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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8年10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提议热带气旋条目使用当时历史机构名称、警告、评级及称呼

蝇虎在天花板上倒行怎么跳跃?

这个行为是否是破坏

再讨论T:哆啦A梦

有关模板进行上色的问题

关于内蒙古军区司令蔡英的讨论

侯友宜应该只是代理新北市长职务,而没有当过新北市代理市长

透过维基百科增加对学界共识的理解

我们要怎么编写,才能透过维基百科,协助增加一般大众对学界共识的理解,并减少有心人士借由各种谎言和逻辑谬误等手段,扭曲一般大众对学界的共识。

具体一点说,我们要怎么样才能确保未来人们会相信进化论、历史上的各种大屠杀(包括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亚美尼亚大屠杀、卡廷惨案、大跃进之后的三年不正常时期、天安门事件、二二八事件、南京大屠杀、波尔布特对柬埔寨的恐怖统治、达尔富尔冲突中的大屠杀,以及白人殖民美洲和澳洲后,当地原住民的惨况等等,不一而足),以及在二十世纪后半期至二十一世纪前半期曾经发生过因为人类因素而造成的全球暖化(对我们而言这是现在进行式,但对未来的人而言未必)等等?--北京原人 已知用火 2018年10月1日 (一) 03:30 (UTC)

关于这个问题,你只需在维基百科上拿出现今的可靠来源证明一句话是真的就可以了,让事实说话,并把该些条目列入监视清单,监视条目的改动是否不合理,在有必要时回退及跟其他编者相讨,在其坚持其观点不肯退让时可圈他来这,并由社群评理。若无故删除大部分内容而劝不改者,可提报破坏。专业人士编写维百至学术界共识者可参见詹姆斯·海尔曼。--S叔 2018年10月1日 (一) 04:02 (UTC)

编辑战

Template:台湾常食用海洋生物,涵盖不齐全

{{台湾常食用海洋生物}},目前只有两个纲而已,而且两个纲都属于软体动物门,但显然台湾常食用海洋生物并不只这些,至少还包括节肢动物门(比如蟹、虾),及各种鱼类。而这些还只是动物而已,植物也算做生物吧?

所以希望有人能帮忙写得完整些,或者改名“台湾常食用海洋软体动物”。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23日 (日) 04:22 (UTC)

这里列出了台湾市场上最常见的84种海鲜,全列会不会太多?-KRF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05:47 (UTC)
呃.......我看还是改名“台湾常食用海洋软体动物”好了。-游蛇脱壳/克劳 2018年9月23日 (日) 10:11 (UTC)
我找到了几本相关的书籍资讯,有兴趣者可以自行运用:
另外,我觉得模板可能是放不下所有种类的,改成列表或是分类会比较好。--章安德鲁留言2018年9月26日 (三) 13:32 (UTC)

为音节文字创建Infobox?

参照日文维基百科里面各个日文假名的条目和韩文维基百科里面各个韩文谚文字母的条目,感觉上中文维基百科可以弄一个这种Infobox,记录各相关文字在不同编码系统中的码点、发音、使用语言、在不同罗马化或转写系统中转写后的样式等资料并方便使用者阅读。相关Infobox可以应用在各日文假名、韩文谚文、中文注音符号等条目上。有人有兴趣入手吗?——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04:35 (UTC)

该翻译十分搞怪,徒增混乱。目前中文世界对该城市尚无关注,我认为可以音译为“帕金”。征求共识移动(在这里也征求一个好的译名)。Fire and Ice 2018年9月28日 (五) 16:16 (UTC)

根据[1](不知有多可靠),早期法国移民者在此定居,以中国北京(“太阳之城”??)的法文名命名此地。今英文读音更似“皮金”。周定国主编的《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有此一项:“Pekin 北京 【美】”。钢琴小子 2018年9月28日 (五) 18:34 (UTC)
这么一看英文维基有N个Pekin啊(en:Pekin),希望有可靠来源证明他们与北京有关……Fire and Ice 2018年9月28日 (五) 20:51 (UTC)

美国有多少个“北京”? share.america.gov 199.180.134.137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0:00 (UTC)

模板的使用范围

对于仅使用于一两个页面,可以完全合并入条目内的模板,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如模板:天津地铁1号线车站列表分类:深圳地铁车站列表模板分类:广州地铁车站列表模板内模板,以上模板仅嵌入线路页面和线网车站列表页面,为何还要单写成模板形式呢?--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18年9月27日 (四) 09:15 (UTC)

你前面举的分类会让本讨论页错误地成为该分类的一部分,已帮你添加:以修正。-- Matt Zhuang写条目时,请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9月27日 (四) 15:01 (UTC)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我懒得搬回去而已。但是也请明白有时模板内容之多会导致条目内其他模板失效(日本那些本线有好多都要将RDT分拆出去才能正常显示)。--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9月28日 (五) 10:49 (UTC)

关于张忠谋的国籍

请关注有用户局部了解执行方针而造成的大规模破坏行为

违反方针指引的言论无助于维基百科,故自此关闭讨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用户No1lovesu于大量铁路相关条目不断蓄意破坏,早前曾有#我们应纵容道德塔利班在破坏维基吗?作过相关讨论,并试图邀请此人告知大家其对方针的了解,以至其执法能力和计划如何,此人采取无视零回应,至今仍对香港铁路车站作出不断的破坏。涉事者必须交代清楚其对不同条目的处理,对不同条目处理尺度准绳不一,以及涉事者根据什么维基方针去作出其牵连甚大的破坏行为,特别是此人前科甚厚,已经很难要求他人对其作出过多而过分的坦护,善意推定我相信对此人也应到此为止,其对方针的偏执和择目理解,对编辑和读者亦不公平。基于方针“维基不是什么什么”一页已有说明方针的诠释和例外之处,以至维基提倡以讨论求共识此点,显然此人并没有尽其本分,请管理员正视no1lovesu此人所作所为。182.239.85.48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14:35 (UTC)

上面已经道出问题所在,涉事人等不回应。我已说了,涉事者必须交代清楚其对不同条目的处理,对不同条目处理尺度准绳不一,以及涉事者根据什么维基方针去作出其牵连甚大的破坏行为,特别是此人前科甚厚,已经很难要求他人对其作出过多而过分的坦护,善意推定我相信对此人也应到此为止,我的用心就是解决问题,不然我何须撰写万字讲出事实?先生其实你也好应该关注为何有些人可以关掉讨论,又或是倡议叫人提报“ip用户在破坏”,诚如有网友于报告板所言“上面IP君所言甚是,即使不同意,竟然不是去回应,而是直指破坏,实在难以理解。”到底现在维基为何会变成这样,就是群党文化使然所致!182.239.89.5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8:48 (UTC)

提醒一下读者,楼上说的报告板的网友在此:[2]--No1lovesu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17:54 (UTC)

由于题主不肯说清楚到底有什么问题,无法协助题主解决问题。不过有个建议,粗体字斜体字也是)并非中文传统的用法,都是从英文维基百科沿用过来的。中文传统的表强调的方式应当是使用下划线甚至在下方(右方)加点。(严格一点来说,加点的着重号对应粗体,下划线对应斜体就是了。)粗体字对阅读者来说比较不友好,观感较差。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4日 (五) 02:04 (UTC)

题主被封了,可以要几天后才回复。--No1lovesu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02:58 (UTC)
…事实上中文用粗体来表示强调现在不少见了。斜体才是真的少。——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04:39 (UTC)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但粗体字在很多时候观感就是很差。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7日 (一) 10:17 (UTC)

请那位实用主义大于天用户少来评论别人的行文风格。一个正常智商的人都会知道粗体字是重点内容,但很奇怪,你偏偏予以无视,反而选择模糊焦点说什么粗体字不应存在于这里怎样怎样。

相信大家在这里都不是交朋结友,成熟的人只要务实做事,不需考虑其他什么观感差不友善令人生厌诸如此类,事实上我说出来的都是令人讨厌的事,但是谁做出那么多令人讨厌的事来?

至于说什么“由于题主不肯说清楚到底有什么问题,无法协助题主解决问题”就更令人失笑,你之前不是好怪我提出问题太多,别人不好回应的吗?之前你不是说过“问题太多懒得回应”的吗?别人说得清清楚楚,只是你懒看也没看反过来说别人没有交代清楚!!??可不可以不要那么无赖!?

