一次,現在絕大多數的過濾器都是如此。--Xiplus#Talk 2018年11月16日 (五) 16:06 (UTC)[回复]

引入過濾器助理(EFH)權限

未完成:

後續可能需要就此舉行表決。--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3月2日 (六) 18:58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初步討論

目前的問題:現時只有管理員及回退員有權存取非公開過濾器相關資料,但該等資料對其他可信且經驗豐富的使用者可能有用。

問題背景:在啟用防濫用過濾器後的早期,任何自動確認使用者均有權存取非公開過濾器相關資料。惟基於安全性因素,存取非公開過濾器相關資料的權限及後被收緊至只有管理員及回退員有權存取。由於過濾器規則及記錄有助於防範破壞者(尤其是有規律破壞的LTAs),非公開過濾器應予以保密,其存取權應限於可信且經驗豐富的使用者。

我的觀點:除管理員及回退員外,以下可信使用者應有權存取非公開過濾器相關資料,以協助維基百科的反破壞工作:

  1. 有意利用非公開過濾器的logs及代碼執行反破壞工作,但無意同時持有回退權的可信使用者。
  2. 在其他維基計劃擔任管理人員的使用者,透過借鑒中文維基百科的過濾器,協助處理跨維基破壞行為。

我的解決方案:建議引入英文維基百科的過濾器助理(EFH)使用者組別,以賦予可信之非管理員、非回退員使用者存取非公開過濾器相關資料的權限。Wikipedia:過濾器助理頁面為本權限建議之詳細草案頁面。由於本權限由回退員權限分拆而成,故建議的持權人基本要求原則上與回退員的要求相等。如本草案獲得通過,建議目前管理員及回退員存取非公開過濾器的權限維持不變。歡迎討論。--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2月12日 (二) 14:47 (UTC)[回复]


  • (+)傾向支持:回退的按钮容易误按,即使可以启用自定义摘要也常常会带来不便,同时TW的回退已经很方便,我想因此无意持有回退权的人肯定是有的。从别的计划过来处理跨维基破坏的用户一般达不到回退权的赋权门槛,除非修改回退相关方针可以破例给其它计划的管理用户回退权,不然我认为这是有必要的。另外个人认为,如果有管理员观察到有其它计划的管理人员经常来处理跨维基破坏,管理员可以直接赋权,对他们赋权不需要明确的标准,主要是可信,我相信管理员自己可以自行根据SUL等信息做出正确判断。唯一的一点疑虑是,这两种情况都是比较罕见的,可能未来愿意申请或持有的人会很少,不过我也认为多一种没有弊端的权限没有什么不好。--及时雨 [ 谈笑风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贡献 ] 2019年2月13日 (三) 04:35 (UTC)[回复]
  • (+)傾向支持虽然还是建议申请回退权限,但是有些其它计划的管理员可能可以受惠,建议门槛低一些,如果其它计划有类似权限或者是GR/GS,全域回退或管理员等。我也认为这个可以是上任回退员的一个方法。有些维基人不是非常理解哪儿有破坏,但是可信。所以申请回退权限往往没有任何回退编辑可以给于审核,因而失败。用过滤器后可能可以更加容易发现破坏,撤消多了,即可获得权限。有些回退员(我在内),申请理由是要看过滤器来反破坏,所以这个权限可能比较恰当。但是我个人是不愿意看到这个权限类似档案移动员一样没有实际用途,建议可以看谁有兴趣才设立。同时建议社群考虑en:WP:EFM。有些技术好的维基人,可能其它因素无法选管理员,或者失败,或者其它维基有管理员可以帮忙修过滤器。这个权限可以非常有效。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欢迎讨论。其它意见(▲)同上 。--COHAF ■ 2019年2月13日 (三) 06:20 (UTC)[回复]
  • @94rainCohaf:修改了草案內文,澄清了身兼其他維基計劃管理人員、全域管理人員或基金會職員的權限申請人,無需在本站同時符合回退員要求,只要可信就可以由管理員直接判斷授權。--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2月13日 (三) 10:00 (UTC)[回复]
  • (-)反对:完全沒有必要!正如之前的檔案移動員,你覺得有人申請嗎?如果真的有意反破壞,就申請回退員;即使不是回退員,tw反破壞的能力已經很強,不必要增加這樣的用戶組別。--203.145.94.154留言2019年2月13日 (三) 12:31 (UTC)[回复]
  • (-)傾向反對:个人认为,在过去一年中参与过滤器相关问题讨论的用户绝大多数都是回退员(见此存档),至少在zhwiki,目前我看不到有谁需要此权限。至于用logs来反破坏,私以为在滥用日志中提供的大致的信息已足够用于一般反破坏操作。除非是建立LTA信息页或者维护过滤器代码,详细日志才有一定作用。--AlexLeeCN留言2019年2月13日 (三) 12:53 (UTC)[回复]
  • (?)疑問,看了一下en的权限配置和持有权限者,大部分持有者都是回退员或者巡查员,这是因为en的巡查员和回退员的权限裁剪得很小了(巡查只能标记他人巡查、而回退只能执行系统级回退),我们区的回退员本身就有非公开滤器查看权,所以或者会如同文件移动员那样,变成鸡肋。而且即使知道非公开过滤器的信息,具体的操作还需要知会管理员去处理,只是一个查看权限有点浪费,如果可以结合EF(Edit filter)的话,可能更有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2月14日 (四) 07:08 (UTC)[回复]
  • 如果把过滤器相关权限从回退员权限移除,那么(=)中立。如果不移除,(-)傾向反對。无论如何,过滤器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任何人想要学会建立过滤器都需要一定成本(虽然它不复杂),这个权限的扩散是没有太大益处的。 --达师 - 370 - 608 2019年2月14日 (四) 07:20 (UTC)[回复]
  • (-)傾向反對很雞肋的權限,中文維基的檢視非公開過濾器上次我提案時已經從管理員下放至回退員。比起英文維基的回退員要多權限了,另外英文只有15位有此權且其中11位同為回退員甚至包含前管理員。中文真的有足夠多的用戶需要嗎?如有數名用戶(十名以上) 非回退且能有此權會考慮改票。-Zest 2019年2月15日 (五) 01:15 (UTC)[回复]
  • (-)反对:回退員本身是可信用戶的認證,加上我認為回退員已經是過濾器的查閱底線,此方案無必要。EveryDayMood 反對大量創建低質頁面 2019年2月22日 (五) 03:40 (UTC)[回复]

民調

由於討論期間意見頗為分歧,亦有其他使用者同時提出引進EFM的建議,因此,敝人建議在此作一民調,為期一週,以收集各使用者對此一議題的意見。--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2月21日 (四) 08:00 (UTC)[回复]

每位使用者可以對其中一個方案表達(+)支持,但注意 這不是投票,這是為了收集大致意向,以決定後續討論方向,民調結果沒有約束力。

方案一:權限維持不變

維持由管理員持有過濾器編輯權,由回退員持有不公開過濾器及日誌檢視權。

方案二:僅引入過濾器助理(EFH)權限組別

引入EFH權限組別,持有不公開過濾器及日誌檢視權。回退員及管理員的現有權限不變。

方案三:僅引入過濾器編輯員(EFM)權限組別

引入EFM權限組別,持有過濾器編輯權,及不公開過濾器及日誌檢視權。回退員及管理員的現有權限不變。

  1. 這不是雞肋啦--1233 ( T / C 2019年2月21日 (四) 13:35 (UTC)[回复]

方案四:同時引入EFM及EFH權限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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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讨论“滥用过滤器编辑者”事宜

未就权限设立达成共识,抱歉盲目发起讨论串,无意之间强推方案--及时雨 留言 2019年3月21日 (四) 07: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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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過濾器相關權限組別经过2周投票后,其中建立过滤器编辑员权限组别的提议,12人投票,100%支持,请讨论一下几点事宜。--及时雨 留言 2019年3月20日 (三) 08:59 (UTC)[回复]

  1. 用户组名称:滥用过滤器编辑者,是否认为有别的更好的名字或保持不变?(例如滥用过滤器编辑、滥用过滤器管理员
  2. 用户组权限,请讨论:
    1. 前四项默认引入,后六项默认不引入,是否有疑议?(又追加启用双因素验证)
    2. 滥用过滤器编辑者是否需要回退员已持有的两项权限以及是否给予设置封禁、撤销用户组的受限权限
    3. 权限由谁赋予:管理员行政员添加和移除“滥用过滤器编辑者”用户组?(以上这些讨论完可先报P站)
权限 备注 是否授予
启用双因素验证 (oathauth-enable) 很可能 很可能
修改防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很可能 很可能
查看滥用日志中的私有数据(abusefilter-private) 很可能 很可能
撤销指定防滥用过滤器作出的所有更改(abusefilter-revert) 很可能 很可能
修改包含受限动作的防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 高风险,可封禁、撤销用户组❓
查看被标记为私有的防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回退员有此权限❓
查看防滥用过滤器私有详情访问日志(abusefilter-private-log) 回退员有此权限❓
查看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 ✗无限制
查看滥用日志(abusefilter-log) ✗无限制
查看详细滥用日志(abusefilter-log-detail) ✗自动确认用户即有此权限
将条目在滥用日志中隐藏(abusefilter-hide-log) ✗应为监督员权限
查看隐藏的滥用日志条目(abusefilter-hidden-log) ✗应为监督员权限

3.如何获得和解除权限?


至少AF是可以达到禁止用户编辑页面的目的的,相当于拥有了页面保护的权限(当然,使用起来更严格一些)。而phab:T210364一旦部署,AF编辑员更是相当于变相的拥有了页面保护和用户封禁的权利。AF编辑员的设立是否应该考虑的更慎重一点?例如权限由管理员授予是否恰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3月21日 (四) 03:13 (UTC)[回复]
考虑这些,应由行政员赋权比较合适(对上文暂先直接进行了修改),同时扩大讨论范围,纳入修改受限动作。--及时雨 留言 2019年3月21日 (四) 04:42 (UTC)[回复]
并不是有行政员授权的问题,而是这就相当于管理员的能力,那为什么不参选为管理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3月21日 (四) 06:4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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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防滥用过滤器/过滤器请求/存档/2016年以前#WP:HYIP的防滥用过滤器在哪?可找一找嗎? --Wiki emoji | Emojipedia 來笑一下‘’ 2019年6月13日 (四) 10:43 (UTC)[回复]

通过过滤器取消刷编辑数用户的自动确认权限

逾两周无异议,且提议与现有规则之精神无明显抵触,将对不当获取自动确认权限的用户以过滤器移除自动确认。若有任何不同意见,可径自取消存档而重启话题。--Tiger留言2020年6月13日 (六) 04: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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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问题 用户因刷编辑数获取自动确认被封禁,经申诉解封以后处理方式不明确。
问题背景 当用户通过大量无意义编辑获取自动确认用户权限以后,再进行仅限自动确认用户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编辑半保护页面)之后,会被以“游戏维基规则”为由封禁。其中一些用户在申诉中表明自己误解规则或认识到错误,因而获得解封。然而按照自动确认权限的本意,这些用户此时不应具有自动确认权限,但却无法撤销其权限。自动确认用户权限并非只有编辑半保护页面这一项,在过滤器、小工具中也多有利用此权限进行判断。因此仅仅通过过滤器禁止编辑半保护页面是不够的。
解决方案 现在过滤器有撤销用户自动确认权限的功能,将过滤器规则写为:
user_name == "xxxx"
& "autoconfirmed" in user_groups
& timestamp < yyyyyy

并将匹配规则时的操作设定为“撤销用户的自动确认状态”,可令该用户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自动确认权限的情况下,进行任意操作时被自动除权。除权期限为5天,在这5天内即使编辑数和注册时间满足要求也不会获得权限。此过滤器应仅限于因刷编辑数不当获得自动确认的用户的除权。

