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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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熱帶氣旋條目使用當時歷史機構名稱、警告、評級及稱呼

蠅虎在天花板上倒行怎麼跳躍?

這個行為是否是破壞

再討論T:哆啦A夢

有關模板進行上色的問題

關於內蒙古軍區司令蔡英的討論

侯友宜應該只是代理新北市長職務,而沒有當過新北市代理市長

透過維基百科增加對學界共識的理解

我們要怎麼編寫,才能透過維基百科,協助增加一般大眾對學界共識的理解,並減少有心人士藉由各種謊言和邏輯謬誤等手段,扭曲一般大眾對學界的共識。

具體一點說,我們要怎麼樣才能確保未來人們會相信演化論、歷史上的各種大屠殺(包括納粹對猶太人的屠殺、亞美尼亞大屠殺、卡廷慘案、大躍進之後的三年不正常時期、天安門事件、二二八事件、南京大屠殺、波爾布特對柬埔寨的恐怖統治、達爾富爾衝突中的大屠殺,以及白人殖民美洲和澳洲後,當地原住民的慘況等等,不一而足),以及在二十世紀後半期至二十一世紀前半期曾經發生過因為人類因素而造成的全球暖化(對我們而言這是現在進行式,但對未來的人而言未必)等等?--北京原人 已知用火 2018年10月1日 (一) 03:30 (UTC)

關於這個問題,你只需在維基百科上拿出現今的可靠來源證明一句話是真的就可以了,讓事實說話,並把該些條目列入監視清單,監視條目的改動是否不合理,在有必要時回退及跟其他編者相討,在其堅持其觀點不肯退讓時可圈他來這,並由社群評理。若無故刪除大部分內容而勸不改者,可提報破壞。專業人士編寫維百至學術界共識者可參見詹姆斯·海爾曼。--S叔 2018年10月1日 (一) 04:02 (UTC)

編輯戰

Template:臺灣常食用海洋生物,涵蓋不齊全

{{臺灣常食用海洋生物}},目前只有兩個綱而已,而且兩個綱都屬於軟體動物門,但顯然臺灣常食用海洋生物並不只這些,至少還包括節肢動物門(比如蟹、蝦),及各種魚類。而這些還只是動物而已,植物也算做生物吧?

所以希望有人能幫忙寫得完整些,或者改名「臺灣常食用海洋軟體動物」。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9月23日 (日) 04:22 (UTC)

這裡列出了台灣市場上最常見的84種海鮮,全列會不會太多?-KRF留言2018年9月23日 (日) 05:47 (UTC)
呃.......我看還是改名「臺灣常食用海洋軟體動物」好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8年9月23日 (日) 10:11 (UTC)
我找到了幾本相關的書籍資訊,有興趣者可以自行運用:
另外,我覺得模板可能是放不下所有種類的,改成列表或是分類會比較好。--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9月26日 (三) 13:32 (UTC)

為音節文字創建Infobox?

參照日文維基百科裡面各個日文假名的條目和韓文維基百科裡面各個韓文諺文字母的條目,感覺上中文維基百科可以弄一個這種Infobox,記錄各相關文字在不同編碼系統中的碼點、發音、使用語言、在不同羅馬化或轉寫系統中轉寫後的樣式等資料並方便使用者閱讀。相關Infobox可以應用在各日文假名、韓文諺文、中文注音符號等條目上。有人有興趣入手嗎?——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04:35 (UTC)

該翻譯十分搞怪,徒增混亂。目前中文世界對該城市尚無關注,我認為可以音譯為「帕金」。徵求共識移動(在這裡也徵求一個好的譯名)。Fire and Ice 2018年9月28日 (五) 16:16 (UTC)

根據[1](不知有多可靠),早期法國移民者在此定居,以中國北京(「太陽之城」??)的法文名命名此地。今英文讀音更似「皮金」。周定國主編的《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有此一項:「Pekin 北京 【美】」。鋼琴小子 2018年9月28日 (五) 18:34 (UTC)
這麼一看英文維基有N個Pekin啊(en:Pekin),希望有可靠來源證明他們與北京有關……Fire and Ice 2018年9月28日 (五) 20:51 (UTC)

美國有多少個「北京」? share.america.gov 199.180.134.137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0:00 (UTC)

模板的使用範圍

對於僅使用於一兩個頁面,可以完全合併入條目內的模板,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如模板:天津地鐵1號線車站列表分類:深圳地鐵車站列表模板分類:廣州地鐵車站列表模板內模板,以上模板僅嵌入線路頁面和線網車站列表頁面,為何還要單寫成模板形式呢?--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18年9月27日 (四) 09:15 (UTC)

你前面舉的分類會讓本討論頁錯誤地成為該分類的一部份,已幫你添加:以修正。--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9月27日 (四) 15:01 (UTC)

我也這麼認為,不過我懶得搬回去而已。但是也請明白有時模板內容之多會導致條目內其他模板失效(日本那些本線有好多都要將RDT分拆出去才能正常顯示)。--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9月28日 (五) 10:49 (UTC)

關於張忠謀的國籍

請關注有用戶局部了解執行方針而造成的大規模破壞行為

違反方針指引的言論無助於維基百科,故自此關閉討論。--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用戶No1lovesu於大量鐵路相關條目不斷蓄意破壞,早前曾有#我們應縱容道德塔利班在破壞維基嗎?作過相關討論,並試圖邀請此人告知大家其對方針的了解,以至其執法能力和計劃如何,此人採取無視零回應,至今仍對香港鐵路車站作出不斷的破壞。涉事者必須交代清楚其對不同條目的處理,對不同條目處理尺度準繩不一,以及涉事者根據什麼維基方針去作出其牽連甚大的破壞行為,特別是此人前科甚厚,已經很難要求他人對其作出過多而過份的坦護,善意推定我相信對此人也應到此為止,其對方針的偏執和擇目理解,對編輯和讀者亦不公平。基於方針「維基不是什麽什麽」一頁已有說明方針的詮釋和例外之處,以至維基提倡以討論求共識此點,顯然此人並沒有儘其本份,請管理員正視no1lovesu此人所作所為。182.239.85.48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14:35 (UTC)