一如上面给你的回应:先生,如果要对你作善意推定,你可能是理解力有问题,但显然你不是这个情况,你懂得跳过个别章节不读,还要怪人说得不够清楚事实上在上面已经有万字滔滔,并举例子,别人提出那么多,你回应却那么小,兼笼统其词说别人没有说事和扣帽子,你这种不是抹黑是什么?123.202.222.33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1:03 (UTC)

    • 抱歉,阁下为什么会给人感觉有点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员?同样只是在自说自话,上面我已经说了许多,很详细而且举出例子,都是以事论事,但阁下仍然选择无视拒听, 敢问阁下究竟有没有解读过上面任何一句?如果你觉得别人说的不正确,有没有举出你不认同的地方说明清楚?有提出过什么别人说的你不认同不合理吗?
    • 你原来没有!你从来都没有!反而我才是你的模范,上面已经有网友提到了:“问题就是这么多不就是应该要提出来吗?”
    • 不懂在社群解决问题的人肯定是你。最后,你到底是真的有读障问题吗?起码下面一段说话,你应该要感觉羞愧和要作出自我反省。

至于说什么“由于题主不肯说清楚到底有什么问题,无法协助题主解决问题”就更令人失笑,你之前不是好怪我提出问题太多,别人不好回应的吗?之前你不是说过“问题太多懒得回应”的吗?别人说得清清楚楚,只是你懒看也没看反过来说别人没有交代清楚!!??可不可以不要那么无赖!?—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82.239.121.148对话)于2018年9月17日 (一) 16:47 (UTC)加入。

  • 看来您现在程度太低,不足以参与维基百科的事务讨论。注意,我说的是您现在程度低,并不是说您没有学习能力或者不能提高。不过如果您不停下来学习一下如何在维基百科讲事情,显然是不可能有任何诉求得到支持的。不要依照中国传统文化的做法,搞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9日 (三) 09:10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南昌站 (香港)被保护至一个“误判”的编辑版本

违反方针指引的言论无助于维基百科,故自此关闭讨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有管理员在港铁南昌站的条目今早进行保护措施,但却将该条目会退至用户No1Lovesu的版本,本人认为此保护措施属于误判。

该用户声称别人的编辑不是维基可接受来源,并多番强调讨论区和博客作者不可作为来源。而事实是维基并没有相关教条,也曾经在互动客栈以及条目讨论页向他多番要求厘清所谓不接受的原因,并要求他引用相关方针文字以证其根据,但该位人士完全无视讨论及不作回应,其态度(至少直到现在也是如此在上面楼下的问题该位人事至今仍然不作回应),实属高傲但却欠缺理据。

事实上相关的文字描述并无不妥之处,此人的态度也有违方针强调提倡讨论达致共识之前题,另外必须陈明一点,维基有排除异己的风气,本人已被恶意诬告,甚或被人在当前的破坏以 极其笼统的罪名但不交代事情来龙去脉去恶意诬告,这是对于用心编辑的维基编辑一种伤害,也诚如有网友所言这种风气已经赶走了很多人,还请各维基人明察。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04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请提供相关方针、引文作为执法根据

违反方针指引的言论无助于维基百科,故自此关闭讨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7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用户No1lovesu多番强调讨论区和博客不能作为来源,但其理据来历不明,基于善意推定原则,请该为用户或其他资深维基人提供相关法例的根据,请引述关键文字句子,而不是笼统地端出一个页面连结如WP:破坏就算,希望相关人士 借此机会陈明事实,而不是借此模糊焦点,谢谢!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13 (UTC)

(:)回应WP:SPS: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部落格、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KR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21 (UTC)
不好意思,楼上,我上面已经说得好清楚,笼统地举出一个方针页面不足以叫人清楚明白,所以才要求引述相关关键句子文字,但你引述又偏偏没引但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此句重点,我可以用断章取义去形容你吗?
事实上,若以“有网友认为” 这几只字在维基搜寻,搜寻结果多达七千多个条目,细心阅读更不难发现,个中都有引述讨论区网友意见和博客意见,请问有可能会有那么多“不合规格”的条目而又从未被人修理吗?
既然知道此类条目比比皆是,所以早向那几位提出过老问题一个:你们会否对此类页面来一次大整顿,将全数千万万个“问题条目”都作出“修理整顿”?但这个问题从来没人回答。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43 (UTC)
“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是绝对的,“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是相对的,在有维基人质疑时,举证责任应当在加入可疑来源的一方。其他条目和此无关,Wikipedia:别跟着闯红灯。(另,为你修了下回复格式)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07:59 (UTC)

在中文维基,以“有网友认为”行文和做来源的条目,如前所述有七千几个,为什么会有如此多?已被广泛视为公众舆论。如果只是引述一个“个人网站”当然你可以说它来源可疑,但如果该件事情被多个不同平台不只一把意见,那就不是单单个人意见,而是“网民意见”、“舆论”。

你不能假定一个公开的讨论区是“来源可疑”,讨论区和博客声音如是,偏执于“不可”,那是质疑者的偏见,除非这位质疑者有能力和时间去这七千几个条目的讨论页拿着自己的理据去讨论,要不然你凭自己的喜恶去删一些又留一些,就是选择性执法。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11 (UTC)

这不算断章取义,你的问题里提到的是“讨论区和博客”,没提到个人出版物,所以我判断复制“但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这句话和你的问题无关,对你没有帮助。-KR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8:14 (UTC)

那既然你都知道我在说博客和讨论区,而你又端出“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部落格、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那就是说有例外情况,在“维基不是什么什么”一页亦有提到不应死守方针,都要看实际情况,正如上面举出7000多个条目,便是7000多个例子。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11 (UTC)

  • 博客和讨论区原则上不能作为来源。换句话说:如无必要,不要使用。也就是说,如果使用,就应当提供论据说明必要性。必须具体说明。您所说的7000多个例子显然不是合理的论证,更不能证明您使用博客和讨论区内容是为了令条目质量改善而非相反。请您具体,具体,具体地说明争议所在,这样才能让其他人相信您的意见真的是为了提高条目质量。 --🐕🎈(停止编辑1个月,WP空间停3个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9:27 (UTC)
  • 换句话说,“博客和讨论区内容绝对不可以作为来源”是错的,但如果您要使用,就必须应对其他人的质疑,为了应对质疑必须在条目的讨论页给出具体原因,并寻求共识。 --🐕🎈(停止编辑1个月,WP空间停3个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9:33 (UTC)

“您所说的7000多个例子显然不是合理的论证” 小狗君,如果如你所言“显然不是合理的论证理由”,为何你不能清楚解说哪里不合理了?为什么不合理了?

“更不能证明您使用博客和讨论区内容是为了令条目质量改善而非相反” 先生,我们努力建设,你要质疑“没有改善质量”,见人见“智”,但清空条目,但清一些不清一些,这反而叫做改善条目质量?你的思维独特,也得清楚说明你的理据,而不是像你凭空说句“不能证明你的作为叫做改善条目”就可抹杀别人的努力,维基像你待人接物的人有很多,所以才会有太多“你做得不好”的无理取闹和事端。

“请您具体,具体,具体地说明争议所在,这样才能让其他人相信您的意见真的是为了提高条目质量。”

你又来了,我上面已很具体,请不要装睡或懒堕不去爬文,你要指摘别人必须有理取闹,可是过去现在你却只将别人“ 巨细无遗的文字”予以无视,还要怪人“不够具体地”,天! 请问你可以说话负点责任,批评别人讲理据,而不要那么像张晓明吗?再这样的话,真的不想回你了。 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58 (UTC)

既然你端出可靠的来源页面又讲到编辑者举证的责任,我想问你可以清晰地讲述哪里有犯规了吗? 既然说到“有网民认为” 所谓可靠的来源当然就是引述 一批网民对某件事件发表的意见,引述博客或讨论区的留言是其中途径,不要忘记在维基百科已有逾七千条目有引述“网民意见”。

首先请搞清楚一件事,现在争议点不是对与错,我也不认为被删掉的那些都是错,客观事实上现在的确有7000多个条目同样“出现这个情况但是没有给人修理”,事实摆在眼前。又,上面已经提到,如果只是单一网民意见当然不能称得上是“有网民认为”, 但如是为数不算少的人都有相同想法,这就不涉及可疑来源。因此,上面所提到七千多个条目,根本都没有问题。

反而我觉得你的说法很奇怪:中文维基有7000个条目都是这样,英文网站更加不计其数同样出现这样的问题。在这个客观情况下,你凭什么说自己的说法才是“绝对地对”?反而数以万计同类条目才是错? 是不是太过指鹿为马了??要以一条方针去咬文嚼字去诠释不看实情,这也是维基方针不提倡的事。

老是高举方针的人又真的很尊重方针吗?“维基百科绝对不是官僚体制。应该通过讨论、达成共识来化解纠纷,而不是盲目跟随预设的方针和程序。”有几多拥有维基编辑奖项荣誉一级编辑无视了以上方针呢?起码no1lovesu君就已经和方针背道而驰,维基荣誉生又怎样?都是不外如事,漠视讨论,不回不认 还要不发一言清空版面, 根本就和破坏无异,请问怎样对这些人可以来善意推定?