此前的类似讨论 Wikipedia_talk:用户权限级别#投票中有一些讨论,但并未形成共识。

以上过滤器的规则在外部MediaWiki站点上测试良好。测试中遇到的唯一的问题是,除权操作本身同时会阻止该次编辑,且直接再次点击保存,会继续被阻挡,需刷新页面重新进入编辑界面后才能正常编辑。除权成功后5天内都不会再被过滤器阻挡。希望各位熟知技术的用户提供更多意见。此议题可分为两方面讨论,一是是否通过过滤器对此类用户进行除权,二是过滤器的具体写法。--Tiger留言2020年5月29日 (五) 03:20 (UTC)[回复]


  • 我所指的取消自动确认用户的情况并不是你说的这种,是非LTA的普通用户在解封以后的处理措施。这可能更接近于编辑禁制,但它影响的范围会比编辑禁制更广。这种处理方法从法理上来说,我认为是非常符合直觉的,也就是“不当取得权限则除权”。只是担心具体实施的时候可能存在我没有想到的问题,所以放到此处征求大家的意见。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以后将会以这种方式处理刷编辑被封,而后解封的用户。--Tiger留言2020年6月1日 (一) 09:25 (UTC)[回复]
  • 补充一点,除权期的结束时间是用户最后一次触发过滤器的时间+5日,而最后一次触发过滤器则视乎用户的实际编辑时间,最晚不会超过上述规则中 timestamp 的设置。我认为 timestamp 的设置是类似于封禁和编辑禁制中的时长设置,管理员可有一定的裁量权,而我初步的设想是 timestamp 设置为执行当日起的7日之后。在这种设置下,该用户最快可于7日到期后取得权限,最晚则是在12日后。--Tiger留言2020年6月6日 (六) 11:2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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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有關维基百科:防滥用过滤器的討論

原來的討論頁太冷清了。試試換個地方。--Temp3600留言2021年6月12日 (六) 18:30 (UTC)[回复]

建立IP用戶添加{{Notability}}或{{关注度}}的過濾器

DavidHuai1999命中注定你我他Datou_1996LTA:離心力青蛙喜愛對某些條目標記關注度模板,但不能因此限制IP用戶添加{{Notability}}或{{关注度}}的權利,於是請求建立IP用戶添加{{Notability}}或{{关注度}}的過濾器,方便監控LTA:離心力青蛙。-- 2021年5月24日 (一) 09:33 (UTC)[回复]

修改Special:滥用过滤器/39Special:滥用过滤器/92或設立新過濾器,以阻止論文盜版網站

前文見MediaWiki_talk:Spam-blacklist#www.ixueshu.com。為對抗道客巴巴豆丁网百度文库、www.ixueshu.com等論文盜版網站,有必要阻止它們加入原始碼,並提示編輯者應使用原始論文網站(如CNKI)作為來源,或直接不提供網址。為此可以簡單地將www.ixueshu.com等網站加入通用的不可靠來源濫用器,或設立新濫用器,以提供專用的幫助訊息。如果資源容許,我較希望設立新的AF。

關於權限的疑問

檢視防濫用過濾器非公開詳細資料存取日誌 (abusefilter-privatedetails-log)這個權限具體的作用是什麼?除了詳細資料存取日誌,還有什麼樣的資料存取會被記錄?存取「檢視防濫用過濾器非公開詳細資料存取日誌」是會被記錄的嗎?什麼樣的權限可以看到「存取『檢視防濫用過濾器非公開詳細資料存取日誌』日誌」?--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3:04 (UTC)[回复]

找mw看啊(mw:Extension:AbuseFilter),再不行去en或mw问啊。有可能AF还有一些类似CU的隐藏数据日志,所以和CU数据一样对等。——Sakamotosan路过围观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8月1日 (日) 13:24 (UTC)[回复]
英文不好啊--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3:34 (UTC)[回复]
沒有隐藏数据日志,管理員看到的和回退員看到的是一樣,管理員只是可以修改。--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日 (日) 13:41 (UTC)[回复]
@蟲蟲飛:這權限只有cu有--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3:46 (UTC)[回复]
[4]-- Sunny00217  2021年8月1日 (日) 13:42 (UTC)[回复]
有看沒有懂--Papayatrash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3:50 (UTC)[回复]

过滤器编辑员

此前该用户组未通过的原因是“過濾器編輯相當複雜,容易搞壞;過濾器的影響範圍可達全站,且編輯者變相擁有頁面保護和使用者封鎖的權利”。如果走RFA去选过滤器编辑者,理论上可以提高门槛,降低用户滥用权限撰写恶意过滤器阻止合法编辑(但除权过滤器编辑者只需经过RFDR)。--爬行数码1903 2021年11月14日 (日) 07:58 (UTC)[回复]

如此,直接選管理員不就得了,反正兩者都會影響全站。 2021年11月15日 (一) 06:54 (UTC)[回复]
有人只是需要编辑过滤器并不需要管理员权限时,这个提案还是有必要的。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02:22 (UTC)[回复]
請管理員編輯即可,不必再新增權限,畢竟編輯過濾器也要能反映社群共識。此外,我也沒有看到提案對社群能帶來什麼好處。 2021年11月16日 (二) 10:28 (UTC)[回复]
比如有的用户有回退权可以看到隐藏过滤器,过滤器故障时如有编辑权可以修正,可以分担管理员负担,而这位用户可能不需要管理员权限,或无暇处理其他站务,或社区目前只能给予信任他这一部分权限。提名一位管理员需要完全的信任,而提名一位过滤器编辑员只需要一定的信任,毕竟过滤器编辑员只能间接封禁,管理员拥有直接权限。桐生君[讨论] 2021年11月16日 (二) 12:16 (UTC)[回复]
你並沒有針對「請管理員編輯即可」和「提案對社群能帶來什麼好處」做出反駁,我目前只看到好像有使用者很想要這個權限。如果需要修正過濾器,讓原先就有權限的使用者操作會比新任編輯者執行要來得好。 2021年11月18日 (四) 16:37 (UTC)[回复]
同意增設過濾器編輯員。(上面提到的那個先前反對意見有點蟲蟲飛style,是他還是其他人的反對意見?)Sanmosa Hrom a peklo, márne vaše proti nám sú vzteky! 2021年11月17日 (三) 11:58 (UTC)[回复]
之前本人曾提议设立的维护员曾经设想一个包含受限制 的保护/封禁/解封的权限,但当时讨论并未就这个受限制 的部分达成共识。过滤器维护员的权限是完整 的,因此可能需要考虑一下WT:维护员中大家的顾虑。--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2021年11月27日 (六) 14:03 (UTC)[回复]
西班牙语的“过滤器管理员”好像不能编辑或启用涉及封禁用户的过滤器? ——魔琴 [ 已经告假 留言 贡献 ] 2021年11月28日 (日) 04:54 (UTC)[回复]
问题概述 目前,防滥用过滤器是反破坏的重要工具之一,隐藏过滤器日志和详情管理员和回退员都可见。
問題背景 此前曾出现过某些LTA可有效针对性地绕过防滥用过滤器的情况,尽管进行了快速的调整,但仍能多次被某些LTA破坏群在短时间内迅速绕过。
中文维基的回退员众多,既往任免门槛较低,因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破坏者通过GHBH策略或直接与回退员合作获取隐藏过滤器详情的情况。


(~)補充在过往的一些案例中,Tigerzeng等管理员观察到,破坏者未被新增的私有过滤器规则拦截而直接绕过了新增的那条规则。这是明确的监视过滤器更改并泄露过滤器规则,而非泄露日志详情的证据

我的解決方案 提议收紧可查看私有防滥用过滤器详情的人员,将其限制为管理员,隐藏过滤器日志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
現行條文

用戶可以查看所有公开过滤器的詳情及觸發紀錄,而隐藏过滤器則只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

提議條文

用戶可以查看所有公开过滤器的詳情及觸發紀錄,隐藏过滤器日志对於管理員与回退员开放,而隐藏过滤器详情只对於管理員开放

此前的類似討論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引入過濾器助理(EFH)權限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进一步讨论“滥用过滤器编辑者”事宜
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有關防濫用過濾器

--PAVLOV 2022年5月25日 (三) 13:27 (UTC)[回复]