上面已經道出問題所在,涉事人等不回應。我已說了,涉事者必須交代清楚其對不同條目的處理,對不同條目處理尺度準繩不一,以及涉事者根據什麼維基方針去作出其牽連甚大的破壞行為,特別是此人前科甚厚,已經很難要求他人對其作出過多而過份的坦護,善意推定我相信對此人也應到此為止,我的用心就是解決問題,不然我何須撰寫萬字講出事實?先生其實你也好應該關注為何有些人可以關掉討論,又或是倡議叫人提報「ip用戶在破壞」,誠如有網友於報告板所言「上面IP君所言甚是,即使不同意,竟然不是去回應,而是直指破壞,實在難以理解。」到底現在維基為何會變成這樣,就是群黨文化使然所致!182.239.89.5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8:48 (UTC)

提醒一下讀者,樓上說的報告板的網友在此:[2]--No1lovesu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17:54 (UTC)

由於題主不肯說清楚到底有什麼問題,無法協助題主解決問題。不過有個建議,粗體字斜體字也是)並非中文傳統的用法,都是從英文維基百科沿用過來的。中文傳統的表強調的方式應當是使用下劃線甚至在下方(右方)加點。(嚴格一點來說,加點的著重號對應粗體,下劃線對應斜體就是了。)粗體字對閱讀者來說比較不友好,觀感較差。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14日 (五) 02:04 (UTC)

題主被封了,可以要幾天後才回覆。--No1lovesu留言2018年9月14日 (五) 02:58 (UTC)
…事實上中文用粗體來表示強調現在不少見了。斜體才是真的少。——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04:39 (UTC)
事實上確實是這樣,但粗體字在很多時候觀感就是很差。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17日 (一) 10:17 (UTC)

請那位實用主義大於天用戶少來評論別人的行文風格。一個正常智商的人都會知道粗體字是重點內容,但很奇怪,你偏偏予以無視,反而選擇模糊焦點說什麼粗體字不應存在於這裏怎樣怎樣。

相信大家在這裏都不是交朋結友,成熟的人只要務實做事,不需考慮其他什麼觀感差不友善令人生厭諸如此類,事實上我說出來的都是令人討厭的事,但是誰做出那麼多令人討厭的事來?

至於說什麽「由於題主不肯說清楚到底有什麼問題,無法協助題主解決問題」就更令人失笑,你之前不是好怪我提出問題太多,別人不好回應的嗎?之前你不是說過「問題太多懶得回應」的嗎?別人說得清清楚楚,只是你懶看也沒看反過來說別人沒有交代清楚!!??可不可以不要那麼無賴!?

一如上面給你的回應:先生,如果要對你作善意推定,你可能是理解力有問題,但顯然你不是這個情況,你懂得跳過個別章節不讀,還要怪人說得不夠清楚事實上在上面已經有萬字滔滔,並舉例子,別人提出那麼多,你回應卻那麼小,兼籠統其詞說別人沒有說事和扣帽子,你這種不是抹黑是什麼?123.202.222.33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1:03 (UTC)

    • 抱歉,閣下為什麽會給人感覺有點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員?同樣只是在自說自話,上面我已經說了許多,很詳細而且舉出例子,都是以事論事,但閣下仍然選擇無視拒聽, 敢問閣下究竟有沒有解讀過上面任何一句?如果你覺得別人說的不正確,有沒有舉出你不認同的地方說明清楚?有提出過什麼別人說的你不認同不合理嗎?
    • 你原來沒有!你從來都沒有!反而我才是你的模範,上面已經有網友提到了:「問題就是這麼多不就是應該要提出來嗎?」
    • 不懂在社群解決問題的人肯定是你。最後,你到底是真的有讀障問題嗎?起碼下面一段說話,你應該要感覺羞愧和要作出自我反省。

至於說什麽「由於題主不肯說清楚到底有什麼問題,無法協助題主解決問題」就更令人失笑,你之前不是好怪我提出問題太多,別人不好回應的嗎?之前你不是說過「問題太多懶得回應」的嗎?別人說得清清楚楚,只是你懶看也沒看反過來說別人沒有交代清楚!!??可不可以不要那麼無賴!?—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2.239.121.148對話)於2018年9月17日 (一) 16:47 (UTC)加入。

  • 看來您現在程度太低,不足以參與維基百科的事務討論。注意,我說的是您現在程度低,並不是說您沒有學習能力或者不能提高。不過如果您不停下來學習一下如何在維基百科講事情,顯然是不可能有任何訴求得到支持的。不要依照中國傳統文化的做法,搞什麼一哭二鬧三上吊。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19日 (三) 09: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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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站 (香港)被保護至一個「誤判」的編輯版本

違反方針指引的言論無助於維基百科,故自此關閉討論。--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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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理員在港鐵南昌站的條目今早進行保護措施,但卻將該條目會退至用戶No1Lovesu的版本,本人認為此保護措施屬於誤判。

該用戶聲稱別人的編輯不是維基可接受來源,並多番強調討論區和博客作者不可作為來源。而事實是維基並沒有相關教條,也曾經在互動客棧以及條目討論頁向他多番要求釐清所謂不接受的原因,並要求他引用相關方針文字以證其根據,但該位人士完全無視討論及不作回應,其態度(至少直到現在也是如此在上面樓下的問題該位人事至今仍然不作回應),實屬高傲但卻欠缺理據。