你们不会认为这些人可称得上是模范吧?

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1:28 (UTC)

提醒各位,那些所谓7000多条被写上“有网友认为”的条目,部分完全没有来源,部分是引用被媒体引用的网友的评论,而某位IP的“有网友认为”,是直接去找个网民的网上言论作为来源[3]--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2:36 (UTC)

请No1lovesu勿含血喷人,首先,本人至少我都举了好几个来自讨论区的来源,而每条对话串也有多位人士在讨论,博客来源也非只是引用单一意见,先生你要指控他人都要基于事实而不是用屈的!至于上面系我说到的7000多条被写上“有网友认为”的条目,部分完全没有来源,部分是引用被媒体引用的网友的评论,但也有很大部分是引用自讨论区和博客!请不要为了诠悉自己的观点而在这里游戏维基和混淆大家视听!现在我质疑的是,如果并非单单一两人去充数而网民意见不属单一且并非可疑来源,为何不能引用?再讲,连你都不能肯定那7000个的来历,但又不打算去修理,你实在很矛盾。

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2:52 (UTC)

  • 我就想问一下各位,我说这位匿名用户现在水准太低,是不是对事实的描述?我说他需要学习,是不是对的?该用户进行了大量人身攻击,请问如果他不是匿名用户,是不是早就应该被警告乃至封禁了?是不是因为匿名就可以胡作非为? --🐕🎈(停止编辑1个月,WP空间停3个月) 2018年10月5日 (五) 04:42 (UTC)

相信在这里就算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也无所谓只看那个人的言行是否合理。 对于一些心智未成熟或玻璃心的人而言他们真的很脆弱,他们所谓“别人人身攻击了他”其实是指什么呢? 其实不外乎是别人质疑他行为失当,例如清空版面无视讨论穿凿附会乱说一通但又要作为方针的代言人,后面加一句很很卑鄙很无耻,卑鄙无耻这些后叙本来就是针对事,但偏偏这些玻璃心就只能够以“别人人身攻击他”去出发,虚张声势提告别“ 很恶很没礼貌”,结果就成功转移视线将原本出现的问题都沉底了。

可是这位小狗君还是一样没变, 想要批评却无理取闹, 说别人水准低但你又不能说清楚别人水准那里低,来自中国的人是否都是只会发空气炮吗? 请容我说一句个人感受,阁下真的很像中国大陆的小粉红,只要某人被盯中, 你们看不过眼你们对他作出欺凌放火烧车,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国这种人民真的很可怕。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19 (UTC)

切勿地域性攻击。为了体现贵地区人民的“良好素质”,简而言之:一般来自于讨论区等性质的来源都不是合格的来源,即使举得再多说明“这就是民意”也不行。仅以下情况:如果某个满足WP:可靠来源(例如:报章或报道、学术文献等)等来源中提及这类讨论区的讨论意见,则可以如此提及“有某群体的意见”,注意其参考主题是报章或学术文献而非讨论区本身。另外切勿跟着闯红灯,7000多活跃人员(以30天至少编辑一次为标准)去维护将近100万多的条目,每个人都是出于志愿而都很忙,并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做卫道士般搞清理和针对,只能是期望每位无论IP还是有用户名的都尽可能遵守已有的规则。或者以粤语所说:“人哋食屎你喺唔喺跟住食屎呀?”——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6日 (六) 01:47 (UTC)

另外

也提提大家,早前No1lovesu君也试图大举移除铁路站条目的利用情况章节,此人纠枉过正地声称都是没有来源所以移除,而事实上相关陈述虽没有来源但又不至于可疑,此人还是将版面粗暴地清空,但事实上此人并没有清空版面的权限,极其量也只能挂个要求来源的模板,但此人却绕过讨论自把自为 仅以个人喜好选择操作和整顿个别条目,可见此人前科太多又劣绩斑斑,但此人又不欲将同一套标准推广至其他同类条目,这种整一些又不整一些的烂管理,反而劣化了维基条目的整体品质,且亲疏有别的整治根本形同恶意破坏!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3:18 (UTC)

既然已经写那么多又将重点用粗字表述,如果还要说看不懂,作出最大善意推定,可能是有人有读写障碍。然而本人已经在上面说明清楚,请恕本人不能为个别一两个读写障碍的人是多加解释服务。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07 (UTC)

使用太多没必要或者不符合常见文笔修饰可能会令其他讨论者反感而不会回应你真正的顺求,甚至会是冷处理掉。按正常说话或者适当重点则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5日 (五) 09:28 (UTC)

令人反感的事做出不肖行为的人以及助长这些人在这里胡作非为的人 请不要模糊重点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32 (UTC)

(…)吐槽我看到路上有人乱丢垃圾,我去捡起来,有人走过来跟我说:“你怎么不把全国的垃圾都捡一捡?”,为了捡这垃圾,我还要背书说要把全国垃圾捡干净。算了,为了避免这样,我连眼前的垃圾都不捡了。这逻辑整个都出来了。所以,讨论区言论该不该加,大部分心中都有一把尺,但大概都比IP你的尺还要严格一些。--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5日 (五) 09:35 (UTC)

首先希望先生你不是读写障碍。

之后我想请问你有没有宗教信仰 如有 如是基督教的话,我不管你有没有推行什么反堕胎反同性恋运动, 但别人这些行为都没有任何对错。 同样道理,请不要先入为主地将同类条目都看成是“错”, 这是未审先判和偏见,自以为不用讨论更是气焰和傲慢, 现实的情况就是有七千多个同类条目都有网民意见于其中, 将难分对错的事跟乱抛垃圾乱过马路相提并论这是滑坡谬论, 我不认为一个成熟理性的人会有这样的思维,因为想法非常幼稚,(对呀我又再人身攻击啦, 欢迎对号入座)。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56 (UTC)

也希望地址先生没有记忆障碍,前面好像有人照你要求提出方针来源,后来就说:阿其他7000个条目也这样又不修,只修我的,然后在这哭哭啼啼。--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5日 (五) 10:03 (UTC)

先生,在这里的确有很多人是很卑鄙无耻,他们将方针刻意解读断章取义,颠倒是非混淆视听,但我仍然选择对阁下作出最大的善意推定,你可能只是读写障碍。

我上面不是已经说过方针有很多条都被人断章取义和有法不循吗?方针亦有提到需要循讨论去求共识,亦有提到很多例外情况不能一本通书, 阁下既然那么热衷去捉垃圾虫或乱过马路的人,为何你容忍这些不守法循规的人?

条目不合你意思,你就可以假定别人是“错”,还要类比作垃圾虫是乱过马路?如果你是基督徒,你会不会又将我假定成妓女,所以被人强奸也不能报警了?