(-)強烈反对,隱藏過濾器詳情只對於管理員開放會大幅度降低高程度的反破壞,反破壞行動佔多數的非管理員用戶完全不知道過濾器在幹嘛的會很大程度降低透過過濾器監察破壞或找出錯判情況,也使用戶促使管理員更新過濾器以及監察管理員使用過濾器的情況變得完全不可能。至今仍然不少LTA傀儡被過濾器攔截而封禁,硬撞幾次撞出漏洞並不出為奇,不再開放隱藏過濾器詳情予反破壞的回退員而言弊遠遠大於利。--西 2022年5月26日 (四) 02:39 (UTC)[回复]
我不太感覺這種可能性存在。又不是剛執行OA過後,這種情況的出現機會非常小。你如果是7個月前來提案的話,我可能會支持。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5月26日 (四) 06:14 (UTC)[回复]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现在进行有效的重整也不迟。况乎OA有针对回退员的封锁或除权吗?
( π )题外话与主题无关,阁下能否解释一下曾经在删除讨论中,要对我请求基金会行动是基于什么?我只是步骤性提删,我的确不知道我是做了什么需要基金会来介入一下?--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0:48 (UTC)[回复]
其實我認爲解決這一問題,應當對回退員的申請門檻進行改革,過去中維申請回退權限只是申請人提供一些(至少五個)回退實例用於佐證對回退權方針、破壞方針等的熟悉程度。但是回退員也有查看标记为私密的过滤器的过滤日志、查看被标记为私密的防滥用过滤器兩項權限,在申請時恰恰卻忽略了私密過濾器方面的職業操守。倘若這一提案得到通過,就會出現像路西法人所説之大幅度降低高程度的反破壞等情況,同樣治標不治本。--紹💓煦意見箱 2022年5月26日 (四) 20:00 (UTC)[回复]
反对,舍本逐末。如果只是担心规则暴露且技术上可行,回退员取消查看规则的权限吧,私下请求并由管理员告知(比如经过邮件列表)。--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6日 (四) 20:04 (UTC)[回复]
技术非常可行。且这是目前最快的解决涉隐私的滥用过滤器暴露的方法。至于权限改革,或可日后再谈,因涉及权限改革之事往往在中维寸步难行。--PAVLOV 2022年5月26日 (四) 20:44 (UTC)[回复]
回退员的本职工作是批量运用回退功能,该功能的危害性相对不大(如上方用户的意见,TW也有回退,只是慢一些/不能绕过黑名单过滤器的限制等),也正是因为如此申请门槛才低,不涉及隐私问题。对于回退员来说,过滤器的日志记录了被阻挡的编辑的细节(试图添加/删除的内容,时间,用户名,摘要)等,对反破坏确实有益;但过滤器的代码本身对反破坏的贡献不见得非常大。上方有用户提到回退员查阅过滤器代码可协助管理员发现错判漏判的情况,但是:不见得回退员都熟悉正则表达式,以至于需要默认地给回退员这种权限;过滤器的错判漏判理应从结果(某笔适当/不适当的编辑->有/没有挡住)就能看出来。发现错误后除错和改错的任务可以让管理员一并完成,而无需回退员先除错,再交给管理员改错。最后,就算提高回退员门槛也无助于解决既有回退员中可能存在“内鬼”的问题。因此上,我认为“为过滤器查看权限的不当下放去提高回退员的门槛”,才是一种“舍本逐末”而且“治标不治本”的方法。--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5:50 (UTC)[回复]
技术上说,abusefilter-log-private和abusefilter-view-private是两个独立、可单独配置的权限。另外事实上,依过往讨论的存档,当时社群“幾乎所有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回退員)查閱隱密過濾器的日誌,不過只有約一半的人同意可以給予某定用戶查閱隱密過濾器的詳情,其餘一半則認為只應由管理員查閱”。将非公开过滤器代码的查看权限和日志的查看权限一并给回退员,可能本来就是wmf那边执行社群意见时出错所致。--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5:27 (UTC)[回复]
或者重提“过滤器助理”方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27日 (五) 06:05 (UTC)[回复]
本身我想提出这个,但考虑到引入一新权限的提议往往很容易在中文社群流产,而这类的权限调整则相对容易,故此先提出本提议。但阁下的提议非常有用,如阁下有空或可尽快起草。--PAVLOV 2022年5月27日 (五) 06:25 (UTC)[回复]
要是真的搞這個玩意,回退員的核心就只有回退一個功能,而實話和TW回退不是差特別多了。過濾器編輯的積壓已經放了一整年了,也好先搞好過濾器再說?--Ghren🐦🕒 2022年5月27日 (五) 07:10 (UTC)[回复]
本来巡查员/回退员/IPBE/巡查豁免/模板编辑/MMS之类的权限都分别只有一个核心功能。另外过滤器编辑请求积压与否与该提案的关系不大。目前即使回退员能查看非公开过滤器的代码,他们也没有修改权限。无论修改前还是修改后,决速步都在管理员这一边。--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7:21 (UTC)[回复]
我會認為是反破壞的問題並不是在於什麼人能看到過濾器,而是過濾器的更新是否可以貼近破壞者的行為。你上面不是談到「而無需回退員先除錯,再交給管理員改錯」這事嗎?要是回退員能處理了簡單的前期問題,例如問題成立不成立之類的,我相信幫助還是會有的。如果你們真的打算要修的話,我想隱藏過濾器還是要解除掉一部份,例如Special:滥用过滤器/39之類的玩意,畢竟黑名單是公開的。--Ghren🐦🕒 2022年5月27日 (五) 07:44 (UTC)[回复]
我认为去检查过滤器规则的回退员不太多,拆分权限到单独的组或者渠道(如私密邮件列表)、工具(如编写于toolforge)会比较好。--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18:54 (UTC)[回复]
(-)反对:查看过滤器有助于反破坏,意见同路西法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5月27日 (五) 08:53 (UTC)[回复]
查看过滤器“代码”何以有助于反破坏?--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08:55 (UTC)[回复]
Antigng如某名用户的某笔编辑被96号过滤器或134号过滤器所拦截,此时若不知道过滤器实施细节,对于一般用户来说很难从日志中得到有意义的结论。--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9日 (日) 07:58 (UTC)[回复]
(-)反对:如此前有新手用户创建条目时被某私有过滤器拦截,经其求助后对照过滤器源码,最终找到被拦截的词汇为“垃圾”相关词语,经修改后得以发布。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得知过滤器实施细节,那么想要从一篇文章中找到未知的“敏感词”会变得十分艰难。--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9日 (日) 07:58 (UTC)[回复]
(:)回應第一,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条目质量没问题,帮助新手的普通用户完全可以在确认的前提下直接代新用户发布,同时及时报告给管理员修复错误;如果条目质量有问题,那么应向其指出条目质量的问题和改善方式,“不带金丝雀”并不是解决矿井下有瓦斯问题的方法。无论哪种情况都不需要教导新用户绕过过滤器;“教导新用户绕过过滤器”这一行为本身也存在风险。第二,退一步说,即使存在个别场景“非查看过滤器源码不可”——这里恐怕也没有人否认“查看过滤器源码”的价值。但问题回退员的本职工作是回退、反破坏,其低申请门槛也是围绕这一工作的特性而设计的。下放重要权限给低申请门槛的用户组不是没有利,而是很可能弊大于利,被有心人士利用(本人不止一次从站外渠道获悉有LTA获取过滤器规则的状况)。就好比即使不考虑WMF的限制,我们也不会将“用户查核日志”的查看权限下放给管理员或回退员,供社群监督查核权限的使用状况一样。--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1:10 (UTC)[回复]
首先,AF应该是反破坏过程中十分有用的工具。而与CU不同的是,一般用户接触AF的概率应该要远远高于CU(除某些热衷于傀儡调查的用户及傀儡调查助理外),而且CU可能包含用户隐私信息,因此本人认为将AF与CU混为一谈可能并不妥当。第二点,目前是否有证据表明泄露过滤器信息的人是回退员而不是管理员?根据我的了解,在2020年-2021年期间有不只一名管理员被质疑为LTA提供相关信息(站内似乎曾有过相关讨论)。回退员数量约为管理员人数的3倍。换句话说,把这些回退员的abusefilter-view-private权限剥夺,未必能避免过滤器源码泄露。如果仅仅是因为某几名回退员的一些行为,便要剥夺所有回退员的相关权限,那么这对反破坏工作造成的困扰与过滤器源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相比,很难判断孰优孰劣。以目前的情况,提升回退员门槛或设立AFH/AFM貌似是更佳的选择。( π )题外话:据我所知,代替他人发布文章可能会存在一些版权方面的隐患与问题。--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5月29日 (日) 12:11 (UTC)[回复]
1. 提案人与本人都不否认“AF应该是反破坏过程中十分有用的工具”,但认为这种有用应该且仅应该体现在“通过过滤器日志查阅疑似滥用者的编辑细节”上。而本提案也无意于剥夺回退员查阅过滤器日志的权限,而是旨在剥夺回退员查阅过滤器代码的权限。然而您以及上方提出反对意见的用户却始终未阐明“剥夺回退员查看过滤器代码”的权限会对“反破坏工作”带来何种“困扰”。也如上方列出的旧讨论存档所示,社群甚至从一开始就没有共识将过滤器“代码”的查看权限下放给回退员。2. 本人过去从未看到有用户发起讨论来质疑管理员向LTA提供过滤器代码(LTA在站外途径提供的信息除外),如您有请列于此处供评估。此外,单纯比较管理员和回退员“人数”的意义并不大,两者的“遴选标准和门槛”均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3. 最后,“设立AFH/AFM”与本提案不是二选一的关系。正如提案人所述,后续提案中可以考虑设立此类职位。--Antigng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2:50 (UTC)[回复]
(:)回應对这一提议下的诸多疑问做一个总体的回复。过滤器代码和过滤器日志本身是不同的,看过滤器代码则可导致可看到所有的过滤词汇,看过滤器日志相当于你能看到diff,看到他的编辑是如何的。
如果你能看到他的编辑是如何的,仅仅剥夺了看过滤器代码的权限,这难道也会降低反破坏的效率吗?
本提议与提升回退员门槛、引入AFH等并不矛盾,只是提升门槛、引入AFH等或许可事后再论。--仁爱亲诚PAVLOV 2022年5月29日 (日) 16:24 (UTC)[回复]
提门槛和引入AFH此类提案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内很难达成共识。--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 2022年5月30日 (一) 14:56 (UTC)----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2022年5月30日 (一) 14:56 (UTC)[回复]
提供防滥用过滤器规则(ADM2)的第16条(设置过滤器私有的事由)、第18条(私有过滤器的泄密报告)作参考。--Kirk # 2022年5月31日 (二) 11:17 (UTC)[回复]
在配套措施完善之情形下,我認為應該考慮將權限交還予管理員。濫用過濾器內容之洩漏,對於本站反破壞工作之威脅明顯較嚴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5月31日 (二) 15:08 (UTC)[回复]
首先更正本案的“问题背景”。在过往的一些案例中,我(和其他几位管理员)观察到的是,破坏者未被新增的私有过滤器规则拦截而直接绕过了新增的那条规则。这是明确的监视过滤器更改并泄露过滤器规则,而非泄露日志详情的证据。其次,回退员的门槛过低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现在来提高门槛一不能解决现任回退员中有不可信任之人的问题,二涉及回退员这个权限本身的定位,又需要更多讨论。从回退权限本身反破坏的工作范围来说,协助新手编辑也不是回退权限的目的。查看过滤器拦截日志已足以排查有问题的编者并追踪回退。因此(+)支持。--Tiger留言2022年5月31日 (二) 21:55 (UTC)[回复]
限制AF源碼對反破壞有影響是不錯,但如果LTA能看到源碼,那反破壞簡直就無法工作下去了。--Temp3600留言2022年6月1日 (三) 01:36 (UTC)[回复]
前述讨论多次提到过滤器助理的问题。但感觉单设过滤器助理似无必要。这里提供一个思路,考虑到反破坏工作内容的相关性,可以令傀儡调查助理当然成为过滤器助理。--Kirk # 2022年6月2日 (四) 10:56 (UTC)[回复]
(-)強烈反对为傀儡调查助理增加特权。从最初的讨论中就已经确定“傀儡调查助理无任何别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如果有AFH,那么就应该把申请相关权限的权力扩展到所有用户,而不应该只是限定于只有几名特定的用户才能有申请相关权限的权力(毕竟反破坏的范围十分宽泛,有多项反破坏工作与AF有直接关联,而不仅仅是SPI)。--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6月3日 (五) 09:39 (UTC)[回复]
我的意見是如果涉及私隱問題,那在這裏討論是沒有任何意思的,應該直接在全域站點反映,然後讓他們立即移除相關權限。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3日 (五) 13:40 (UTC)[回复]
(?)異議,應該直接在全域站點反映,然後讓他們立即移除相關權限?中文社群的事情在全域讨论很难成功有结论吧?--仁爱亲诚PAVLOV 2022年6月8日 (三) 07:30 (UTC)[回复]
如果是涉及到私隱問題的事情的話,不及時處理會引起基金會的法律責任。我覺得只要有證據證明確實引發私隱問題,他們不能不立即移除相關權限。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8日 (三) 08:16 (UTC)[回复]
过滤器规则基本上不涉及用户隐私,只是反破坏层面的隐私。如果牵扯到隐私,没签署保密协议的管理员都无权接触了。--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9日 (四) 00:14 (UTC)[回复]
(:)回應
仍然抱持反對意見,我完全不認同撤除了回退員檢視私有過濾器的權限就能完全堵截破壞者獲得過濾器反破壞資訊。與其說回退員泄漏過濾器資訊,還不如說是他們已經清楚瞭解了過濾器的運作,直接各種花樣來擾亂。印象中早期該等破壞者曾聲稱有管理人員提供協助,但自從OA2021之後好像越來越少聽到這樣的聲稱,且有關的破壞者的破壞力度也明顯降低了許多。該等破壞者也曾在偽基聲稱持有某些(非維基媒體)站點的管理權和CU權,可以從此看到該等破壞者已經非常充分地瞭解如何鑽反破壞的漏洞,也非常清楚反破壞工具的限制。該等破壞者懂得迴避查核是否代表他們持有查核的資訊?
再者,本站的過濾器一直以來並未能設計到能阻擋破壞者的擾亂行為,且未登錄的編輯者都能在Special:AbuseFilter看到過濾器是否曾有變更,要知道有更新過濾器有多難?又請問自OA2021後你們觀察到哪些破壞者仍有看似完全瞭解過濾器的資料而「繞過過濾器」的破壞行為?我甚至想說,擋的過濾器都寫得不甚嚴密,何談「繞過」?近期又有多少LTA破壞行徑被寫進過濾器裡了?(心內知曉,不用回答)
PAVLOV又提及ST680的例子,在過往SPI的討論中應該也有說過,不論是兩個號都是他創、還是兩個號都是被盜了,都有被同一人在同一裝置控制過,同樣會顯示為 已确认。早於2021年4月已經聲明過兩個帳號的關係,如果是破壞者盜號同樣的密碼就能都盜了。從ST680出現前的其他查核可見,這兩個帳號從未被監管員查出,代表當時並大概率未被持有其他傀儡帳號的破壞者控制或使用。帳號安全問題則不論是誰都是同樣的問題,這個不會扯上只有回退員才會有這樣的風險。
由於我未看到近期(2022年來)明顯知曉過濾器資訊而繞過的情況,故仍不能支持此提案。此外@Yining Chen,你大概率理解錯了KirkLU的意思,他是說「當然成為」,並非「只有他們才能」,但我也是覺得不需要額外特定SPI/C是當然的AFH啦,如果設AFH,申請時管理員還是會按照其經驗和可信程度來判斷,SPI/C只是協助判斷可信程度的因素而已,不用直接特定當然擔任這些了。--西 2022年6月9日 (四) 07:27 (UTC)[回复]
@Temp3600。另外想看看Xiplus有沒有相關數據。另外,我可以給一個大膽的假設,就是回退員的帳號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入侵,使入侵者得以看到過濾器相關資訊。如果這個情況成立,所有回退員都會因安全性不能獲得保障而被除權;我之前請辭回退員權限也是因為這個緣故。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1 (UTC)[回复]
@Sanmosa:什麼數據?--Xiplus#Talk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3 (UTC)[回复]
@Xiplus:2021年與2022年潛在因知曉隱藏過濾器內容而繞過隱藏過濾器的操作。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6 (UTC)[回复]
怎麼可能有這種數據,也難以現在回歸去計算。--Xiplus#Talk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8 (UTC)[回复]
@Sanmosa这个要求不能做,就算有这类的数据,直接公布也是BEAN或是未经许可的信息披露。--仁爱亲诚PAVLOV 2022年6月12日 (日) 01:53 (UTC)[回复]
哎,其實我應該ping Tigerzeng的。Sanmosa Χαίρε, ω χαίρε, Ελευθεριά!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6 (UTC)[回复]
我相信提出這個問題的管理員們(包含我)根據他們使用過濾器的經驗,都覺得將其解釋為「過濾器規則被洩漏」比起「熟悉過濾器設計」、「得知過濾器已變更」更為合理。--Xiplus#Talk 2022年6月10日 (五) 02:31 (UTC)[回复]
(-)反对:一般用户也可以根据日志确定那些广告机器人有绕过滥用器的尝试方式,从而针对性的提议改进,隐藏并不能阻止机器人尝试其他方法绕过,但却能阻挡一般用户的可见性,等于把任务全交给管理员了。--脳補。◕‿◕。讨论 2022年6月14日 (二) 08:14 (UTC)[回复]
機器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6月14日 (二) 09:36 (UTC)[回复]
我支持该权限的调整,并建议引入过滤器助手之类的职务。毕竟回退员没有看到过滤器详情的必要。为什么?因为回退员不一定看得懂RegEx(比如在下,虽然看关键字也能猜出一些)。有志于研究过滤器的回退员可以申请高阶职务。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6月15日 (三) 05:03 (UTC)[回复]
?人都去哪了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6月23日 (四) 07:15 (UTC)[回复]
我覺得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在取消回退員查看防濫用過濾器權限的同時,引入防濫用過濾器助理之類的職務供有需求者申請。Ericliu1912留言2022年6月23日 (四) 12:01 (UTC)[回复]