事實上相關的文字描述並無不妥之處,此人的態度也有違方針強調提倡討論達致共識之前題,另外必須陳明一點,維基有排除異己的風氣,本人已被惡意誣告,甚或被人在當前的破壞以 極其籠統的罪名但不交代事情來龍去脈去惡意誣告,這是對於用心編輯的維基編輯一種傷害,也誠如有網友所言這種風氣已經趕走了很多人,還請各維基人明察。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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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相關方針、引文作為執法根據

違反方針指引的言論無助於維基百科,故自此關閉討論。--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9日 (二) 11: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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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No1lovesu多番強調討論區和博客不能作為來源,但其理據來歷不明,基於善意推定原則,請該為用戶或其他資深維基人提供相關法例的根據,請引述關鍵文字句子,而不是籠統地端出一個頁面連結如WP:破壞就算,希望相關人士 藉此機會陳明事實,而不是藉此模糊焦點,謝謝!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13 (UTC)

(:)回應WP:SPS:絕大多數個人出版之書籍、業務通訊、個人網站、開放性wiki、部落格、論壇貼文及類似來源均不得被認可為可靠來源。 -KR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21 (UTC)
不好意思,樓上,我上面已經說得好清楚,籠統地舉出一個方針頁面不足以叫人清楚明白,所以才要求引述相關關鍵句子文字,但你引述又偏偏沒引但在某些情形下,個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此句重點,我可以用斷章取義去形容你嗎?
事實上,若以「有網友認為」 這幾隻字在維基搜尋,搜尋結果多達七千多個條目,細心閱讀更不難發現,箇中都有引述討論區網友意見和博客意見,請問有可能會有那麼多「不合規格」的條目而又從未被人修理嗎?
既然知道此類條目比比皆是,所以早向那幾位提出過老問題一個:你們會否對此類頁面來一次大整頓,將全數千萬萬個「問題條目」都作出「修理整頓」?但這個問題從來沒人回答。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7:43 (UTC)
「不得被認可為可靠來源」是絕對的,「個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是相對的,在有維基人質疑時,舉證責任應當在加入可疑來源的一方。其他條目和此無關,Wikipedia:別跟著闖紅燈。(另,為你修了下回復格式)Fire and Ice 2018年10月4日 (四) 07:59 (UTC)

在中文維基,以「有網友認為」行文和做來源的條目,如前所述有七千幾個,為什麼會有如此多?已被廣泛視為公眾輿論。如果只是引述一個「個人網站」當然你可以說它來源可疑,但如果該件事情被多個不同平台不只一把意見,那就不是單單個人意見,而是「網民意見」、「輿論」。

你不能假定一個公開的討論區是「來源可疑」,討論區和博客聲音如是,偏執於「不可」,那是質疑者的偏見,除非這位質疑者有能力和時間去這七千幾個條目的討論頁拿著自己的理據去討論,要不然你憑自己的喜惡去刪一些又留一些,就是選擇性執法。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11 (UTC)

這不算斷章取義,你的問題裡提到的是「討論區和博客」,沒提到個人出版物,所以我判斷複製「但在某些情形下,個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這句話和你的問題無關,對你沒有幫助。-KRF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8:14 (UTC)

那既然你都知道我在説博客和討論區,而你又端出「個人出版之書籍、業務通訊、個人網站、開放性wiki、部落格、論壇貼文及類似來源」,那就是說有例外情況,在「維基不是什麽什麽」一頁亦有提到不應死守方針,都要看實際情況,正如上面舉出7000多個條目,便是7000多個例子。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11 (UTC)

  • 博客和討論區原則上不能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如無必要,不要使用。也就是說,如果使用,就應當提供論據說明必要性。必須具體說明。您所說的7000多個例子顯然不是合理的論證,更不能證明您使用博客和討論區內容是為了令條目質量改善而非相反。請您具體,具體,具體地說明爭議所在,這樣才能讓其他人相信您的意見真的是為了提高條目質量。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9:27 (UTC)
  • 換句話說,「博客和討論區內容絕對不可以作為來源」是錯的,但如果您要使用,就必須應對其他人的質疑,為了應對質疑必須在條目的討論頁給出具體原因,並尋求共識。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4日 (四) 09:33 (UTC)

「您所說的7000多個例子顯然不是合理的論證」 小狗君,如果如你所言「顯然不是合理的論證理由」,為何你不能清楚解說哪裡不合理了?為什麽不合理了?

「更不能證明您使用博客和討論區內容是為了令條目質量改善而非相反」 先生,我們努力建設,你要質疑「沒有改善質量」,見人見「智」,但清空條目,但清一些不清一些,這反而叫做改善條目質量?你的思維獨特,也得清楚說明你的理據,而不是像你憑空說句「不能證明你的作為叫做改善條目」就可抹殺別人的努力,維基像你待人接物的人有很多,所以才會有太多「你做得不好」的無理取鬧和事端。

「請您具體,具體,具體地說明爭議所在,這樣才能讓其他人相信您的意見真的是為了提高條目質量。」

你又來了,我上面已很具體,請不要裝睡或懶墮不去爬文,你要指摘別人必須有理取鬧,可是過去現在你卻只將別人「 巨細無遺的文字」予以無視,還要怪人「不夠具體地」,天! 請問你可以說話負點責任,批評別人講理據,而不要那麼像張曉明嗎?再這樣的話,真的不想回你了。 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09:58 (UTC)

既然你端出可靠的來源頁面又講到編輯者舉證的責任,我想問你可以清晰地講述哪裏有犯規了嗎? 既然說到「有網民認為」 所謂可靠的來源當然就是引述 一批網民對某件事件發表的意見,引述博客或討論區的留言是其中途徑,不要忘記在維基百科已有逾七千條目有引述「網民意見」。

首先請搞清楚一件事,現在爭議點不是對與錯,我也不認為被刪掉的那些都是錯,客觀事實上現在的確有7000多個條目同樣「出現這個情況但是沒有給人修理」,事實擺在眼前。又,上面已經提到,如果只是單一網民意見當然不能稱得上是「有網民認為」, 但如是為數不算少的人都有相同想法,這就不涉及可疑來源。因此,上面所提到七千多個條目,根本都沒有問題。