这种类比是不是很有问题?是的!你就是很有问题!还有资格来理直气壮!!??对不起,我应该冷静,是不是应该对你们作出更善意的推定?是不是不应该用卑鄙无耻去形容,而是应该对智力障碍的人多加体谅? 不过对一些有心人来说他们的着眼点永远都只是自己被人身攻击,其他问题都不是问题。

再讲,提到要求可靠来源,我亦已在上面举出关于网上舆论引述的戒律,也附上例子,最怕就是有些人片面解读,见我打字多,就连看也不看,这些不求甚解的人最是讨厌。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14:22 (UTC)

由于IP用户多次作出人身攻击和言论不文明,违反礼仪等规定,加上警告无效,已经对其所在的IP段处以三天封禁。请IP用户停止违反WP:不要人身攻击WP:假定善意WP:文明WP:礼仪。如果仍然坚持使用其他浮动IP来编辑的话,将视作绕过封禁,我会延长您的封禁期直至愿意反省为止,感谢合作。特此通知。—AT 2018年10月5日 (五) 16:28 (UTC)
首先,用滑坡谬误来形容我类比你所说的逻辑,我就不明白你的逻辑观念了,或是你在说自己的逻辑有问题。其次,方针指引就是共识形成的,今天你来挑战共识,欢迎,但看下来你挑战失败,就请虚心接受,而不是转为人身攻击。维基百科是百科,讨论区评论是否可靠,就如你我在这发言一样,有谁审阅过?几分正确?先搞清楚方针怎么定义可靠两字。拿7000个条目也如此作理由,老早(大概从头开始)就已经让人看不下去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6日 (六) 03:38 (UTC)
提醒一下,7,000个使用“网友说”的页面并不多,中文维基是1,000,000+的条目,按比例来说只有 0.7% 的条目中采用了这种描述,使用上是非常节制的。博客来源应是原则禁止,例外允许。所以反对使用这个来源者其实并不需要太强烈的理由,而是可以直接预设“不是可靠来源”;如果要说明这是那一百条中都找不到一条的例外,反而需要说明这项引用例外的必要性在哪里。
我先说,我只支持例如“为了平衡生者传记内容,主角在争议事件中的说法可以引用”、“因为二手可靠来源已经描述此事件,引用不可靠来源原文只是为了补充行文”或者“写作者确实是专家,而且其发表内容受到研究者相当的重视”之类的理由引用讨论区。--Reke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03: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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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节列表的编排方式

SimpleMathJax对化学方程式的支持

近来mw:Extension:SimpleMathJax提供了<chem>标签,支持了化学方程式。望诸位周知。并在此提议更新现有化学条目中以<math>标签显示的方程式。-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25 (UTC)

没有来源就大举移除

违反方针指引的言论无助于维基百科,故自此关闭讨论。--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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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种做法是这里所提倡的,那么我就按照用户no1lovesu的勇武做法好了,只是,希望不会被人认为是互相伤害,更希望之后不会有人出来两套标准办事。182.239.119.227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5:51 (UTC)

管理员们,楼上吉太君这种发言是属于无礼的,请跟进。另,现在所谈的不是博客不博客的问题,而是无来源的利用情况问题,也就是以no1lovesu君提倡的同一套执法标准在维基全面地实行的问题,基于早前所达成的共识,没有来源都是要移除的,建议Milkypine君向no1lovesu了解。此外,恋爱冒险游戏此条目亦然,应该立即移除整个条目。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7:12 (UTC)

  • 如果我被封禁能够阻止你这无意义又不合逻辑的发言,我乐于接受。从博客不是可靠来源所以移除,理解成没有来源所以移除;因为有7000多个条目如此来佐证自己行为合理的闯红灯行为;因为用ip所以肆无忌惮的针对特定用户。在我被封时,你要不要解释你的逻辑?我不避讳,我现在就是在针对你这种发言不敢负责的ip用户。--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2日 (五) 07:38 (UTC)
闹剧。-Neville Wang 烦请关注 2018年10月12日 (五) 07:40 (UTC)


既然本人也被封禁过了,现在也以用户no1lovesu作为模范,先生你继续缠绕不休并无意义,更不会为这里带来任何建树。也请管理员关注上面人士无礼而且有缠绕维基人之嫌的行为,楼上那位先生已经对本人造成滋扰。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8:43 (UTC)

如果是楼上那个讨论串,那相关内容我知道,不过“没有来源就大举移除”的总结是哪里来的啊。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8:53 (UTC)

基于上面的讨论已经结束并已关闭,以及上面提出的问题都被诸位认同,确认no1lovesu“没有来源就移除”是合理合法的做法,请阁下按照维基方针和前辈的处理办法看待所有没有来源的条目。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9:01 (UTC)

请管理员果断执法,此人无疑已触及维基缠扰,无礼,也属滋扰行为。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11: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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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之原住民话名称

那个原住民语依照参考来源给出,应是卡那卡那富语而已,不是原住民诸语。大家认为呢? --36.233.74.1留言2018年10月14日 (日) 04:31 (UTC)

"Template:乐器"是否应该改名?

动漫人物星座血型

—此条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8年10月15日 (一) 16:42 (UTC)之前加入的。

再议各洋域热带气旋条目之首段模板统一

某些体育等非政治国际间组织的官网使用的是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是否应该修改为台湾或其他类似名称?

国际电子竞技联合会条目里,原本的 中华台北IP用户修改为台湾 台湾。而在官网上,使用的也是Chinese Taipei。我想知道,这样的修改算不算破坏行为?是应该保留官方的称呼,还是按照某些编辑的意愿被随意修改为台湾或类似称呼?--冰心相谈室✉ 2018年10月10日 (三) 14:49 (UTC)

(:)回应:这是典型的违反地域中心(海峡两岸政治)方针的行为,应予回退。——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40 (UTC)

(:)回应:英雄联盟代表赛区及地区,北美、欧洲(欧盟)、中国、台港澳、韩国、越南、独联体、日本、东南亚、巴西等...,应使用台湾不是中华台北。-Neville Wang 烦请关注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45 (UTC)

英雄联盟不能代表整个电竞业界吧?官网写什么就是用什么,就这么简单,为何要搞得那么复杂?风鸣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09 (UTC)
举个栗子,就算是运动,巧固球官网是 中华民国,改成 中华台北还是台湾 台湾都不对这样。 --赤迷迭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6:25 (UTC)
我是说英雄联盟而已,其他的我不晓得。-Neville Wang 烦请关注 2018年10月12日 (五) 06:53 (UTC)
如果英雄联盟主办方给了XX名称,那么在这个赛事中就用XX名称,但XX名称仅限于英雄联盟。总之用“大会正式名称”就好。--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0:52 (UTC)
若是代表台港澳赛区则不应使用任何旗帜,因为中华民国国旗并不能代表港澳……——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07 (UTC)
@Neville WangJacklamf1d14:本人建议如要用旗帜指代英雄联盟中的台港澳赛区,可以采用透明旗帜以避免政治争议,用法如右: 台港澳赛区。——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36 (UTC)
我的提议:1.不放任何旗帜,2.放上该队的缩图。-Neville Wang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00 (UTC)
。问题在于各队伍的队徽都是合理使用图片,并不能用在赛事系列条目中。——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58 (UTC)

我们叫它十一段线

关于模板中收录的军衔

关于大量蓄意违反日本肖像权规定的照片应该如何处理

本质上是图片存废问题,在中文维基百科讨论显然不是合适场所。建议移步Commons。 --Mend My Way 2018年10月19日 (五) 02: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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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人发现用户Wpcpey再次在中文及日语维基的日本条目中加入了许多可清楚辨识途人样貌的日本照片,严重侵害了极多日本民众的肖像隐私权,今次的问题照片包括[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根据日本法律规定[105][106],绝不可以随意拍摄路人容貌,更不可公开发布。即使拍摄了并需要发布,上传前便需将其模糊,如[107][108][109]等。上次已有人提醒他必须作出模糊处理,而且据Wpcpey上载图片的Exif资料显示,他是有使用具备模糊功能的Photoshop软件,明明有工具可模糊并已被人提醒过,可是Wpcpey却置若罔闻,执意重复再犯,置维基百科于严重法律风险之中(可能被日本有关方面控以侵害肖像权,因日语维基执行规例严谨,或许已有当地维基人到警局报案),虽然日本并没有香港司法管辖权及引渡协议,不能直接在港拘捕或引渡Wpcpey,惟若他在仍不愿将照片样貌作模糊处理的情况下而再次到日本旅游,则想必只有两种下场,不是被日本警察即场拘捕就是被永久禁止入境并即时递解回港。现想请问一下社群这些照片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应该继续在条目中显示?是否应该将问题照片悉数在Commons删除,以避免维基百科触犯日本法律?是否需将重复犯案的Wpcpey提请封禁(经常蓄意让维基百科置身于可能被控告的环境也属破坏的一种),以儆效尤?此用户经常我行我素,对其他用户的重要提点充耳不闻,因此今次必须严正追究到底,不能再姑息下去,直至维基百科不再置身于触犯日本的法律法规为止。@克勞棣AntigngBluedeck Jsss 2018年9月9日 (日) 07:30 (UTC)

emmm,但是,维基项目的服务器所在地是遵照美国法律的,拿违反日本法律好像不太适合?另外C区的问题,请到C区解决,如果你认为提删的话,左手C区,请。——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9日 (日) 07:42 (UTC)
请继续参见之后的讨论,也有用户认为在C区不受影响,除非被摄影者正式邮件提出删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9日 (日) 07:47 (UTC)