拆分权限

目前讨论有一个走向是取消回退员的“查看私有过滤器详情”权限(abusefilter-view-private)并设置新的用户组接收。我建议可以从“1.申请资格;2.申请理由”两方面斟酌,看如何既能满足需要此权限的用户,又能一定程度上保护私有过滤器详情不被泄漏。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7月1日 (五) 14:04 (UTC)[回复]

(!)意見 不建议隐藏过滤器详情。倘若真的隐藏描述详情,部分回退员甚至可能无从得知这个过滤器是干什么用的。支持User:魔琴所总结的提高回退员申请门槛和重启讨论WP:EFH。 如果技术上可行,能不能给部分有实质性贡献且账号足够安全的回退员开放所谓的「防滥用过滤器简介」?与过滤器源码查看权限分开,并且简介可以写的比较空泛笼统(tips:不太了解具体的权限机制,不清楚回退员看的过滤器详情具体能精细到什么程度 囧rz……)——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7月3日 (日) 11:17 (UTC)[回复]

現有回退員中可能已有「內奸」。提高往後權限申請之門檻無助於解決目前實際存在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4日 (一) 10:19 (UTC)[回复]
但还是存在上面说到过的问题,开放EFH之后,这个权限的实际申请/应用场景是什么?----Yichen Ding留言|主账户2022年7月5日 (二) 14:50 (UTC)[回复]
场景是非熟练者(一般回退员)无需持有权限,以减少攻击面。并或许会促进一些讨论和流程。--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5日 (二) 15:23 (UTC)[回复]
检视破坏?维护?捉?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2 (UTC)[回复]
我認為將權限分拆有助於專業分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21日 (四) 13:50 (UTC)[回复]
(+)支持:個人支持劃分相關權限,在綜合考量相關功能實用性、公開程度必要性、用戶站務經驗和專業性、反破壞實務需求和可能的人力養成,以及授權信任機制等因素下,可考慮啟用固有之維基百科:過濾器助理權限方案,或是在現有基礎下增列進階回退員權限(姑且暫稱,若可能建議有個權限專屬圖示)。為期許具專業技術之可信回退員長期投入貢獻且強化相關授權機制,直接在現有的回退員權限加增類似「進階回退員」或「技術回退員」(暫稱)之類的區隔(比如在《維基百科:回退功能的額外功能》章節附近加增改寫),而具備相關條件的回退員若有實際需求,認為知道過濾器代碼詳情有助於自身的反破壞工作,且可以協助管理員維護甚至討論代碼內容,應可適當獲得授權。
綜觀以上站友討論,個人認為關鍵在於過濾器的代碼設計內容對所有回退員公開是否有益,而非回退員權限之申請和權能本身具備何種弊端,且單純提高該權限申請門檻,似已超過原先核心命題的「過濾器設計代碼公開爭議」,對於反破壞站務長期而言亦未必有益;因此我認為本質上應回歸過濾器代碼公開的對象範圍及是否有益於多數回退員行權和執行反破壞站務,進一步而言可考量是否有益於具經驗的可信用戶進一步探索深耕或發展過濾器設計維護相關領域,而獲權用戶的持權操守仍回歸「授權信任」相關問題。個人考量和理據如下:
  • 首先,就一般的使用者需求而言,我不認為需要了解此種過濾器設計專業,而目前而言了解相關專業亦非獲權之必備條件。一般回退員若僅需「反破壞」,實則看不懂相關程式代碼設計的話(比如敝人完全看不懂),通常能看到「過濾器日誌」便足夠,所以我認為讓真正有需要、了解相關專業、具豐富反破壞經驗且自認能對社群和站務有益的可信任用戶視實際需求申請即可。否則連一般反破壞都未必具足夠經驗,或不具程式代碼相關專業,我認為若說要了解代碼設計細節以有效分擔站務或反破壞,實在難說具足夠說服力。
  • 承上,因此個人建議規劃權限,比如直接採用過濾器助理之規劃;若社群對於新設該權限有所爭議,亦可考慮在現有基礎上直接於回退員權限增列「進階回退員」,申請條件可考慮為:「持續於反破壞站務活躍之回退員依實務需求提出申請,經至少一名進階回退員或具過濾器設計維護站務經驗之管理員支持,由具相關站務經驗之管理員綜合考評後授權;若授權申請由具相關經驗之管理員支持提請,則授權之管理員不得為同一人。當社群對申請人獲權具足堪憂慮之具體事由,或參與討論之進階回退員意見顯明歧異,則管理員不應授權。」(「活躍」標準可參考《維基百科:過濾器助理》另訂之)。
  • 對於「防濫用過濾器管理」頁面中提供的公開訊息(尤其是「所有過濾器」之動態列表),對一般用戶公開之作用以及對於反破壞之利弊,個人認為社群可斟酌衡量(個人傾向該列表不應被所有人看見)。
  • 最後,個人認為將過濾器設計代碼公開範圍略作規劃,並非保證過濾器訊息絕無外洩可能或此後可禁絕防堵相關破壞者,仍需仰賴獲權用戶自持自重。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7月26日 (二) 19:57 (UTC)[回复]
意见大致相同。申请条件还得待社群讨论。动态列表似乎不能隐藏。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8月1日 (一) 06:36 (UTC)[回复]

#提議設立容許查看私密資訊的用戶組/flag。個人覺得既然直接移除權限不可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共識,倒不如等候下方討論更好。--西 2022年8月5日 (五) 08:50 (UTC)[回复]

同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13日 (六) 17:06 (UTC)[回复]
下方技术问题似乎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解决,可能使这两个讨论串维持长时间开放但无法得到有效进展。故暂且移除下方“不存档”标记,待所有事务处理完毕后再进行讨论或许会更好。--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8月15日 (一) 03:23 (UTC)[回复]
(!)意見:若條件許可,個人發想之後或可將此案結合下方「提議設立容許查看私密資訊的使用者群組/flag」做適當規劃。--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9:01 (UTC)[回复]

提議設立容許查看私密資訊的用戶組/flag

續上#提议修改维基百科:防滥用过滤器的討論,建議將查看私密過濾器資訊的權限連同新IPInfo檢視權限分拆為另一用戶組/flag,及後若推行IP masking此用戶組亦可不需另加討論容許此具有此flag的用戶檢視原始IP。原先僅將私密過濾器的查看權限分拆過於雞肋,上方的討論也似乎不會有共識;忽然想起還有IPInfo和未來IP masking的資訊現在尚未可授予其他用戶,故想到將這些權限一併置入新設用戶flag。固然,這也代表回退員將被移除查看私密資訊的權限,這個權限的申請要求將更加嚴謹。設置此用戶組可在不需要額外調整既有的回退員申請標準之下同時達到改善私密資訊的保密性。提請社群討論是否設立此用戶組、申請資格(個人傾向此部分以站務經驗作為標準,再輔以簡單的信任投票)以及用戶組的名字。--西 2022年7月16日 (六) 15:17 (UTC)[回复]

通知參與上方討論的用戶。Sanmosa、​Temp3600、​Cwek、​Nishino_Asuka、​YFdyh000、​Antigng、​桐生ここ、​Tigerzeng、​KirkLU、​Ericliu1912、​脳内補完、​魔琴ZhaoFJx--西 2022年7月16日 (六) 15:22 (UTC)[回复]
感觉是值得考虑的方案,但是我简单想了一下发现实操会比较困难。既然是以查看隐私为主要目的的用户组,那么能否信任基本上是最最重要的考虑。在这个前提下考虑申请流程,我能想到的只会是类似于申请管理员的那种。社群又是否期待再多一个这样相对繁复的流程呢?--Tiger留言2022年7月16日 (六) 15:36 (UTC)[回复]
(+)支持 这样可以做到又防内鬼又能了解作用。不过不是特别建议合并,感觉有些冗余……?话说回来,倘若两者合并为同一权限组,可以在WP:EFH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不如叫「反破坏助理」() ——诚挚的 ZhaoFJx 2022年7月16日 (六) 15:43 (UTC)[回复]
當查看IP Masking權限之要求,基金會會如何設定仍是未知之數時,此案基本上無從說起。--J.Wong 2022年7月16日 (六) 16:17 (UTC)[回复]
T309318被回复之前,本提案无法推进,请等待。 Stang 2022年7月16日 (六) 17:17 (UTC)[回复]
(+)支持,很合理--脳補。◕‿◕。讨论 2022年7月21日 (四) 08:08 (UTC)[回复]
总感觉lta-wiki(或站务维基)也可能可以参考本案。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8月1日 (一) 06:40 (UTC)[回复]
值得考虑,但需等待IP Masking权限之全景和颁授范围。--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4日 (四) 06:37 (UTC)[回复]
(-)反对在目前有些地區有不明朗的氛圍和環境下,中維不適合設立任何容許查看私密資訊的用戶組。--Wpcpey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15:24 (UTC)[回复]
(!)意見:若站友所論之基金會政策等相關前提條件許可,個人發想之後或可將此案結合上方「提議修改維基百科:防濫用過濾器」做適當規劃。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9:06 (UTC)[回复]