反而我覺得你的說法很奇怪:中文維基有7000個條目都是這樣,英文網站更加不計其數同樣出現這樣的問題。在這個客觀情況下,你憑什麼說自己的說法才是「絕對地對」?反而數以萬計同類條目才是錯? 是不是太過指鹿為馬了??要以一條方針去咬文嚼字去詮釋不看實情,這也是維基方針不提倡的事。

老是高舉方針的人又真的很尊重方針嗎?「維基百科絕對不是官僚體制。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有幾多擁有維基編輯獎項榮譽一級編輯無視了以上方針呢?起碼no1lovesu君就已經和方針背道而馳,維基榮譽生又怎樣?都是不外如事,漠視討論,不回不認 還要不發一言清空版面, 根本就和破壞無異,請問怎樣對這些人可以來善意推定?

你們不會認為這些人可稱得上是模範吧?

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1:28 (UTC)

提醒各位,那些所謂7000多條被寫上「有網友認為」的條目,部分完全沒有來源,部分是引用被媒體引用的網友的評論,而某位IP的「有網友認為」,是直接去找個網民的網上言論作為來源[3]--No1lovesu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2:36 (UTC)

請No1lovesu勿含血噴人,首先,本人至少我都舉了好幾個來自討論區的來源,而每條對話串也有多位人士在討論,博客來源也非只是引用單一意見,先生你要指控他人都要基於事實而不是用屈的!至於上面係我說到的7000多條被寫上「有網友認為」的條目,部分完全沒有來源,部分是引用被媒體引用的網友的評論,但也有很大部分是引用自討論區和博客!請不要為了詮悉自己的觀點而在這裡游戲維基和混淆大家視聽!現在我質疑的是,如果並非單單一兩人去充數而網民意見不屬單一且並非可疑來源,為何不能引用?再講,連你都不能肯定那7000個的來歷,但又不打算去修理,你實在很矛盾。

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2:52 (UTC)

  • 我就想問一下各位,我說這位匿名用戶現在水準太低,是不是對事實的描述?我說他需要學習,是不是對的?該用戶進行了大量人身攻擊,請問如果他不是匿名用戶,是不是早就應該被警告乃至封禁了?是不是因為匿名就可以胡作非為? --🐕🎈(停止編輯1個月,WP空間停3個月) 2018年10月5日 (五) 04:42 (UTC)

相信在這裏就算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也無所謂只看那個人的言行是否合理。 對於一些心智未成熟或玻璃心的人而言他們真的很脆弱,他們所謂「別人人身攻擊了他」其實是指什麼呢? 其實不外乎是別人質疑他行為失當,例如清空版面無視討論穿鑿附會亂說一通但又要作為方針的代言人,後面加一句很很卑鄙很無恥,卑鄙無恥這些後敍本來就是針對事,但偏偏這些玻璃心就只能夠以「別人人身攻擊他」去出發,虛張聲勢提告別「 很惡很沒禮貌」,結果就成功轉移視線將原本出現的問題都沉底了。

可是這位小狗君還是一樣沒變, 想要批評卻無理取鬧, 說別人水準低但你又不能說清楚別人水準那裏低,來自中國的人是否都是只會發空氣炮嗎? 請容我說一句個人感受,閣下真的很像中國大陸的小粉紅,只要某人被盯中, 你們看不過眼你們對他作出欺凌放火燒車,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 這種國這種人民真的很可怕。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19 (UTC)

切勿地域性攻擊。為了體現貴地區人民的「良好素質」,簡而言之:一般來自於討論區等性質的來源都不是合格的來源,即使舉得再多說明「這就是民意」也不行。僅以下情況:如果某個滿足WP:可靠來源(例如:報章或報導、學術文獻等)等來源中提及這類討論區的討論意見,則可以如此提及「有某群體的意見」,注意其參考主題是報章或學術文獻而非討論區本身。另外切勿跟著闖紅燈,7000多活躍人員(以30天至少編輯一次為標準)去維護將近100萬多的條目,每個人都是出於志願而都很忙,並不是所有人都是這樣做衛道士般搞清理和針對,只能是期望每位無論IP還是有用戶名的都儘可能遵守已有的規則。或者以粵語所說:「人哋食屎你喺唔喺跟住食屎呀?」——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6日 (六) 01:47 (UTC)

另外

也提提大家,早前No1lovesu君也試圖大舉移除鐵路站條目的利用情況章節,此人糾枉過正地聲稱都是沒有來源所以移除,而事實上相關陳述雖沒有來源但又不至於可疑,此人還是將版面粗暴地清空,但事實上此人並沒有清空版面的權限,極其量也只能掛個要求來源的模板,但此人卻繞過討論自把自為 僅以個人喜好選擇操作和整頓個別條目,可見此人前科太多又劣績斑斑,但此人又不欲將同一套標準推廣至其他同類條目,這種整一些又不整一些的爛管理,反而劣化了維基條目的整體品質,且親疏有別的整治根本形同惡意破壞!182.239.90.33留言2018年10月4日 (四) 13:18 (UTC)

既然已經寫那麼多又將重點用粗字表述,如果還要說看不懂,作出最大善意推定,可能是有人有讀寫障礙。然而本人已經在上面說明清楚,請恕本人不能為個別一兩個讀寫障礙的人是多加解釋服務。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07 (UTC)

使用太多沒必要或者不符合常見文筆修飾可能會令其他討論者反感而不會回應你真正的順求,甚至會是冷處理掉。按正常說話或者適當重點則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5日 (五) 09:28 (UTC)

令人反感的事做出不肖行為的人以及助長這些人在這裏胡作非為的人 請不要模糊重點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32 (UTC)