此用户对我恐吓、公报私仇和对用户进行法律威胁,Commons也有不少日本照片没有将照片样貌作模糊处理12[110]45,Commons删除了只是对维基百科造成的损失,也对他的想法非常失望。与其维基跟踪本人,倒不如用心改善其他条目内容更好。--Wpcpey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07:59 (UTC)

  • 恐什么吓?我只是提出因日语维基那边执法较严谨,不排除可能有当地用户会私下报案而已,绝无本人会去报案之意思,幸勿误会。难道一个人不断被人首先跟踪编辑、在没有取得大多数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被无故删去大量劳心劳力的摄影作品、被不断网络欺凌的情况下也要继续默默忍受下去?其实你一早根本选错了处事方式,维基百科仍有大量条目没有或只有少量图片,你大可以选择于条目内添加图片,而非采取会挑起事端、与人结怨的方式去不断替换甚至无故删去大量没有明显问题的照片。其实要避免Commons删除阁下的日本照非常简单,只要将有关照片全部用Photoshop模糊样貌即可解决问题,而你是有使用Photoshop软件进行相片处理的。Jsss 2018年9月9日 (日) 08:30 (UTC)
  • 你提出的5个例子,头2张因距离远或噪点过大、无法清楚辨识样貌,而无需模糊化;最后一张早已作马赛克处理;实际需要模糊的只有3及4。Jsss 2018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
即使私下报案,也应该由基金会法务去分析处理,而非由你直接在这里直接指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9日 (日) 08:42 (UTC)
  • 你们俩的恩怨不重要,重要的是
  1. 往commons上传在日本拍摄的可辨识路人容貌的照片是否违反日本法律?
  2. 如不是,则结题。如是,则该违反日本法律的行为对维基基金会有没有影响?
  3. 如无,则结题。如有,则为了解决该问题,应当做什么? --🐕🎈实用主义大于天) 2018年9月10日 (一) 07:38 (UTC)
  • 挖了一下,资料其实不少,只是比较零碎或年代太久,这篇比较详尽[111],以下简单摘录要点:(日本最近这几年因为奥运的关系大规模修法,这部分有没有动到还要查,请先假设没有大的变动)
  1. 日本的法律在肖像权这方面没有明文规定,目前的判例大多是将其归为隐私权的一部分。
  2. 承上,所以状况分为两种,“公众生活领域(public space)”及“私人生活领域(private space)”,公众领域就如公共建筑物(寺庙等古迹、商业建筑、公务建筑、车站等)、公用开放空间(道路、公园等),私人领域是指私人住宅与私人土地(包含开放空间,例如房屋旁边的庭院),只要在公众领域拍摄的照片基本上都没有这部分疑虑。
  3. 部分例外则是拍摄的照片会令当事人蒙羞,例如拍摄裙子被风掀起来的女性(所以其实更多是偏向隐私权)。
  4. 艺人因为牵涉到商业行为,不适用。

看一看,其实更多是偏向道德与礼貌的问题,只要不侵犯他人隐私,其实没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风鸣留言2018年9月11日 (二) 04:54 (UTC)