限制HTML註釋代碼在編輯條目的使用


近期發現有匿名及註冊用戶多次在條目加入下列「HTML註釋代碼」阻礙條目內容的顯示:

<!-- 這段文字不會在瀏覽器顯示 -->

這種做法可在不刪減條目位元組的情況下,便可阻止條目內容在讀者的瀏覽器上顯示,只需加入HTML註釋代碼括起不想被看見的條目章節,頁面的讀者就看不見被括起的章節,同時又可避免因為編輯歷史顯示有大量字節被刪減或章節被清空,而被近期巡查發現,加入7個位元組便能夠做到如同大量清空內容的顯示效果,故此HTML註釋代碼長期被用作鬼祟破壞,在下已將部分例證列於10月17日當前的破壞,下面將提供部分實例。

例證1:大口環根德公爵夫人兒童醫院,參考來源及內容被註釋,不能顯示[5]
例證2:福克兰群岛108.184.199.21,整個「文化」章節被註釋,不能顯示[6]
例證3:兒童節39.118.20.179先刪除香港及澳門章節[7],同時在中國大陸及台灣章節重複加入冗餘的朝鮮參考來源,再於下一筆編輯使用HTML註釋代碼,阻礙整個台灣章節的顯示[8]
例證4:法定語文條例96.60.113.141加入HTML註釋代碼,導致一大段內容不能顯示[9]
例證5:香港聖公會,整段「教育改革爭議」章節改為「教育」後[10],再加入HTML註釋代碼,導致整個原「教育改革爭議」章節的內容不能顯示[11]

以上實例雖然條目及用戶編輯記錄的刪減字節不多,甚至顯示有條目相當位元組的內容擴充,惟實際上是將大段有來源內容、甚至整個章節以HTML代碼註釋,導致本百科的讀者在瀏覽器看不到相關的內容,破壞效果與大量清空內容無異,但往往因為編輯歷史顯示條目的位元組增加,巡查會以為條目是正常的內容擴充,故此不易及時發現條目實際上遭到破壞。

有鑑於此,建議收緊「HTML註釋代碼」在條目的使用:

1. 禁止匿名用戶及新用戶加入「HTML註釋代碼」或在現有「HTML註釋代碼」的括號範圍內加入內容;實行措施包括設置過濾器進行攔截,告知編者不可使用「HTML註釋代碼」。
2. 自動確認用戶或以上權限的編輯,在條目加入「HTML註釋代碼」或在現有「HTML註釋代碼」的括號範圍內加入新內容時,將會在發布變更時在編輯歷史被標籤,列入過濾器日誌,提示近期巡查者需要加以留意。

因為「HTML註釋代碼」在條目編輯上,並非毫無用處,所以不認為要禁絕,惟要防止及更易發現被不當使用。--Uranus1781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0:26 (UTC)[回复]

已建立監視用的過濾器。--Xiplus#Talk 2022年10月18日 (二) 14:48 (UTC)[回复]
你是建立「清空条目」這個標籤過濾器嗎?可是沒辦法使用此標籤當近期變更的篩選啊?----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2年10月18日 (二) 17:50 (UTC)[回复]
357 HTML註解Special:标签中找到,点“x个更改”,可以筛选。--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8:15 (UTC)[回复]
調整了一下規則以提供更高的precision。--Xiplus#Talk 2022年10月19日 (三) 01:17 (UTC)[回复]
新建頁面將不會加上標籤。--Xiplus#Talk 2022年10月19日 (三) 10:54 (UTC)[回复]
357 HTML註解已足够。--Gqqnb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9:23 (UTC)[回复]
或者分階段去做,若然IP或新用戶仍持續使用HTML註釋代碼搞破壞,便採取攔截方式。--Uranus1781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09:45 (UTC)[回复]
对打标签和拦截新用户无意见。--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6:09 (UTC)[回复]
遇到藏內容的就直接幫忙整段刪除,如果是劇透相關一定幫他裸奔,WP:SW,藏甚麼真是的。過濾器會提醒有人用這個唷也蠻酷的。--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8:21 (UTC)[回复]
我有时作为无来源或争议内容的移除意向使用,相当于仅编者(尤其是监视者)可见,取消隐藏的人要拿来源举证,移除隐藏内容视作二次确认——移除有基本共识。有些用户是将争议内容存至讨论页留档+供讨论,我觉得如果没有讨论或无争议,这样留存过于持久,且有时注意不到。直接移除有时太唐突或不明确,会引发“破坏”争议/质疑。主要用于旧有内容,如果是新进加入,则更多运用撤销和Ping来寻求来源或共识。隐藏有效内容的直接撤销。--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9:52 (UTC)[回复]
所以在下提案時已表示「HTML註釋代碼」在條目並非毫無用處,例如把英文版條目移植到中文版時,可將未翻譯的段落暫時隱藏,但這只適用於無爭議及明顯不適合顯示的內容,亦即直接移除,也不會被視為破壞。因為內容被加入「HTML註釋代碼」後,顯示出來的效果如同相關的內容被刪除,對於有爭議及有來源內容,也利用「HTML註釋代碼」隱藏,又沒有說明這樣做的原因,這樣確會牽涉破壞的問題。關於「取消隐藏的人要拿来源举证」的問題,這情況僅適用於缺乏來源的有爭議內容,並需要知會對方這樣做的原因,畢竟「HTML註釋代碼」對於條目的編輯和刪除沒有分別,可視為用戶對條目內容的擴充或刪除的操作。--Uranus1781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02:23 (UTC)[回复]
未翻譯段落不是應該用 TransH + TransF 兩個模板嗎?--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3:54 (UTC)[回复]
不是每位編者都知道中文維基有這模板,很多功能模板都不好找,也不知其存在。--Uranus1781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1:03 (UTC)[回复]
大体(+)支持,细则可以再议。--DvXg 📬 2022年10月18日 (二) 18:19 (UTC)[回复]
近一年來有多個浮動IP,濫用註釋代碼隱藏有參考來源的章節及段落,而且有多個條目受到影響。註釋代碼雖有其作用,但甚少須要使用到,IP更不見得在正常編輯使用,註釋代碼的效果如同大量移除條目內容,故此應採取如IP大量移除條目內容的措施,以過濾器攔截,IP如真的認為需要使用註釋代碼,可在討論頁提出並提交其草稿,由確認用戶代為編輯。--Uranus1781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03:28 (UTC)[回复]
一般來說,HTML隱藏功能是可以提示編輯者相關部分的共識是什麼,方便編輯者編輯內容,既然有過濾器提示新增HTML隱藏功能,為何沒有提示移除的通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15:25 (UTC)[回复]
HTML註釋代碼並非完全無用,有部分模板內都有HTML代碼做提示註解,不一定要移除,現在的問題是因為有用戶濫用作為偷偷破壞條目的工具,所以除模板本身附帶的註釋代碼,IP及新用戶一般編輯不太可能在條目正文用到註釋代碼。--Uranus1781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1:03 (UTC)[回复]
只限制ip倒是可以考慮。--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4:04 (UTC)[回复]

再提拆分回退員之私密過濾器源碼閱讀權至另一用戶組

過往多次討論見Wikipedia_talk:防滥用过滤器#提议修改维基百科:防滥用过滤器。簡介:鑑於目前回退員中有內鬼,過往數年洩漏過濾器詳情,導致反破壞工作受到不少影響。此事亦進一步影響到回退員可否兼領其他權限(如LTA private wiki的閱讀權限)的質疑,導致反破壞權限改革無法推進。

為此,再次建議拆分回退員之AF源碼閱讀權(abusefilter-view-private),以收緊其獲得人數。該新用戶組的成員應高度可信,且在反破壞工作中保持活躍。

請諸君討論。--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30日 (日) 12:24 (UTC)[回复]

個人傾向(+)支持,但應該考量到之前提出的問題(如對過濾器並沒有那麼了解的回退員間接造成接觸到的資訊差異)。我是有想過一折衷方案(前提是技術上可行):過濾器觸發時只截取出觸發的部分,而非顯示過濾器完整結構。這樣也能幫助看不懂AF是做什麼的回退員比較能夠理解觸發原因。--)dt 2022年10月31日 (一) 01:50 (UTC)[回复]
哇你这想法有点天方夜谭诶,过滤器做不到这一点,或者说我就没见过哪儿有能展示这种信息的东西。GDBLLDB我都没印象有这种工具诶(--MilkyDefer 2022年10月31日 (一) 02:09 (UTC)[回复]
如果连回退员都看不懂触发器语法的话,要这个权限有什么意义,还不如支持AF助理方法,让懂得人自己去检查或者协助修改AF。而且展示出触发的语法部分估计现在AF的实现根本没有这样的功能,还要mw开发组来实现(或者自己推修改补丁)。只能说有点异想天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0月31日 (一) 02:19 (UTC)[回复]
程序上极难实现,只能人工处理,那似乎等同条文上允许某种“查阅请求”。--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02:28 (UTC)[回复]
那算了(看到時全域有沒有這個需求、mw開發出來再說,原本只是想有沒有人寫個小工具就可以解決),就把abusefilter-view-private去掉就好。「另一使用者群組」可以考慮由回退員之間選出,之後由管理授權吧。--)dt 2022年10月31日 (一) 03:49 (UTC)[回复]
(+)强烈支持。--西 2022年10月31日 (一) 03:31 (UTC)[回复]
(!)意見:上一次讨论进行了近四个月,最终也没能达成共识。“共识是可以改变的,但如果你要提出类似的提案,应该解决过去的反驳意见”(WP:常年提案)。个人想知道此次讨论较上次讨论有何变化?另外,似乎最近由过滤器详情泄露引起的破坏有所减少?--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0月31日 (一) 05:53 (UTC)[回复]
上一次的討論一開始沒有考慮分拆,而直接將權限收回管理員,引起不滿;後來又因為ip masking導致困難重重。這次只處理核心部分,即AF分家。其他問題容日後再處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0:03 (UTC)[回复]
更改一下说法,IP masking方面问题不大 Stang 2022年11月11日 (五) 19:10 (UTC)[回复]
感謝補充,但仍建議下一步再處理此問題。--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4:35 (UTC)[回复]
我記得上次諸位就是同意居多,問題似乎在技術阻礙?個人對此提議自然是(+)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0月31日 (一) 07:27 (UTC)[回复]
上次是提到了phab:T309318。如果不考慮IP masking的話就應該沒事。 ——魔琴 留言 贡献 ] 2022年10月31日 (一) 08:01 (UTC)[回复]
对建立反LTA类型的用户组无异议,但希望同期建立有效、便捷渠道或规则为可信用户处理相关咨询,如回退员的合理询问和建议,以解决部分用户的偶发需求。--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07:37 (UTC)[回复]
這方面我有一計,但暫時想不出要怎樣配合中維的情況來實施:強化维基百科:反破壞工作小組的職能,將建立為「反破壞專家」的公會。--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4:42 (UTC)[回复]
能不能提出什麼具體議案或者說服力的理據,「彷彿劇團每隔一段時間重複演出同樣的戲碼」,我是比較無奈的。上次不是說要將IPInfo和IP masking合併到這個新的用戶組,然後就沒下文了。--Ghren🐦🕓 2022年10月31日 (一) 09:09 (UTC)[回复]
這次希望先解決目前的問題,IP masking目前還沒有起色,合併進來的話就搞不下去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0:03 (UTC)[回复]
之前的討論參考了YF君提供的意見,我提出的意見的確有捨本逐末之嫌。既然回退員主要工作是快速回退破壞,那麽側重點應當是對回退相關方針的理解程度至少可以讓社群信服做與反破壞相關的工作。而不是技術(例如私密濫用過濾器)能力,因爲其側重點無法保證回退員具備此種能力或與其相對應的操守。所以(+)支持拆分權限。--紹💓煦集思廣益 2022年11月5日 (六) 07:44 (UTC)[回复]
(+)支持拆出Wikipedia:過濾器助理。--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2:37 (UTC)[回复]
感谢X43现身说法证明拆分的需要。--Ghren🐦🕙 2022年11月26日 (六) 14:48 (UTC)[回复]