(…)吐槽我看到路上有人亂丟垃圾,我去撿起來,有人走過來跟我說:「你怎麼不把全國的垃圾都撿一撿?」,為了撿這垃圾,我還要背書說要把全國垃圾撿乾淨。算了,為了避免這樣,我連眼前的垃圾都不撿了。這邏輯整個都出來了。所以,討論區言論該不該加,大部分心中都有一把尺,但大概都比IP你的尺還要嚴格一些。--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5日 (五) 09:35 (UTC)

首先希望先生你不是讀寫障礙。

之後我想請問你有沒有宗教信仰 如有 如是基督教的話,我不管你有沒有推行什麼反墮胎反同性戀運動, 但別人這些行為都沒有任何對錯。 同樣道理,請不要先入為主地將同類條目都看成是「錯」, 這是未審先判和偏見,自以為不用討論更是氣焰和傲慢, 現實的情況就是有七千多個同類條目都有網民意見於其中, 將難分對錯的事跟亂拋垃圾亂過馬路相提並論這是滑坡謬論, 我不認為一個成熟理性的人會有這樣的思維,因為想法非常幼稚,(對呀我又再人身攻擊啦, 歡迎對號入座)。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09:56 (UTC)

也希望地址先生沒有記憶障礙,前面好像有人照你要求提出方針來源,後來就說:阿其他7000個條目也這樣又不修,只修我的,然後在這哭哭啼啼。--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5日 (五) 10:03 (UTC)

先生,在這裏的確有很多人是很卑鄙無恥,他們將方針刻意解讀斷章取義,顛倒是非混淆視聽,但我仍然選擇對閣下作出最大的善意推定,你可能只是讀寫障礙。

我上面不是已經說過方針有很多條都被人斷章取義和有法不循嗎?方針亦有提到需要循討論去求共識,亦有提到很多例外情況不能一本通書, 閣下既然那麼熱衷去捉垃圾蟲或亂過馬路的人,為何你容忍這些不守法循規的人?

條目不合你意思,你就可以假定別人是「錯」,還要類比作垃圾蟲是亂過馬路?如果你是基督徒,你會不會又將我假定成妓女,所以被人強姦也不能報警了?

這種類比是不是很有問題?是的!你就是很有問題!還有資格來理直氣壯!!??對不起,我應該冷靜,是不是應該對你們作出更善意的推定?是不是不應該用卑鄙無恥去形容,而是應該對智力障礙的人多加體諒? 不過對一些有心人來說他們的著眼點永遠都只是自己被人身攻擊,其他問題都不是問題。

再講,提到要求可靠來源,我亦已在上面舉出關於網上輿論引述的戒律,也附上例子,最怕就是有些人片面解讀,見我打字多,就連看也不看,這些不求甚解的人最是討厭。182.239.88.220留言2018年10月5日 (五) 14:22 (UTC)

由於IP用戶多次作出人身攻擊和言論不文明,違反禮儀等規定,加上警告無效,已經對其所在的IP段處以三天封禁。請IP用戶停止違反WP:不要人身攻擊WP:假定善意WP:文明WP:禮儀。如果仍然堅持使用其他浮動IP來編輯的話,將視作繞過封禁,我會延長您的封禁期直至願意反省為止,感謝合作。特此通知。—AT 2018年10月5日 (五) 16:28 (UTC)
首先,用滑坡謬誤來形容我類比你所說的邏輯,我就不明白你的邏輯觀念了,或是你在說自己的邏輯有問題。其次,方針指引就是共識形成的,今天你來挑戰共識,歡迎,但看下來你挑戰失敗,就請虛心接受,而不是轉為人身攻擊。維基百科是百科,討論區評論是否可靠,就如你我在這發言一樣,有誰審閱過?幾分正確?先搞清楚方針怎麼定義可靠兩字。拿7000個條目也如此作理由,老早(大概從頭開始)就已經讓人看不下去了。--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6日 (六) 03:38 (UTC)
提醒一下,7,000個使用「網友說」的頁面並不多,中文維基是1,000,000+的條目,按比例來說只有 0.7% 的條目中採用了這種描述,使用上是非常節制的。博客來源應是原則禁止,例外允許。所以反對使用這個來源者其實並不需要太強烈的理由,而是可以直接預設「不是可靠來源」;如果要說明這是那一百條中都找不到一條的例外,反而需要說明這項引用例外的必要性在哪裡。
我先說,我只支持例如「為了平衡生者傳記內容,主角在爭議事件中的說法可以引用」、「因為二手可靠來源已經描述此事件,引用不可靠來源原文只是為了補充行文」或者「寫作者確實是專家,而且其發表內容受到研究者相當的重視」之類的理由引用討論區。--Reke留言2018年10月7日 (日) 03: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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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節列表的編排方式

SimpleMathJax對化學方程式的支持

近來mw:Extension:SimpleMathJax提供了<chem>標籤,支持了化學方程式。望諸位周知。並在此提議更新現有化學條目中以<math>標籤顯示的方程式。-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25 (UTC)

沒有來源就大舉移除

違反方針指引的言論無助於維基百科,故自此關閉討論。--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13日 (六) 07: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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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這種做法是這裡所提倡的,那麽我就按照用戶no1lovesu的勇武做法好了,只是,希望不會被人認為是互相傷害,更希望之後不會有人出來兩套標準辦事。182.239.119.227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5:51 (UTC)

管理員們,樓上吉太君這種發言是屬於無禮的,請跟進。另,現在所談的不是博客不博客的問題,而是無來源的利用情況問題,也就是以no1lovesu君提倡的同一套執法標準在維基全面地實行的問題,基於早前所達成的共識,沒有來源都是要移除的,建議Milkypine君向no1lovesu了解。此外,戀愛冒險遊戲此條目亦然,應該立即移除整個條目。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7:12 (UTC)