惟上面提到的两个新闻来源[112][113]皆不约而同指出“因为日本很重视隐私,有一条‘肖像权法’”,而且报道日期为去年5月及今年3月,应属update的资料。Jsss 2018年9月12日 (三) 13:17 (UTC)
    • 这两个来源都有一个问题,只讲了一个肖像权法,具体到底如何触犯,语焉不详,似乎只是看图说故事或道听涂说?透过GOOGLE搜索“肖像権法”,没有任何直接结果,出来的说明都是肖像权被归类在宪法、民法之中(迷惑防止条例是防止偷拍与性骚扰的,状况不一样。)。[114]这个今年1月才发布,由日本律师撰写,有关肖像权的法律文章也有提到“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明确に法で规定されている訳ではないこともあってか),文章中是否侵害肖像权也是从人格权跟财产权两方面来看,也就是照片是否侵害个人名誉,或对入镜者直接造成财产上的损失,这里的状况并不构成以上两个问题。风鸣留言2018年9月12日 (三) 13:59 (UTC)
  • 请参照commons:COM:CSCR#Japan。还有,既然是commons上的问题为什么不在commons上解决…? ——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2日 (三) 21:51 (UTC)
就假设即使日本此刻真的没有明文针对肖像权,可是一海之隔的韩国又如何?翻看纪录,Wpcpey于2016年4月到韩国旅游,并如出一彻、毫无保留地将可清楚辨识途人容貌的相片上传至维基百科([115][116][117][118][119]等)。这个来源(nowlooker.com/post_06277004697.html)提到“韩国人对肖像权的观念非常重,如果在公开场合,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就随意拍摄当地妇女,就会被认为是侵犯女性,会被处以1000万韩元(约新台币26.8万元、7.1万港元)的罚款,最重还可能被判5年的刑期!”,由当地传媒报道新闻的做法已可看出当地对肖像权的要求较日本更严厉(随意浏览当地新闻网站也会发现即使不是敏感事件或犯罪嫌疑人,亦会将所有会出镜的非公众人物作模糊化处理,如[120]),而当一个从欧洲法国远道而来的游客也懂得将韩国民众样貌模糊[121]才上传的时候,近至同样是亚洲的Wpcpey却不愿将肖像观念非常严谨的韩国人模糊,这样韩国维基人当然有权作出跟进、而韩国警察亦有展开调查的权利。Jsss 2018年9月13日 (四) 10:32 (UTC)
如果认为有问题,请按照C区相关规定提请删除,而不是一味地宣扬这是违反当地法律,这是法律讼棍的行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13日 (四) 10:40 (UTC)
  • (?)疑问:纳粹标志、列宁肖像之类的图片也违反某些国家的法律,但是仍然存在(并挂上了“可能违反某些地区的法律”之类的警示模板),这些图片是不是也该这样处理呢?--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普通的disco我们普通的摇 2018年9月13日 (四) 10:43 (UTC)
  • 日文我还可以,韩文就超出我可以参与的范围了。删除照片需要更高的权限,如果您真的认为这部分有疑虑,那就提请删除吧,这种事情在这里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即使真的有人报警或提出法律诉讼,那也是基金会的法务去处理,我们无法也不应该试图预知未来。风鸣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10:59 (UTC)
  • 韩国法例以我了解应该没有明文详细规定肖像权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判例将之视为人格权的一种加以保护而韩国媒体也因此收紧了使用照片的规则。另外,貌似其中有一部分的判例是针对商业媒体的营利性的,维基网站不一定会完全地受影响。虽然说韩国当地的共笔网站在这方面也要多加小心。另外,话说中文维基现在还没有肖像权条目,这么有空在这吵的话不如去写一下。——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02:31 (UTC)
  • 请Prosperity Horizons解释下何谓大量蓄意违反肖像权规定。上面的照片我随便点了几张来看,都是拍摄时顺便把途人拍摄在内,请问何以见得是大量及蓄意呢?世界上哪个国家不容许把途人顺便拍摄在内,请说说。即使是故意拍摄可以清晰辨别某人的照片,也要视乎拍摄者是否站在公共场所使用法律容许的拍摄方法,不同国家有不同规定。如果Prosperity Horizons在意别国人民的肖像权,欢迎去commons一一提删,由commons那边决定照片存留。但请留意,commons更着重照片的版权状况多于肖像权,也就是说,拍摄者按照拍摄地所在国家的法律合法地取得照片版权,commons一般不会删除该照片。如果要斟酌道德问题,拍摄者完全可以遮蔽途人容貌,正如Prosperity Horizons你曾经有一段长时间遮蔽途人容貌,这完全是拍摄者自己有权决定是否遮蔽,我们也可以鼓励拍摄者这样做,但不能接受Prosperity Horizons你因为其他人没有这样做而被你指控重复犯案,甚至要提请封禁严正追究到底。更重要的是,请用常识判断。—Baycrest (作客) 2018年9月14日 (五) 16:44 (UTC)
早已说过去年7月已有人(User:Bluedeck)提醒他必须作出模糊处理,Wpcpey也有参与该次讨论,可见Wpcpey是知道需要做一些工序然后上传,才可符合当地要求或共识做法。可是Wpcpey非但没有将User:Bluedeck的重要提点放在心里,还于翌年一再上传大量没有经过模糊处理的日本照片,不是蓄意又是什么呢!Jsss 2018年9月14日 (五) 16:55 (UTC)
W的情况不能与本人相提并论,香港没有肖像权法例,即使我上载图像前不再遮掩人脸也肯定没有违反香港的规定或共识做法,而至今我并未上载任何一张在日本或韩国的自行拍摄照片。Jsss 2018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
但是并不存在这要求。——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21:35 (UTC)
请找出这在C区的要求,我认为这只是蓝桌的个人见解表达,是否需要模糊人脸是看上传者的想法和被拍摄者是否要求。至少如果被拍摄者有要求,可以通过C区的OTRS途径去申诉,而不是像你这样,唠唠叨叨地重复着可能没在这里规定的要求,而且以不一定在服务器管辖权内适合的推测的法律要求来指控他人。我明确地猜测是否与替换图片的争议而吹毛求疵的打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15日 (六) 07:06 (UTC)
不应反复限制不同立场声音的表达,压制本人即等于压制Bluedeck、Antigng、克劳棣及其他潜在的不同立场用户,每边应有同等之发言权利及机会,由两边不断讨论去缩窄分歧并尽可能达成共识,否则只会造成一言堂的效果,对秉持“海纳百川 有容乃大”宗旨运营的维基百科之发展是不利的,我也没有不断坚持个人看法,从上面经过风鸣详细解说后,我对日本肖像权的限制已有所改观——“就假设即使日本此刻真的没有明文针对肖像权”可见一番,至于之后提出韩国的情况,是因为来源说可监禁5年,这是严重的刑罚,在客栈里提出疑虑并希望社群澄清一下也属合理吧。Wpcpey也不只是去过日韩旅游,还包括泰国、新加坡、澳洲及加拿大等,为何我不顺道指出亦违反了这些国家的肖像权?正因为常识显示这几个地方里,只有日韩的限制较严谨,即使日本或许未有明文限制,惟当地用户均十分自律地遮蔽容貌才upload,没有遮盖的仅属少数。指控W的还有Antigng,在上次讨论里Wpcpey因在禁止拍照的设施内摄影,而被A君指出“在禁止拍照的地方拍照,会导致一些后果。是否应该保留图片取决于这后果究竟是什么。例如,“快门一按,铁路中断”,铁路断了,拍照的人要吃官司、坐牢”,讨论后并无就此达成共识,那些禁摄区域照片也没被删除。若我真的有意打压,相信今次提出的有关图片一早已被提交C区删除,而不会以最民主公平的方式交到这里讨论由社群决定如何处理甚至不会有任何预警预告吧,上述任何一张相片由提出讨论至今已十多天仍相安无事已可证实这点。说到真正吹毛求疵的打压,应属这些行为,9月23日为香港西九龙站开通的日子,本来吸引大批维基用户到场拍照也属于正常不过,惟Wpcpey回家后坚持要维基使用其所摄的每一设施照片,而不考虑有否与其他用户早前上传的有所重复、分别不大或换入的图片有否大幅提升质量,并无故地删去Baycrest的深圳北站一等座车厢(2+1座位)及另一用户的二等座照片,结果被权益受侵害者Baycrest即时回退,我也认为替换的图像与之前的确重复了,亦毫不尊重Baycrest辛劳付出的成果,被无故删去的图像亦是无辜的,而Wpcpey一直以来也有针对Baycrest没有明显问题的图像不断替换,如[122][123]等。Jsss 2018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
人类的本质:“我认为这只是蓝桌的个人见解表达”,只要不违反C区的相关规定,打码是视乎上传者的意愿(也就是你闲得无聊你认为需要打就是你的问题)和被拍摄者是否授权或者明确地声明不允许。(后一个因为我在C区参与一个正面拍摄照,被拍摄者不授权,说了很久才说明白要在OTRS投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2:49 (UTC)
再一次人类的本质:“C区的问题,请到C区解决,如果你认为提删的话,左手C区,请。”我认为你就算说得再多,与这里事务无直接相关,无利于问题的解决,只是在拉布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2:56 (UTC)
根据上述来看,大部分意见认为这可能触犯当地法律的肖像权,但是似乎并不违反C区的版权规定,除非被拍摄者明确不授权。而你的意见是已确实违反为假设,甚至“十分贴心”地为上传者考虑,我认为这是杞人忧天,除非你确切地认为违反了C区的规定,并在C区处理通过以此警告或提醒上传者。至于霸占被使用的问题,我认为是编辑作风,可能不太友善但并不违规。大量这类公共授权相片被上传但没被使用是常有的事,而且对于一些图片的使用,如有问题请相关人员自行协商,但与本主要讨论问题无直接关联。——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3:09 (UTC)
  • Commons对于形象权和隐私权有设立明确的正式指引,我不认为这些照片没有任何问题:"Even in countries that have no law of privacy, there is a moral obligation on us not to upload photographs which infringe the subject's reasonable expectation of privacy."(即使在没有隐私权法律的国家,我们也需负有道德义务,不上传违反主体人物对隐私权有所期望的照片。)--章安德鲁留言2018年9月30日 (日) 13:21 (UTC)
如果这样的话,可以请有意见者去审视相关图片(尤其是涉及大幅地凸显人物的),然后依据该相关要求提请进一步处理甚至删除的要求?我认为在这区的讨论已经足够多了,剩下的足以在C区解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6日 (六) 01:30 (UTC)

我尊重及欣赏Prosperity Horizons关注一些照片可能在法律或道德上侵犯肖像权的问题,若有照片确实侵犯肖像权,后果的确可以很严重。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法是把你认为有问题的照片去Commons提删,由Commons那边把关,决定什么照片超出底线,大家可观察处理结果,以后上传类似照片可以有所参考,也无需在此费时讨论。如果最后大部分照片都确定有问题,Prosperity Horizons大量违反之说自当成立(是否蓄意另论),以后大家上传日韩照片时就需加倍留意;如果最后只有小量照片确定有问题,以后上传类似照片也可以参考此案例,不过Prosperity Horizons上面的指控就会是对Wpcpey不公平了。无论如何,我也常常看到日本人上传照片前遮蔽途人样貌,因此建议大家鼓励上传日本照片遮蔽途人样貌的做法(韩国我较少留意)。至于替换照片的事与这次讨论无关,以后再讨论吧。—Baycrest (作客) 2018年10月9日 (二) 16: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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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行星天体数据修正/更新等问题

2018年9月、本月分别有两位编辑提醒我,在2013年我批量创建的一些小行星条目中,出现录入错误的情况(绝对星等、近日点参数两个弄错)。由于当时批量创建条目是有特殊情况(越南语的强大追赶),所以我在创建时候出现了长期未纠正错误。但是我用数据回顾的时候,发现现在2018年的各项数据都与2013年时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更新。因此,我主张全部修正数据,即包括绝对星等、近日点参数以外的所有数据都一并更新到2018年的最新版本;如果此前有其他朋友撰写的一些小行星条目没有模板或者短缺,也可一并修复。

因此我担心此次修改产生新的数据录入问题,于是先制作出一个模式条目小行星10001。希望@Koala0090凌雲:两位,以及其他朋友帮忙校对一下我录入的中英文是否准确,以及那些重要的数据我应该录入但是没有录入。谢谢。等调试完后,我尽量在2019年之前全部更新纠正现有小行星的数据问题。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9日 (五) 08:52 (UTC)


  • 离心率与轨道倾角两个要素错误,转录进来的是他们的误差值。
  • 离心率应为 .133819,
  • 轨道倾角应为 7.42396。
  • 另外建议增加近日点通过时间 (Tp) 2457951.43704 儒略日 或 2017-7-16.93704 两者择一收录即可,建议收录2017年7月16.93704日

凌云留言2018年10月19日 (五) 17:01 (UTC)

目前,英语维基百科的Labyrinth对应迷宫Maze对应迷路园,窃以为有些不妥。

如上引用所述,Labyrinth是简单的、单通路的,而Maze则为复杂的,多种选择的。

因此在下建议:

大家怎么看?  --KumaTea  来喝茶!  2018年10月19日 (五) 08:34 (UTC)

在英文维基百科中的描述,In English, the term labyrinth is generally synonymous with maze. As a result of the long history of unicurs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mythological Labyrinth, however, many contemporary scholars and enthusiasts observe a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In this specialized usage maze refers to a complex branching multicursal puzzle with choices of path and direction, while a unicursal labyrinth has only a single path to the center. A labyrinth in this sense has an unambiguous route to the center and back and presents no navigational challenge.据此我认为maze对应中文的“迷宫”一词,而Labyrinth类似于青铜器上的纹饰,或者是九曲桥,因为是单一路径不存在动脑子解谜的意义。大体上同意KumaTea的处理方法,只不过Labyrinth似乎并无对应的中文。--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3:38 (UTC)
如此Labyrinth应译作“九曲十三弯”。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9:48 (UTC)

香港第一所研究型大学

历史上的今天和香港中文大学说港中文是“香港第一所研究型大学”,那么香港大学当时是什么?我还看到有说香港科技大学是第一的[125]浅蓝雪 2018年10月17日 (三) 19:07 (UTC)

图片使用准则?