名字與細則

過往的方案見Wikipedia:過濾器助理。歡迎各位討論。--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5日 (六) 17:25 (UTC)[回复]

(+)支持以上提案。--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03:05 (UTC)[回复]

題外話

( π )题外话 如果有查看已删除页面的权限(browsearchive、deletedtext,deletedhistory不确定)或用户组,可能更方便某些任务(侵权、G5、破坏等历史页面的核查)。--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3:38 (UTC)[回复]
您是不是要找:WP:删除员WP:维护员[開玩笑的]--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1月8日 (二) 14:11 (UTC)[回复]
准确说,去掉删除/恢复权限的“删除员”。不知道社群是否有兴趣加在新用户组上。目前是通过WP:AR,但时效性不好。--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8日 (二) 14:59 (UTC)[回复]
??去掉刪除/恢復權限還算是什麼刪除員。--Ghren🐦🕓 2022年11月11日 (五) 08:45 (UTC)[回复]
你的逻辑是不是有点混乱?这也没说这是要启用删除员,这只是探讨一个与删除员类似,在具体权限上有所限制的<未知>而已。--MilkyDefer 2022年11月11日 (五) 12:42 (UTC)[回复]
所以我说的不是删除员,而是能查阅私有(非公开)记录的另一组权限,是否能合进去,参考蓝桌图书馆、已删百科等需求。已知新权限开放给高度可信用户,唯低于管理员。大多数已删除页面,只是出于维护,可能没有保密需求,需要保密的要监督。权限组可以命名如“非公开记录查看员”(Non-public record viewer)。--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13:31 (UTC)[回复]
你这个“非公开记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真的要签字且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大陆人不能签的NDA欸,你要不改个名字吧。--MilkyDefer 2022年11月11日 (五) 15:35 (UTC)[回复]
这是考虑到私有对应的private与“隐私”相同,担心误解。要不然,“私有记录查看者(Non-public record viewer)”,中英非一致译法。或者,进阶记录查看者,但表意很模糊。--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16:12 (UTC)[回复]
查閱員這個名字如何?可以查看AR,也可以查看過濾器。桐生ここ[讨论] 2022年11月12日 (六) 04:19 (UTC)[回复]
很难,或者你需要让这个组拥有类RfA的授予标准(社群页面公布请求、不少于7天的投票云云)。 Stang 2022年11月11日 (五) 19:10 (UTC)[回复]
建議先完成分柝,再進一步調整,避免再次流產。--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02:37 (UTC)[回复]
最近不授予回退权是不是和这有关?Evesiesta 2022年11月27日 (日) 17:07 (UTC)[回复]
不清楚,但應該沒有關係。--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8:53 (UTC)[回复]

初步方案

按舊稿修改了一份草稿:過濾器助理,請諸君討論。--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15日 (二) 16:35 (UTC)[回复]

题外话#2:全域的m:Abuse filter helpers就是「过滤器助理」,不知道为什么要翻译成「防滥用编辑器帮助者」,是时候正名一下了(叫全域过滤器助理?会不会误以为是「全域过滤器」的助理?) ——魔琴 留言 贡献 ] 2022年11月15日 (二) 16:46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還在嗎--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15日 (二) 17:14 (UTC)[回复]
赞成更名,“全域过滤器助理”挺好的。“帮助者”应只是粗译遗留。--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1:03 (UTC)[回复]
问题一:對比中維和英維的兩個過濾器助理頁面,英維是只有admin以上的用戶有abusefilter-view-private權限,那在中維,abusefilter-view-private的權限應該是像現在一樣,回退員也有,還是管理員以上的才有這個權限?
問題二:查看垃圾链接阻止列表日志這個權限在英維得是過濾器助理以上的用戶才有,但是中維只要是個User就有了,要不要調整之類的。一直不理解為什麼為什麼過濾器39、92是不公開的,但是黑名單的閱讀權限就放得這樣低。(這算是個無關問題,只是剛好看到而已)
問題三:启用双重身份验证有這個需要嘛?在我的眼中這不是一個很重要的權限,不一定要雙因素驗證。--Ghren🐦🕘 2022年11月16日 (三) 01:53 (UTC)[回复]
1. 英维的管理员数量多很多。讨论的不就是该权限从回退员移到低于管理员的新用户组吗。2. 不了解这个权限。3. 有一定必要,已知需求源自“潜伏”风险,而查看过滤器不留日志,可能难以感知账号被盗用?--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11:07 (UTC)[回复]
啊,抱歉,我看錯了。問題一應該是這樣:對比中維和英維的兩個過濾器助理頁面,英維是只有admin以上的用戶有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查看标记为私密的过滤器的过滤日志),那在中維,abusefilter-log-private的權限應該是像現在一樣,回退員也有,還是管理員以上的才有這個權限?我複製的時候沒看清楚。不好意思。我想知道「查看标记为私密的过滤器的过滤日志」這個權限是也是收回,還是繼續保留在回退員上比較好。--Ghren🐦🕘 2022年11月16日 (三) 13:04 (UTC)[回复]
一起移入新用户组。--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22:05 (UTC)[回复]
現在完全沒有討論要取消回退員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也看出不出這個方案打算這樣辦。過去共識看來也不打算這樣辦。那是否要重複給這新用戶組這個權限就是個問題。要从回退員手中收回這個權限,要更深的討論。--Ghren🐦🕚 2022年11月17日 (四) 03:36 (UTC)[回复]
本提案讨论的是解除回退员的abusefilter-view-private权限;英维也是User持有,为什么放的这么低请参阅gerrit:405670“须有良好账户保安操守,例如开启双重认证(2FA)、设立高强度密码、电脑不受恶意程序感染等” Stang 2022年11月16日 (三) 12:37 (UTC)[回复]
  • 感謝各位的回應。「拆分回退員之私密過濾器源碼閱讀權至另一用戶組」指的是移除回退員的abusefilter-view-private權限,並邀請社群中仍希望保留該權限的用戶申請加入新用戶組。回退員的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不在本討論範圍,但由於新用戶組的成員可獲得log-private權限,該權限獲得人數將可能上升。--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4:45 (UTC)[回复]
    方案草稿中“资格要求”的第六点,在实际实行中似乎很难做到。缺乏有效的方式证明某用户是否可信。--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1月17日 (四) 11:12 (UTC)[回复]
    我看英維這一條也是自由心證而已,總之沒有人對這一點提出質疑就算是過關。--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14:54 (UTC)[回复]
    显然是基于共识,消除合理质疑。可能需要如一周或两周的公示期。--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15:25 (UTC)[回复]
    确实缺乏有效的方式,共识制要求社群成员的绝大多数对于何为可信任有良好的认知,并有良好的说理能力。但我不认为我们的社群能达到这个要求。英文维基百科以我有限的观察也只能说是勉强达到。实际做起来,做还是能做的,但多少会把问题积累起来到以后产生比较大的麻烦。--Tiger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17:03 (UTC)[回复]
    坦率說,在中維上高度可信要求可能無法嚴格地執行。但考慮到目前回退員持有view權是"沒有要求",本項至少能收緊一些限制,並為解除不適合者的權限提供法規上的支持。--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6:55 (UTC)[回复]
    尚且不谈中维潜在的地区(组织)割裂(不信任)问题,假若将标准放得如此低,那么是否反面说明不可信用户(潜在的破坏者)也可顺利担任回退员?换言之,假若该方案能够实施,那么就根本没有必要另设权限,只要找到“社群成员”对当前回退员列表逐一审查,把所有“不可信用户”都移权+封禁,即可解决问题。又若模拟权限设立后的“公示”,那么只要现在开放一个讨论,所有用户都可在其中指认自己认为“不可信”的回退员,最后统一公示一段时间以后直接移权即可,完全没必要设立新权限嘛。如果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贸然设立一个新权限,恐怕无益于反破坏问题的解决,反而不如不设立AFH权限,而由管理员代为处理源码阅读请求。--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1月28日 (一) 11:12 (UTC)[回复]
    首先,目前已經有破壞者現正擔任回退員,這在上次的討論已經有不少用戶和管理員表達過。您所指的「排查回退員」方案,上次也有人提議過,但執行十分困難——部份回退員並不活躍,或已經退出一線反破壞工作多年,現行方針並無任何規則可用於解任他們,而且單憑猜疑,解任用權恰當但沒有參與反破壞工作的回退員在實務上也不可行。現行機制的弱點,正是破壞者可以先混到回退員,然後保持低活躍狀態,以此逃避反破壞小組的監視,而使用abusefilter-view-private權限亦無任何紀錄可查,導致無任何方法可以找出此等內奸。其次,直接由管理員查閱的方案上一次也有討論過(應該先上一次最先就是討論此方案),並已經被社群駁回。--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29日 (二) 14:39 (UTC)[回复]
    您所说的“单凭猜疑”解任回退员,与“单凭猜疑”拒绝AFH申请有什么区别呢?--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1月30日 (三) 01:55 (UTC)[回复]
    拒絕AFH申請的主要原因應是「用戶不符合資格要求」,即身為回退員但未有在反破壞工作中活躍;自稱將維護AF但沒有兌現承諾等。這些都是客觀的理由。至於分別,則在於AFH與回退員所需的信用等級不同。回退員如無法取閱敏感資料,則其權限可造成的破壞十分有限,要求先有違規行為後再解任依然合適;但AFH可以取得敏感資料,且缺乏監察途徑,即使沒有過違規行為,仍有可能不適合獲權。--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30日 (三) 03:25 (UTC)[回复]
    那么该如何处理地域问题呢?作为例子,2022年9月管理员选举中有两名候选人被质疑“與WMC關係千絲萬縷”“前與WMC的關係緊密”“WMC仍潛伏於社羣中”,可见某些人至今仍不能做到对WMC成员在处理隐私信息(广义)方面的基本信任。该如何才能确保此类偏见在AFH的申请过程中不会出现,并且不会对申请过程造成干扰呢?或是说AFH权限不接受WMC成员(即大陆用户)的申请?--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1月30日 (三) 05:22 (UTC)[回复]
    另设用户组仅是遵循最小权限原则。对于双面人问题,目前权限机制(无日志)不能解决,要依靠其他方法。--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30日 (三) 07:05 (UTC)[回复]
    我承認這個問題很難回答。維基百科的底層邏輯是信任社群共識,而您的說法意指社群共識本身就存在偏見,要求以另一種權力來源來平衡共識,這涉及複雜的權力平衡設計,恐怕不是我幾天內就能想像出來的。但或許我以下的觀點可稍為安慰:大體而言,社群的權限投票還是講證據的,在RFA的明票年代更是如此。計劃中AFH的申請不是投票,也不會使用securepoll,申請人無須擔心被流言暗箭攻擊而無從反駁。--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3日 (六) 15:23 (UTC)[回复]