  • 如果我被封禁能夠阻止你這無意義又不合邏輯的發言,我樂於接受。從博客不是可靠來源所以移除,理解成沒有來源所以移除;因為有7000多個條目如此來佐證自己行為合理的闖紅燈行為;因為用ip所以肆無忌憚的針對特定用戶。在我被封時,你要不要解釋你的邏輯?我不避諱,我現在就是在針對你這種發言不敢負責的ip用戶。--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10月12日 (五) 07:38 (UTC)
鬧劇。-Neville Wang 煩請關注 2018年10月12日 (五) 07:40 (UTC)


既然本人也被封禁過了,現在也以用戶no1lovesu作為模範,先生你繼續纏繞不休並無意義,更不會為這裏帶來任何建樹。也請管理員關註上面人士無禮而且有纏繞維基人之嫌的行為,樓上那位先生已經對本人造成滋擾。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8:43 (UTC)

如果是樓上那個討論串,那相關內容我知道,不過「沒有來源就大舉移除」的總結是哪裡來的啊。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8:53 (UTC)

基於上面的討論已經結束並已關閉,以及上面提出的問題都被諸位認同,確認no1lovesu「沒有來源就移除」是合理合法的做法,請閣下按照維基方針和前輩的處理辦法看待所有沒有來源的條目。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9:01 (UTC)

請管理員果斷執法,此人無疑已觸及維基纏擾,無禮,也屬滋擾行為。182.239.120.185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11: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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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之原住民話名稱

那個原住民語依照參考來源給出,應是卡那卡那富語而已,不是原住民諸語。大家認為呢? --36.233.74.1留言2018年10月14日 (日) 04:31 (UTC)

"Template:樂器"是否應該改名?

動漫人物星座血型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8年10月15日 (一) 16:42 (UTC)之前加入的。

再議各洋域熱帶氣旋條目之首段模板統一

某些體育等非政治國際間組織的官網使用的是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是否應該修改為台灣或其他類似名稱?

國際電子競技聯合會條目里,原本的 中華台北IP用戶修改為臺灣 臺灣。而在官網上,使用的也是Chinese Taipei。我想知道,這樣的修改算不算破壞行為?是應該保留官方的稱呼,還是按照某些編輯的意願被隨意修改為台灣或類似稱呼?--冰心相談室✉ 2018年10月10日 (三) 14:49 (UTC)

(:)回應:這是典型的違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方針的行為,應予回退。——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40 (UTC)

(:)回應:英雄聯盟代表賽區及地區,北美、歐洲(歐盟)、中國、台港澳、韓國、越南、獨立國協、日本、東南亞、巴西等...,應使用台灣不是中華台北。-Neville Wang 煩請關注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45 (UTC)

英雄聯盟不能代表整個電競業界吧?官網寫甚麼就是用甚麼,就這麼簡單,為何要搞得那麼複雜?風鳴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09 (UTC)
舉個栗子,就算是運動,巧固球官網是 中華民國,改成 中華台北還是臺灣 臺灣都不對這樣。 --赤迷迭留言2018年10月12日 (五) 06:25 (UTC)
我是說英雄聯盟而已,其他的我不曉得。-Neville Wang 煩請關注 2018年10月12日 (五) 06:53 (UTC)
如果英雄聯盟主辦方給了XX名稱,那麼在這個賽事中就用XX名稱,但XX名稱僅限於英雄聯盟。總之用「大會正式名稱」就好。--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0:52 (UTC)
若是代表台港澳賽區則不應使用任何旗幟,因為中華民國國旗並不能代表港澳……——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07 (UTC)
@Neville WangJacklamf1d14:本人建議如要用旗幟指代英雄聯盟中的台港澳賽區,可以採用透明旗幟以避免政治爭議,用法如右: 台港澳賽區。——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36 (UTC)
我的提議:1.不放任何旗幟,2.放上該隊的縮圖。-Neville Wang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00 (UTC)
。問題在於各隊伍的隊徽都是合理使用圖片,並不能用在賽事系列條目中。——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10月16日 (二) 14:58 (UTC)

我們叫它十一段線

關於模板中收錄的軍階

關於大量蓄意違反日本肖像權規定的照片應該如何處理

本質上是圖片存廢問題,在中文維基百科討論顯然不是合適場所。建議移步Commons。 --Mend My Way 2018年10月19日 (五) 02: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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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本人發現用戶Wpcpey再次在中文及日語維基的日本條目中加入了許多可清楚辨識途人樣貌的日本照片,嚴重侵害了極多日本民眾的肖像隱私權,今次的問題照片包括[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根據日本法律規定[105][106],絕不可以隨意拍攝路人容貌,更不可公開發佈。即使拍攝了並需要發佈,上傳前便需將其模糊,如[107][108][109]等。上次已有人提醒他必須作出模糊處理,而且據Wpcpey上載圖片的Exif資料顯示,他是有使用具備模糊功能的Photoshop軟體,明明有工具可模糊並已被人提醒過,可是Wpcpey卻置若罔聞,執意重覆再犯,置維基百科於嚴重法律風險之中(可能被日本有關方面控以侵害肖像權,因日語維基執行規例嚴謹,或許已有當地維基人到警局報案),雖然日本並沒有香港司法管轄權及引渡協議,不能直接在港拘捕或引渡Wpcpey,惟若他在仍不願將照片樣貌作模糊處理的情況下而再次到日本旅遊,則想必只有兩種下場,不是被日本警察即場拘捕就是被永久禁止入境並即時遞解回港。現想請問一下社群這些照片應該如何處理?是否應該繼續在條目中顯示?是否應該將問題照片悉數在Commons刪除,以避免維基百科觸犯日本法律?是否需將重覆犯案的Wpcpey提請封禁(經常蓄意讓維基百科置身於可能被控告的環境也屬破壞的一種),以儆效尤?此用戶經常我行我素,對其他用戶的重要提點充耳不聞,因此今次必須嚴正追究到底,不能再姑息下去,直至維基百科不再置身於觸犯日本的法律法規為止。@克勞棣AntigngBluedeck Jsss 2018年9月9日 (日) 07:30 (UTC)

emmm,但是,維基項目的伺服器所在地是遵照美國法律的,拿違反日本法律好像不太適合?另外C區的問題,請到C區解決,如果你認為提刪的話,左手C區,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9日 (日) 07:42 (UTC)
請繼續參見之後的討論,也有用戶認為在C區不受影響,除非被攝影者正式郵件提出刪除。——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9日 (日) 07:47 (UTC)