中岛爱条目,看了一下全域所有语言版本的情况,发现并不是所有语言使用的都是同一张图,于是,规则是?难道是随心所欲?自己高兴用哪一张用哪一张?只要在共享资源里面就行?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07:07 (UTC)

“华生,你发现了盲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2日 (一) 08:07 (UTC)
确然。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2日 (一) 10:43 (UTC)
没有版权问题、图片为条目所要说明的内容即可。--XL-028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1:30 (UTC)
我个人的规则是尽可能选择正脸、清晰、近期的照片。-KRF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2:05 (UTC)
基本上就是这样没错......我自己做翻译的习惯是用同一张,但是如果发现更清楚或更准确的,我会换。很多时候是其他语言的使用者上传了更适用的照片,但是他只更换了自己语言的版本,其他语言就要看其他语言的编辑者哪时发现了。风鸣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2:18 (UTC)
这东西就是自由心证,基本上就是挑最好看的一张(误)。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2:38 (UTC)
如果你觉得某些语言版本的照片不够好,你还可以自行更换其他语言版本使用的图片,只不过万一别人找你讨论你要应付就是了。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3日 (二) 06:59 (UTC)

有关Category:民进党政府核定之计划及Category:台湾民主进步党政府核定 ‎分类问题

Category:民进党政府核定之计划在10/16提报存废讨论(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10/16#Category:民进党政府核定之计划),在10/23删除,而同一维基人今天创建了Category:台湾民主进步党政府核定‎分类,其中条目似乎和原分类相近。因此请大家协助确认此作法是否适当,谢谢。

另外通知分类创建者以及之前提报删除的维基人@It's_gonna_be_awesome和平至上:(若有打扰,请见谅)。--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4:32 (UTC)

因为之前删除的原因是地域中心,这次遂增加严谨度。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23日 (二) 04:34 (UTC)
“地域中心”是上次删除的原因之一,但提存废讨论者提出是“分类意义不明,而且内容不对题”,也有维基人提到“不是改不改名的问题……,而是这个分类是否是一个必要的分类”。因此,想请大家确认,目前的分类是否仍存在上述理由所提出的问题?或是上述理由是全然不合理的,不需考虑?--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4:40 (UTC)
根据WP:分类
是不是可以就这个分类的主题写几小段文字,解释一下这个分类? (有可靠来源支持的内容才加入,所以不会有争议存在。)
如果使用者从分类页面点选了条目,他是不是很明显地可以看出为什么这个条目会被列在这个分类中?条目里面是不是有明显地讨论到这个分类?
至于有没有意义、有没有必要,每个人的价值、观点都不同,实在无法做到让每个人都满意的程度。 囧rz...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23日 (二) 07:24 (UTC)
如果认为分类有误,提删就好。—AT 2018年10月23日 (二) 09:17 (UTC)
已提报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8/10/23#Category:台湾民主进步党政府核定--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9:45 (UTC)

恒星演化条目里jargon用法太多了,专业人士能不能帮忙处理一下

小弟不了解天文学,偶尔想看下最大质量恒星的主序阶段有何实例。本几分钟可完成,但维基百科条目里误导性内容过多,造成很大的理解困难:首先光频光等图里将主序星成为矮星,于是首先想到的是查“蓝矮星”,未果;继续查主序星,找到O型主序星,里面称质量低于80M的才能叫O型主序星,80~150的叫什么未提;继续寻找“紫色主序星”,未果。最后在英文版最大恒星列表中查寻“main sequence”找到主序星Melnick 42被归类为“蓝超巨星”,方知“巨星”存在两个互不等价的定义……

麻烦圈子里的专业人士可否帮忙将条目改改,目前巨星、超巨星中的描述是“超巨星可以根据他的光谱来识别”、“超巨星也可以被定义为某些恒星在演化历史中的特定阶段”,意味着两个定义是等价的,非常混乱。请问可否将这类条目分割为超巨星 (光等)超巨星 (分支),然后将XX巨星 (光等)中关于演化过程相关的内容完全移除,并将《演化恒星的分类》章节缩减为列表模式,只列出超巨星可能的类型并让读者点进相应的分支寻找演化过程。我未曾学过天文,不敢随意改动。--146.96.147.137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0:55 (UTC)

另外主序星属于光度分类还是演化分类也没说明白。{{恒星}}里将主序星作为演化分类,{{Star nav}}里将主序星作为光度分类。考虑{{恒星}}光度分类里“矮星”中蓝矮星 (红矮星阶段)肯定不在V带(不然有100个太阳那么亮),说明该“矮星”不是光度分类,不知为何物,{{Star nav}}中将“矮星”作为光度分类。--146.96.147.137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1:19 (UTC)

朝鲜外交

User:Fayhoo认为,应该要以全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来命名所有朝鲜有关的外交条目,韩国亦同样应以“大韩民国”命名。但根据向来的惯例,除了他自己编辑的圣座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老实说真的很白痴要打那么长,手都要抽筋了),从来都不以全名命名。这点可在Template: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外交看到。他声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简写为朝鲜会与历史上的朝鲜混淆,这是完全不合理的:日本与朝鲜半岛关系可以和日朝关系并列。也就是说,大可建立圣座与朝鲜半岛关系然后与该条目并列。大家认为哪个才对?--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10月24日 (三) 04:40 (UTC)