Kriz Ju的建議:提高對AFH的技術要求

  • (!)意見:個人支持方案草稿,綜觀上方站友討論,個人對相關條文微調意見如下:
  • 「申請程序」:「如果您有意申請過濾器助理的權限,請親自到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過濾器助理權限申請。申請時,經由至少一名已擁有此項權限的回退員,或者具備過濾器相關站務經驗的管理員具名支持後,由具備過濾器相關站務經驗的管理員綜合評估授權;進行授權的管理員不可和前述的具名支持者為同一人。申請者若由於合理因素而無法完成申請條件,可考慮提出具體事由,在客棧尋求協助或發起討論,而擁有相關站務經驗的管理員應對於獲得客棧討論認可的申請者直接完成授權。
  • 「資格要求」:
  • 6.「經社群討論,認可為高度可信之使用者」
  • 7.「申請者應正则表達式有基本認識,並且須由擁有相關站務經驗的管理員授權。」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33 (UTC) --Kriz Ju留言) 2022年12月13日 (二) 11:12 (UTC)--Kriz Ju留言2022年12月19日 (一) 17:38 (UTC)[回复]
( π )题外话 & (...) 吐槽:您所编写的草案条文似乎使用了太多文言表述,导致其理解时有一定难度 囧rz……--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2月11日 (日) 01:53 (UTC)[回复]
(!)意見:OK,已嘗試直接依站友意見對上方條文進行異動。--Kriz Ju留言2022年12月13日 (二) 11:12 (UTC)[回复]
(!)意見:個人的想法是,無論是否考評,只有同時具備專業能力社群信任度的用戶能獲權,因此亦僅能由具備該領域能力的管理員授權,才具備某種程度之公信力,否則管理員自己本身一無所知又何以評估是否授權呢?至於具體考評,是比照其他權限可能出現的審核考評,其實也是考給社群看,以獲公信,個人無甚意見,已依站友意見對上方條文意見調整文字,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12月19日 (一) 17:38 (UTC)[回复]
個人感覺這一要求略顯嚴格,唯亦不失為確立其地位的策略。看看社群諸君還有沒有什麼意見了。--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27日 (二) 16:27 (UTC)[回复]
  • (!)意見:1.整个授权过程中涉及到两名以上管理员的参与,在实际实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困难;2.“具備過濾器相關站務經驗”在判断标准上可能存在问题。仅对过滤器进行小范围的修改并不能证明这名管理员就具备操作过滤器的能力。3.假若该提案通过,想要判断某名管理员是否进行过与过滤器相关的站务处理将变得比较困难。某些管理员可能主要编辑private过滤器,这样普通用户就无法对相关问题进行查证。另一方面来说,想要找到某名用户编辑过滤器的所有记录也相当困难,除非由社群仿照Wikipedia:监督/统计维护一个“管理员参与过滤器编辑的记录列表”。--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2月31日 (六) 04:00 (UTC)[回复]
  • 既然社群沒有進一步意見,暫時不提高要求。--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14:27 (UTC)[回复]

第一階段公示:確認分拆

現按上方的共識,進行第一階段公示,確認將AF源碼閱讀權(abusefilter-view-private)從回退員權限中移除。本項的實施則預計在整套方案通過後一次過執行。現就此 公示7日

新用戶組的細則則仍屬討論階段,誠邀各位就獲權細則,除權條件等細節作深入討論。--Temp3600留言2022年11月27日 (日) 17:01 (UTC)[回复]

看来公示期结束了。那就等上边了。--Ghren🐦🕕 2022年12月6日 (二) 10:29 (UTC)[回复]
卡。--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9日 (一) 03:01 (UTC)[回复]

第二階段公示:成立過濾器助理用戶組

現按上方的共識,進行第二階段公示,將草稿:過濾器助理確立為方針。通過後將成立相關的用戶組。現就此 公示7日先再討論一下。--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14:20 (UTC)[回复]

回退員的除權安排將在新用戶組開放申請後再決定細節。--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14:57 (UTC)[回复]

(-)反对:上方讨论显然不够充分,未能达到形成共识的程度。仅有三人参与的讨论,且其中还有未能解决的反对性意见,是否能称作“形成共识”?没人参与是否等于全部支持?如果反复在未能形成充分共识的情况下强行推进讨论,虽有WP:AGF,但恐怕仍有游戏共识形成程序的嫌疑。--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3年1月9日 (一) 01:34 (UTC)[回复]
繼續討論當然很好,但得有人前來。看看下星期如何了。--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14:34 (UTC)[回复]
(-)反对:根本就没明白过滤器助理究竟只是用来查看不公开过滤器的,还是用来修改过滤器的。申请所需要求远高于该组所具备的权限。--广雅 范 2023年1月9日 (一) 09:04 (UTC)[回复]
很明显没有修改过滤器的能力啊?--Ghren🐦🕓 2023年1月9日 (一) 09:06 (UTC)[回复]
补充了一下我的回复。想表明的是只是查看过滤器日志根本就没必要对正则表达式有基本认识计划协助维护中文维基百科的过滤器等。--广雅 范 2023年1月9日 (一) 09:10 (UTC)[回复]
如希望查看日誌(即abusefilter-log-private),按現行程式申請回退員權限即可。申請abusefilter-view-private才需要申請這一新權限。此外,回退員如果積極參與反破壞工作,及符合其他基本要求,即可獲批。--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14:34 (UTC)[回复]
还是那个问题吧,单纯的查看是否需要这么高的要求。--广雅 范 2023年1月10日 (二) 02:34 (UTC)[回复]
至少必須高於回退員,以排除目前向破壞者提供資料的回退員內鬼。--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14:52 (UTC)[回复]
但是只是单纯查看没必要硬性要求会正则吧,以及不能编辑的话对过滤器有认识计划维护过滤器是有什么意义?--广雅 范 2023年1月12日 (四) 02:53 (UTC)[回复]
呃,要看的權限但看不懂正則,那怎麽看懂過濾器的條件?要來幹嘛?--西 2023年1月12日 (四) 03:36 (UTC)[回复]
能改过滤器的管理员都没这个要求,只能看的助理却有这个要求吗?--广雅 范 2023年1月13日 (五) 06:45 (UTC)[回复]
管理员未必会去看和接触过滤器,但助理则一定要能理解过滤器。如果助理需要其他人帮助来解读,不还是“泄密”了。“基本认识”要求似乎不高。--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06:50 (UTC)[回复]
问题在于,“基本认识AF”的要求比“基本认识Regex”要高。比如第51号过滤器第27号过滤器等,即使某名用户“基本认识”regex,如果没有相应基础,也很难理解其工作原理。--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3年1月13日 (五) 11:21 (UTC)[回复]
我说的“基本认识”指过滤器功能方面,能判读多数过滤器就符合查看过滤器的基础条件(之一),不考虑复杂语法或编辑特征等检测。不太明白广雅范的“单纯查看没必要硬性要求会正则”,是适用哪些人群。--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3日 (五) 12:21 (UTC)[回复]
建議對正则表達式有基本認識。如果沒有認識但有必要看到源碼(例如是其他維基的管理員希望抄一份中維過濾器的源碼),自然符合申請原因。--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09:56 (UTC)[回复]
这是在基本资格下列出来的欸,而且是要怎样维护过滤器呢?--广雅 范 2023年1月13日 (五) 06:45 (UTC)[回复]
按我所知,目前部分回退員會在站外聯絡管理員,向對方提出修改建議。基本资格方面,的確是希望申請者先了解regex,確認權限對自己有幫助才來申請。然而,如果是抄對碼到其他維基等作業,未必需要懂得regex也可進行,故這不是強制要求。沒有寫成“基本认识AF”應是希望將條件寫得具體些,畢竟有些人看得懂AF的介面也會說自己「基本」懂得AF。--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4日 (六) 14:21 (UTC)[回复]
@Temp3600Yining Chen:我覺得倒不如直接問現任的回退員他們之中哪些人是真的用得上AF源碼閱讀權的(至少我在卸任之前完全用不上),然後我們對所有自稱用得上AF源碼閱讀權的回退員逐一詳細審查,確定哪些用戶是可以獲得AF源碼閱讀權的,最後直接分拆權限,把所有獲確認可獲授權的用戶全部批量授權就可以了。我之所以這樣説,不只是因為自己在卸任之前完全用不上AF源碼閱讀權,也是因為在使用“如果不通過就不給人吃飯”的方式後也沒啥回退員前來討論的緣故,這個情況讓我懷疑是不是真的有那麽多人需要AF源碼閱讀權。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4:16 (UTC)[回复]
我個人預期只有幾十位回退員最終需要這個權限。待過濾器用戶組建立後,我支持在除權先發出通知,讓回退員前來報名,批准後再對回退員組除權。--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4日 (六) 14:21 (UTC)[回复]
假若讨论能够通过,或许可以提前开放申请,仿照IA和查核助理的方式,列出一个“由社群共识委任的第一批AFH”名单。----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3年1月14日 (六) 14:42 (UTC)[回复]
我也支持這樣做。--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03:22 (UTC)[回复]
在权限设立后初期,恐怕很少有两名以上管理员能站出来为一名申请人“担保”。即使到了后期,AFH人数逐渐增加,恐怕也很难找到愿意为自己投票支持的用户。毕竟这种“担保制”申请权限的方式应该是第一次在中文维基百科应用,谁也不知道会变成怎样。--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3年1月14日 (六) 14:46 (UTC)[回复]
未见“担保”条文,也未理解为何不会有担保。--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4日 (六) 17:28 (UTC)[回复]
草案要求“一名管理员具名支持,一名管理员授权”,这不是在变相要求申请该权限要一名管理员“担保”?--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3年1月15日 (日) 00:14 (UTC)[回复]
Draft:過濾器助理Wikipedia:過濾器助理草案页面中,我没看到这种要求,烦请指明原文?--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03:00 (UTC)[回复]
Yining Chen所指的任命條件經討論後,最終沒有納入方針中。--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03:20 (UTC)[回复]
敝人在此對個人構想稍作澄清。首先,請站友切勿曲解並詮釋為「擔保」,敢問怎麼擔?怎麼保?要拿什麼擔保呢?若這樣講,所有的「提名」或「推薦」、「支持」通通都算是擔保了嗎?其次,最初的設想,之所以會存在可先由一名管理員提名或支持,是為了解決若將該權限直接拆分,第一位獲權者如何產生的問題;換言之,往後的申請者不須非得由管理員支持或提名才可申請,因此自不存在所謂一定要「兩位管理員」才能申請一說。再次,即便真需要兩位管理員,也不過是執行層面的問題而已,如果社群中不存在足夠的具備相關經驗和技術之管理員(真沒有嗎?)或門檻過高,自可再議,否則動輒以不具實質證明之「恐怕如何如何」之預想或預設立場(邏輯上和「恐怕不會如何如何」是差不多的意義,眾人都用「恐怕這樣那樣」,其他人也可以說「其實不會」,各說各話),個人認為於討論上難有裨益。最後,若社群認為此類門檻過高,自可調整降低,個人無甚意見。真正重要的地方在於,獲權者彼此間若都會協同經手維護過濾器的話,能看到內部設計的人就是那一群而已,理想上多少自當相互信任,而不是互相懷疑,這樣的門檻就是為了確保能獲權的用戶是具備相當信任度和技術能力的,而且人數是否真的需要那麼多,仍部分取決於實務需求和社群之信任,講白了以後若有其他問題導致相互懷疑,也是持權用戶間的爭議了。--Kriz Ju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14:10 (UTC)[回复]
还希望您能保持冷静。首先,本人只是将个人经过思考,预想可能会发生的事情用某种方式写出来,供大家来参考,并没有以此为理由故意阻碍社群通过讨论。如果有人认为我在胡言乱语,杞人忧天,可以选择忽视。毕竟前人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大家都同意,完全可以现在就把这个方针草案立刻付诸实践。这样就彻底消除了别人说“恐怕”的所有机会(但这样是否是WP:POINT还有待商榷)。其次,有了第一名AFH,那选第二名时会不会变成“与第一名AFH关系好坏的评选”?如果第一名AFH直接站出反对候选人该怎么办?如果您的提案被社群初步认可,这些问题或许都要更深入的思考和讨论。( π )题外话:本人在语句中掺入大量的“恐怕”“或许”等词汇这种行为,是早期在某种特定环境下写作的产物,希望您能谅解。--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3年1月15日 (日) 14:53 (UTC)[回复]
(!)意見:無妨的,您不用擔憂,我相當冷靜,亦無任何強求。個人只是期待,眾人對他人未指明之概念,或未明言之事,請盡可能避免替他人註記或視為他人所言,甚而持續延伸,何況所謂「擔保」與這裡的實務實在相差甚遠,試問這裡的誰願意為誰拿出什麼條件真正擔保過什麼呢?至於個人對任何提案或構想,一向抱持可參考、可討論之態度,若(已)無興致或共識,隨意看看即可,有興趣參考、沒興趣拉倒,無傷大雅的。敝人並非認為是所謂杞人憂天之類,只是不喜歡太多所謂訴諸恐懼的訴求(當然您也有合理的考量),此類訴求和手法顯然氾濫使用於社會中,任何構想適合或適當與否,討論即可,當然這種說法也只是我個人偏好罷了(笑)。
至於您提到“与第一名AFH关系好坏的评选”之擔憂,確實有道理,不過第二名申請者(或之後的任何用戶)仍可透過兩位管理員(或之後的其他獲權回退員)支持,或是如敝人提及的,自認能力和信任度皆具備的用戶,若認為受到不公待遇,導致無法獲得任何適當支持,亦可考慮於客棧請社群品評,做為可能的救濟途徑;而這也是為何個人認為理想上應該直接於申請時進行公開考評之故,當然必然也會存在有人作弊或找代打之類的疑慮,然而哪項申請又可以完全杜絕所有疑慮呢?回過頭來,若要僅僅提及「关系好坏」,個人傾向以兩個層面觀之,表面而言,與任何特定用戶之關係深淺,的確影響是否具備信任度,然而這部分還是得回歸管理員之專業判斷和操守,若管理員不吃這套,試問關係好又如何呢(自然這點除了挑戰人性,也必然永遠有爭議)?另一方面,信任度的基礎其實有相當部分來自於社群對特定用戶的「熟悉度」,而熟悉度又來自於用戶平日於平台的公共領域(如社群活動、競賽、站務、榮譽表揚,或公開討論等領域)之實質貢獻、投入和活躍與否(自然包含曝光度之類),換個角度看,或許較有機會獲得社群信任的用戶,在公領域常具備至少部分用戶對其擁有之熟悉度,這是可以透過人為努力達成的。無論如何,正因總有爭議,個人才傾向或許可以考慮設定申請考評,如此而已。其實說實話,不論是這裡,抑或現實社會,所謂「靠關係」,實為常態,即便這裡的管理人員選舉和信任度亦無法避免此種爭議(講白了就是只要我看你不順眼你再厲害我也不會投給你或支持你什麼的),但吾人是否應該放棄其他可能性呢?
退一步而言,不論制度如何設定或規劃,皆難以排除各種或所有疑慮,又或是總有各種「不公」(不論是否真實存在或真是如此),於社群中始終存在難以有效消除、緩解之隔閡或爭議,那麼個人認為此即可視為當下社群風貌和需求的「現實表現」了(現實世界中此類情事亦然)。--Kriz Ju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19:59 (UTC)[回复]
AFH需由管理員授權,這與目前其他權限的授權方式相同。這只代表管理員確認了社群達成的共識,難言是管理員對此的擔保。「管理员具名支持」方面,考慮到目前管理員團隊有不少活躍成員,幾可肯定會有管理員維基人參與AFH申請的討論,如擔心AFH討論過於寛鬆,可先實行一兩個月後再檢討。--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24日 (二) 17:26 (UTC)[回复]