此用戶對我恐嚇、公報私仇和對用戶進行法律威脅,Commons也有不少日本照片沒有將照片樣貌作模糊處理12[110]45,Commons刪除了只是對維基百科造成的損失,也對他的想法非常失望。與其維基跟蹤本人,倒不如用心改善其他條目內容更好。--Wpcpey留言2018年9月9日 (日) 07:59 (UTC)

  • 恐甚麼嚇?我只是提出因日語維基那邊執法較嚴謹,不排除可能有當地用戶會私下報案而已,絕無本人會去報案之意思,幸勿誤會。難道一個人不斷被人首先跟蹤編輯、在沒有取得大多數用戶同意的情況下被無故刪去大量勞心勞力的攝影作品、被不斷網絡欺凌的情況下也要繼續默默忍受下去?其實你一早根本選錯了處事方式,維基百科仍有大量條目沒有或只有少量圖片,你大可以選擇於條目內添加圖片,而非採取會挑起事端、與人結怨的方式去不斷替換甚至無故刪去大量沒有明顯問題的照片。其實要避免Commons刪除閣下的日本照非常簡單,只要將有關照片全部用Photoshop模糊樣貌即可解決問題,而你是有使用Photoshop軟體進行相片處理的。Jsss 2018年9月9日 (日) 08:30 (UTC)
  • 你提出的5個例子,頭2張因距離遠或噪點過大、無法清楚辨識樣貌,而無需模糊化;最後一張早已作馬賽克處理;實際需要模糊的只有3及4。Jsss 2018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
即使私下報案,也應該由基金會法務去分析處理,而非由你直接在這裡直接指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9日 (日) 08:42 (UTC)
  • 你們倆的恩怨不重要,重要的是
  1. 往commons上傳在日本拍攝的可辨識路人容貌的照片是否違反日本法律?
  2. 如不是,則結題。如是,則該違反日本法律的行為對維基基金會有沒有影響?
  3. 如無,則結題。如有,則為了解決該問題,應當做什麼? --🐕🎈實用主義大於天) 2018年9月10日 (一) 07:38 (UTC)
  • 挖了一下,資料其實不少,只是比較零碎或年代太久,這篇比較詳盡[111],以下簡單摘錄要點:(日本最近這幾年因為奧運的關係大規模修法,這部分有沒有動到還要查,請先假設沒有大的變動)
  1. 日本的法律在肖像權這方面沒有明文規定,目前的判例大多是將其歸為隱私權的一部分。
  2. 承上,所以狀況分為兩種,「公眾生活領域(public space)」及「私人生活領域(private space)」,公眾領域就如公共建築物(寺廟等古蹟、商業建築、公務建築、車站等)、公用開放空間(道路、公園等),私人領域是指私人住宅與私人土地(包含開放空間,例如房屋旁邊的庭院),只要在公眾領域拍攝的照片基本上都沒有這部分疑慮。
  3. 部分例外則是拍攝的照片會令當事人蒙羞,例如拍攝裙子被風掀起來的女性(所以其實更多是偏向隱私權)。
  4. 藝人因為牽涉到商業行為,不適用。

看一看,其實更多是偏向道德與禮貌的問題,只要不侵犯他人隱私,其實沒有甚麼法律方面的問題。風鳴留言2018年9月11日 (二) 04:54 (UTC)