本来不想卷进去,但因为陆续上传了1950-1960年代的外交图片,会和U:owennson创建的条目出现交集,所以说一下。
User:Fayhoo是天主教教徒,涉及到教宗的内容应充分尊重天主教的表达。如果我是建立的话,我会用大陆常用词“梵蒂冈与朝鲜关系”;但是如果有人用“梵蒂冈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关系”、“圣座与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关系”、我觉得都可以接受。至少这个问题我觉得强行推我的意见更愚蠢,哪怕我耗得起。
日本与朝鲜半岛的关系、日朝关系、日韩关系可以分为三个条目,是因为日本的外交与朝鲜半岛在历史上是密切的、一脉相承但又各有特点。如果有足够资料当然可以分为不同条目撰述,甚至借以时日都可以分成不同的时期。梵蒂冈与朝鲜半岛的关系在目前中文维基中尚未呈现出来密切度,所以并不适合同样条目分列。当然这个要看具体韩国和朝鲜主题编辑们来定。
因为我最近一直在更新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照片,如果是周恩来或者陈毅部长相关的关系条目我会放进去。但就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外交条目问题仍然是内容比较薄弱,比如中古关系中,owennson说到“两国的实际文化交流不多”,但是我来补充照片的时候这类并不少,并不支持这类陈述,只是我对移动战向来没兴趣。既然owennson深耕于此类,我建议阁下应该把重点放在增厚上面,而不是在命名意义上过于执念。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5:26 (UTC)
维基人是否天主教徒并非我考虑的范围,我重点在于处理外交条目,因此其实无论他有否参与其中,我都会这么做。然而有关朝鲜半岛上的外交条目,惯例就是只用朝鲜/韩国甚至更简略的朝/韩,考虑到他的命名法对已有的命名提出了异议(他还倒过来质疑我),我才在此提出。--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8年10月24日 (三) 07:44 (UTC)
只要作好正式条目命名,剩下就是适当的重定向了,故我抱持(=)中立态度。-- Matt Zhuang写条目时,请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10月24日 (三) 09:24 (UTC)
  • 如果使用涉及朝鲜外交的条目全都用国名全名,好处是什么?仅仅是避免和朝鲜半岛/统一朝鲜时代混淆的话,当前已经用朝鲜半岛来描述了,应该不会造成误会。又不是1970年代的大陆,还分南朝鲜和北朝鲜。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04:57 (UTC)
  • 避免地域中心朝鲜须要改名北朝鲜--Edison2017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06:26 (UTC)
    • 凭什么不是改成北韩。我觉得你这样很不对。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36 (UTC)
      • 其实,在台湾都叫朝鲜耶--ToMoRora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16:26 (UTC)
        • 所以我总觉得很多时候是对地域中心的误用。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7日 (六) 10:40 (UTC)
        • 用个转换组就好了吧。顺带一提,Inufuusen阁下的发言在台湾正体中会显示为“朝韩”,而非“南北朝鲜”。——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10月28日 (日) 01:16 (UTC)
          • 这一点恕我不体谅读者:在WP空间我不会照顾做文字转换的维基人。换句话说,我默认其他人会用“不转换”模式。如果造成了任何理解上的困难,我并不会亲切地手动加手动转换/不转换处理,而是期待读者自己去考虑是不是自己使用的转换造成了理解障碍。原因也很简单:我繁体中文写作能力并不算太好,我没有能力时时处处做到让所有人满意。更何况那不是我的责任。再换句话说,我认为维基人,不论其教育背景,应当有能力阅读繁体和简体中文,如果很多人做不到的话,则中文维基百科应当重新拆分为简体和繁体。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8日 (日) 07:58 (UTC)
          • 知道了,感谢。—— Eric Liu留言留名学生会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19 (UTC)
  • 我认为用“朝”即可指代今日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并不需要用全称,因为Inufuusen已经给出了解释。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自己也用“朝中”这样的说法[126]
    至于共产党称呼南北朝鲜、国民党称呼南北韩,我个人认为是当年意识形态的残留,现在中国大陆的简称应该只说朝鲜、韩国了,而台湾也有不少媒体简称改用北朝鲜、南韩之类的。条目用“朝鲜”“朝”也算是符合民间的使用潮流。--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44 (UTC)
    • 当前在所有中文维基百科的语言标准里(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说某国与朝鲜外交关系(这次我加了取消转换),会有理解为统一朝鲜王国(包括大韩帝国)时代的外交关系的吗?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8日 (日) 16:18 (UTC)

财富世界500强里的台湾和中国台湾之争

留意到有IP用户在此条目里各公司的“国家”一栏中标注“台湾”还是“中国台湾”产生了分歧,本人查询结果,这家墙头草网站本身就很混乱。英文网站:

  • 北京公司:公司名下方标注中国,总部标注北京[127]
  • 香港公司:公司名下方标注中国,总部标注香港[128]
  • 台北公司:公司名下方标注台湾,总部标注台北[129]
  • 桃园公司:公司名下方标注台湾,总部标注台湾桃园[130]

英文网站将北京和香港归为同等地位(即香港不和中国并列)。台湾和中国是同等地位,但并不标注明确说“中国”或“台湾”是国名。
在中文网站里:(中文官方网站,由美国时代公司自己运营[131]

  • 以上所有公司都会标注国家为中国,而总部所在城市标注北京[132]、香港[133]、台北[134]、桃园[135]

看起来官方自己就难以统一,将一间台北的公司无论是标注台湾、中国、中国台湾都可以找出反驳依据。
而如果将条目中的“国家”一词改为“所在地”或者“总部所在地”,标注中国、台湾。则香港公司的标注方式也难以确定是标注香港呢还是中国呢。
大家觉得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04 (UTC)

用(sic)不就好了吗?另外不要单看个例,如果条目中列出的是列表而且有对应来源的话,来源上怎样写就按怎样复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9日 (一) 00:48 (UTC)

改“国家/地区”,按照2017年的格式修改就蛮好的--苞米() 2018年10月29日 (一) 00:53 (UTC)

支持Sanmosa所言只标城市,“零个中国”原则最简便。观乎过去分类以经济体为单位,按照2017年做法亦可。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9日 (一) 19:38 (UTC)

求助!关于“关注度来源”要求“独立于主题实体”的问题

Talk:霞浦县第七中学 在下所写的条目引用了教育局网站的来源,不知是否违反关注度来源需“独立于主题实体”的要求??--2409:8934:1A4D:84C4:908:4A3B:D98:5A08留言2018年10月21日 (日) 14:08 (UTC)

这个IP签名太长,会破坏页面上方最新发言表的美观。--Kolyma留言2018年10月29日 (一) 15:18 (UTC)
@KolymaIPv6就是长这样子,外观的缺陷没法修补。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01 (UTC)
谢谢您,我知道。我只是发个言让“最新发言”栏位的寛度能够(隔天)恢复正常。我常用笔电,画面宽度较小,对此问题颇为困扰。事后想想,应该在发言时顺便说明用意会比较好。--Kolyma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11:01 (UTC)

对于其学历,此人为名校毕业生,不知为何IP用户坚持删去“毕业”这两只字,颇奇怪。--Rr603689留言2018年10月27日 (六) 06:02 (UTC)

中五毕业是香港资历架构的第一级,中五毕业就是中五毕业,永久性学历的一种,没有中五毕业就不会跟一位女教师做伴侣了。--Rr603689留言2018年10月27日 (六) 11:20 (UTC)

辍学的男人完全没有可能跟校园工作者结婚。辍学大多数为坏;校园大多为正当,两者性质亦完全相反,牵涉职业道德。--Rr603689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04:26(UTC)

  • 中五这个说法只有香港人才明白,其他的中文使用者不明白,请换成更完整的称谓,不可能没有,毕业证书上面总不可能写中五毕业吧?根据我现在临时抱佛脚查看香港资历架构的资料,所谓中五毕业正式名称应该是指获得“香港中学文凭”,如果拿到文凭就没有继续念下去的话,严格来讲确实不能算毕业的,因为并没有毕业证书(不管是六年制还是七年制)。另外,按照中文语系的惯常用法,只有肄业、辍学等不是正规毕业的情况才要另外标注,正常毕业通常是不写的。风鸣留言2018年10月28日 (日) 06:59 (UTC)

所谓的职业道德,正当人家还正当人家,坏人还坏人。若果永久性贫穷的男人迎聚正当的富家女,必承受跟截肢同为终身伤口的后果;颇奇怪的截肢,常态人也选择离世,医疗进步就不用有医疗事故了。学历也永久记录在个人文件上。完。--Rr603689留言2018年10月28日 (日) 07:56 (UTC)

  • 我现在觉得Rr603689可能是错的了。因为显然他还不知道其他维基人为了条目的可读性(例如避免WP:地区中心)在做什么努力,反而在做恶意推定。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8日 (日) 08:06 (UTC)
  • 中五毕业与会考没有关系,毕业是指校内毕业试--Edison2017留言2018年10月28日 (日) 12:29 (UTC)
  • 我以保良局唐乃勤初中书院和保良局庄启程预科书院为例,前者现时只有初中部,而你要在后者完成高中,并考了DSE,才算完成了整个中学课程;但你在唐乃勤初中书院中三完了,就可称为“毕业”,这和职不职业道德、正不正当人家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根本没必要标记“毕业”二字;除非那人把整个学习阶段也完成了(如小学毕业即是完成了六年小学课程一样),那才有意义。如果是大学学位课程的话,除非不知道是哪个学位,否则直接把学位的名目写出来就好,也没必要标记“毕业”二字。Sæn请多多关注香港西九龙站条目同行评审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04 (UTC)

2个问题:

  1. 中五是什么?为保证条目可读性,我建议给出内链,实在没有就算了。
  2. 需不需要说中五“毕业”?该问题目前没有共识。并且Rr603689一直在跑题。发起问题的人跑题是完全可能的。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钱来) 2018年10月29日 (一) 09:59 (UTC)

短暂性的选举用语

User:It's gonna be awesome维基百科应该不需要短暂性的选举用语/竞选口号/一时兴起的名词之类的......吧?-- Sunny00217 --邀请你一同关注历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31日 (三) 11: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