各位好,我最近留意到User:防滥用过滤器取代了User:滥用过滤器見日誌),但是User:防滥用过滤器的用戶頁被掛了{{indef}}。另外也留意到User:Xiplusm:SRP提出移除User:防滥用过滤器的管理員的權限。請問是否有系統錯誤?Xiplus--132.234.228.26留言2023年3月15日 (三) 03:21 (UTC)[回复]

User:防滥用过滤器建号时间也很长,不过最近才动作,可能是最近有人改了translatewiki上的名字导致用户名配置变了,好像这个是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控制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5日 (三) 03:31 (UTC)[回复]
translatewiki:MediaWiki:Abusefilter-blocker/zh-hans,看上去是改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5日 (三) 03:34 (UTC)[回复]
@Shizhao:,真的要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5日 (三) 03:46 (UTC)[回复]
我就是照着繁体翻译改的。。。没想到会这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3月15日 (三) 06:41 (UTC)[回复]
本地真正生效的应该是MediaWiki:Abusefilter-blocker,没有的话按照语言fallback应该是hans,我们项目的名字运用独特,所以才搞出这样的差异化名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5日 (三) 07:00 (UTC)[回复]
不太明白实际机制。因为还存在translatewiki:MediaWiki:Abusefilter-blocker/zh-hant,名字也不一样,但好像没找到这个账号的使用。translatewiki:MediaWiki:Abusefilter-blocker/zh-yue在zh-yue-wiki是有正确使用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5日 (三) 03:45 (UTC)[回复]
挺有意思的一件事,可考虑将讨论串存档到WP:管理员WP:管理员名单。--东风留言2023年3月15日 (三) 15:20 (UTC)[回复]
感觉不要“防”字比较好。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3月16日 (四) 06:58 (UTC)[回复]

Global RfC filled to enable global abuse filters on large Wikimedia projects by default

多週無新留言,關閉之。如有新進展請另開新討論。--SCP-0000留言2023年6月6日 (二) 12:3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您好!

Apologies for writing in English. 请帮助翻译至您的语言.

On Meta-Wiki, a set of global abuse filters is maintained by Meta-Wiki's administrators and the stewards. Global abuse filters are a powerful tool designed to fight against long-term abusers that operate cross-wiki. It is especially useful (and often irreplaceable by other means) when a cross-wiki LTA starts to rapidly change IP addresses (when that happens, regular blocks are significantly limited due to the IP hopping).

As of today, all small/medium Wikimedia projects (as-determined by number of articles) are automatically subscribed to global abuse filters. They are not, however, enabled on several Wikimedia projects classified as large (except several large Wikimedia projects who opted-in, such as Wikidata). This makes it possible for global long-term abusers to vandalize a project with no global filters enabled, which makes it significantly more difficult for the Stewards to fight against the abuse.

By this message, I'd like to let you know I submitted a global RfC (request for comments), where I propose enabling global abuse filters on large Wikimedia projects as an opt-out feature. This change will make global abuse filters an even more effective tool for combating long-term abuse at the global level. Please feel free to participate in the discussion, which happens at Meta-Wiki.

Thank you for your time.

Sincerely,
--Martin Urbanec (讨论) 2023年3月12日 (日) 17:15 (UTC)[回复]

不详尽的翻译:元维基启用了全域滥用过滤器,所有中小型维基项目(根据条目数)默认自动订阅这个过滤器组,大型维基项目除非申请了的(例如维基数据)外都未启用,认为这不利于打击全域破坏者,所以申请了一个全域RFC,提议将在大型维基项目启用这个功能作为选择排除选项,欢迎到元维基参与讨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3日 (一) 00:34 (UTC)[回复]
二次省流:有人提出将全域过滤器从自愿加入制,改为默认启用、自愿退出制。--MilkyDefer 2023年3月13日 (一) 06:19 (UTC)[回复]
需要召唤一些管理员看一下?我看有些本地过滤器实际是引进en版本的,或者少部分可以通用的通过这个机制沿用?但也说了,这会强化全域对本地社群的控制。(It will greatly improve the response to cross-wiki vandalism and spam, while also increasing community control over these global actions.)——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3日 (一) 06:22 (UTC)[回复]
@KOKUYO淺藍雪Mys_721txKolyma:,很抱歉打扰,因为你们是我用在线管理人员检查看到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3日 (一) 06:31 (UTC)[回复]
@ShizhaoXiplusJimmy XuEricliu1912:,很抱歉打扰,因为你们是我想到管理员就会想到能找到的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3日 (一) 06:31 (UTC)[回复]
以上有兴趣的去元维基看一下,看是否加入或者退出。如果觉得无关的话,那再次说声打扰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3日 (一) 06:31 (UTC)[回复]
我意见是,有多少全域LTA类能打到zh区这边而需要这些过滤器,或者有多少通用的好的过滤器需要通过这种方式引入。从其中一个日志追去当地项目来看,似乎一旦启用,本地无法单独拒绝这些全域过滤器的个别。——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3日 (一) 06:39 (UTC)[回复]
我觉得从zhwiki管理现状上来说,能甩出去给别人打理真是减少积压工作的好办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3月13日 (一) 07:29 (UTC)[回复]
@Shizhao:,但我认为现在这样全局加入再单独剔出的做法可能不够灵活,这个全局过滤器“要么全部不要,要么全部接受”,没法控制特定过滤器在本地的启用禁用。而且我留意到少部分针对特定内容主题的隐藏过滤器存在,一来可能不知道里面的规则怎样写,会不会变成一种另类的使用;二来可能存在语言不适配的问题(可能只针对英文等拉丁语境,而不是针对我们本地的中文等)。一些中小型站点参与人少,为了节省管理人力,可以考虑全部接收(见过de-source是没有本地过滤器了,全盘用全域过滤器),但对于我们大型站点,人手尚足,如果跨站点破坏很少影响到我们(而用不着针对跨站点的过滤器),可以通过单独启用个别全域过滤器来引进一些通用性较强的优质过滤器,可能更好。或者维持现状,大型站点默认不加入,可以单独加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15日 (三) 01:32 (UTC)[回复]
我個人覺得能增進反破壞效能是好事。不過對於影響本地的全域隱藏過濾器,是不是考慮推舉幾位本地維基人做濫用過濾器助理之類的,以便查閱?或要求全域社群直接允許本地管理員或特定人士查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3月21日 (二) 05:42 (UTC)[回复]
可以,所以我认为至少全域过滤器能允许有本地私有过滤器查看权限的用户查看(或者对应的功能权限)(这个看了过滤器的权限表,看不出有类似的权限或者功能),和本地控制是否启用的权限,才考虑大型组全入再选择退出,类似的问题很早提出了,但基金会的开发不以为然,至少对于这种问题不能盲目点头。——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21日 (二) 06:34 (UTC)[回复]
如果管理員有需要查看全域過濾器,可以申請成為全域的 Abuse filter helpers 或是元維基的受限管理員。另外,目前本站有權限查看全域過濾器的管理員為:Jimmy Xu、Jusjih、Shizhao和WhitePhosphorus,供參考。--SCP-0000留言2023年3月21日 (二) 06:43 (UTC)[回复]
@Ericliu1912Mys_721tx:,en宣告退出了(en:Wikipedia:Edit_filter_noticeboard#Global_abuse_filters_applying_her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21日 (二) 06:38 (UTC)[回复]
我认为基金会又犯了大石压死蟹的坏习惯(当年的媒体查看器和超级保护机制),而且某些人也有盲目跟随基金会的习惯。大项目en率先表率,而且相关项目的人对于一些意见似乎有点不以为然的样子。(根据讨论的一些内容,关于全域私密过滤器的内容,给出的方案是自己发邮件问元维基的人拿代码内容;对于是否本地启用,给出的方案是发信息让元维基的人在过滤代码中加入站点剔除),或者我们社群有没必要也考虑“退出先”的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21日 (二) 06:44 (UTC)[回复]
好像还有一个新的相关提案:Meta:Requests_for_comment/Create_local_meta_abuse_filter_helper_and_abuse_filter_manager_role(给本地项目的meta的AFH和AFM(?)),讨论度还行,好像反对和支持相当,但更多不支持AFM。Commons也在讨论中,讨论度不算高,建议退出(认为这个RFC能通过)和建议保持入(认为需要分担本地管理压力)的大致持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29日 (三) 06: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應標明觸發過濾器的問題點

可否標明觸發過濾器問題點的區塊,每次遇到連續觸發都要試很久碰運氣找問題點。——Cbls1911留言2023年8月13日 (日) 01: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