惟上面提到的兩個新聞來源[112][113]皆不約而同指出「因為日本很重視隱私,有一條『肖像權法』」,而且報道日期為去年5月及今年3月,應屬update的資料。Jsss 2018年9月12日 (三) 13:17 (UTC)
    • 這兩個來源都有一個問題,只講了一個肖像權法,具體到底如何觸犯,語焉不詳,似乎只是看圖說故事或道聽塗說?透過GOOGLE搜索「肖像権法」,沒有任何直接結果,出來的說明都是肖像權被歸類在憲法、民法之中(迷惑防止條例是防止偷拍與性騷擾的,狀況不一樣。)。[114]這個今年1月才發布,由日本律師撰寫,有關肖像權的法律文章也有提到「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明確に法で規定されている訳ではないこともあってか),文章中是否侵害肖像權也是從人格權跟財產權兩方面來看,也就是照片是否侵害個人名譽,或對入鏡者直接造成財產上的損失,這裡的狀況並不構成以上兩個問題。風鳴留言2018年9月12日 (三) 13:59 (UTC)
  • 請參照commons:COM:CSCR#Japan。還有,既然是commons上的問題為什麼不在commons上解決…? ——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2日 (三) 21:51 (UTC)
就假設即使日本此刻真的沒有明文針對肖像權,可是一海之隔的南韓又如何?翻看紀錄,Wpcpey於2016年4月到南韓旅遊,並如出一徹、毫無保留地將可清楚辨識途人容貌的相片上傳至維基百科([115][116][117][118][119]等)。這個來源(nowlooker.com/post_06277004697.html)提到「南韓人對肖像權的觀念非常重,如果在公開場合,沒有經過對方同意就隨意拍攝當地婦女,就會被認為是侵犯女性,會被處以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6.8萬元、7.1萬港元)的罰款,最重還可能被判5年的刑期!」,由當地傳媒報道新聞的做法已可看出當地對肖像權的要求較日本更嚴厲(隨意瀏覽當地新聞網站也會發現即使不是敏感事件或犯罪嫌疑人,亦會將所有會出鏡的非公眾人物作模糊化處理,如[120]),而當一個從歐洲法國遠道而來的遊客也懂得將南韓民眾樣貌模糊[121]才上傳的時候,近至同樣是亞洲的Wpcpey卻不願將肖像觀念非常嚴謹的南韓人模糊,這樣南韓維基人當然有權作出跟進、而南韓警察亦有展開調查的權利。Jsss 2018年9月13日 (四) 10:32 (UTC)
如果認為有問題,請按照C區相關規定提請刪除,而不是一味地宣揚這是違反當地法律,這是法律訟棍的行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13日 (四) 10:40 (UTC)
  • (?)疑問:納粹標誌、列寧肖像之類的圖片也違反某些國家的法律,但是仍然存在(並掛上了「可能違反某些地區的法律」之類的警示模板),這些圖片是不是也該這樣處理呢?--相信友誼就是魔法CuSO4 普通的disco我們普通的搖 2018年9月13日 (四) 10:43 (UTC)
  • 日文我還可以,韓文就超出我可以參與的範圍了。刪除照片需要更高的權限,如果您真的認為這部分有疑慮,那就提請刪除吧,這種事情在這裡是討論不出甚麼結果的。即使真的有人報警或提出法律訴訟,那也是基金會的法務去處理,我們無法也不應該試圖預知未來。風鳴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10:59 (UTC)
  • 韓國法例以我了解應該沒有明文詳細規定肖像權但是近年來有不少判例將之視為人格權的一種加以保護而韓國媒體也因此收緊了使用照片的規則。另外,貌似其中有一部分的判例是針對商業媒體的營利性的,維基網站不一定會完全地受影響。雖然說韓國當地的共筆網站在這方面也要多加小心。另外,話說中文維基現在還沒有肖像權條目,這麼有空在這吵的話不如去寫一下。——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02:31 (UTC)
  • 請Prosperity Horizons解釋下何謂大量蓄意違反肖像權規定。上面的照片我隨便點了幾張來看,都是拍攝時順便把途人拍攝在內,請問何以見得是大量及蓄意呢?世界上哪個國家不容許把途人順便拍攝在內,請說說。即使是故意拍攝可以清晰辨別某人的照片,也要視乎拍攝者是否站在公共場所使用法律容許的拍攝方法,不同國家有不同規定。如果Prosperity Horizons在意別國人民的肖像權,歡迎去commons一一提刪,由commons那邊決定照片存留。但請留意,commons更著重照片的版權狀況多於肖像權,也就是說,拍攝者按照拍攝地所在國家的法律合法地取得照片版權,commons一般不會刪除該照片。如果要斟酌道德問題,拍攝者完全可以遮蔽途人容貌,正如Prosperity Horizons你曾經有一段長時間遮蔽途人容貌,這完全是拍攝者自己有權決定是否遮蔽,我們也可以鼓勵拍攝者這樣做,但不能接受Prosperity Horizons你因為其他人沒有這樣做而被你指控重覆犯案,甚至要提請封禁嚴正追究到底。更重要的是,請用常識判斷。—Baycrest (作客) 2018年9月14日 (五) 16:44 (UTC)
早已說過去年7月已有人(User:Bluedeck)提醒他必須作出模糊處理,Wpcpey也有參與該次討論,可見Wpcpey是知道需要做一些工序然後上傳,才可符合當地要求或共識做法。可是Wpcpey非但沒有將User:Bluedeck的重要提點放在心裡,還於翌年一再上傳大量沒有經過模糊處理的日本照片,不是蓄意又是甚麼呢!Jsss 2018年9月14日 (五) 16:55 (UTC)
W的情況不能與本人相提並論,香港沒有肖像權法例,即使我上載圖像前不再遮掩人臉也肯定沒有違反香港的規定或共識做法,而至今我並未上載任何一張在日本或南韓的自行拍攝照片。Jsss 2018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
但是並不存在這要求。——C933103(留言) 2018年9月14日 (五) 21:35 (UTC)
請找出這在C區的要求,我認為這只是藍桌的個人見解表達,是否需要模糊人臉是看上傳者的想法和被拍攝者是否要求。至少如果被拍攝者有要求,可以通過C區的OTRS途徑去申訴,而不是像你這樣,嘮嘮叨叨地重複著可能沒在這裡規定的要求,而且以不一定在伺服器管轄權內適合的推測的法律要求來指控他人。我明確地猜測是否與替換圖片的爭議而吹毛求疵的打壓。——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15日 (六) 07:06 (UTC)
不應反覆限制不同立場聲音的表達,壓制本人即等於壓制Bluedeck、Antigng、克勞棣及其他潛在的不同立場用戶,每邊應有同等之發言權利及機會,由兩邊不斷討論去縮窄分歧並盡可能達成共識,否則只會造成一言堂的效果,對秉持「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宗旨運營的維基百科之發展是不利的,我也沒有不斷堅持個人看法,從上面經過風鳴詳細解說後,我對日本肖像權的限制已有所改觀——「就假設即使日本此刻真的沒有明文針對肖像權」可見一番,至於之後提出南韓的情況,是因為來源說可監禁5年,這是嚴重的刑罰,在客棧裡提出疑慮並希望社群澄清一下也屬合理吧。Wpcpey也不只是去過日韓旅遊,還包括泰國、新加坡、澳洲及加拿大等,為何我不順道指出亦違反了這些國家的肖像權?正因為常識顯示這幾個地方裡,只有日韓的限制較嚴謹,即使日本或許未有明文限制,惟當地用戶均十分自律地遮蔽容貌才upload,沒有遮蓋的僅屬少數。指控W的還有Antigng,在上次討論裡Wpcpey因在禁止拍照的設施內攝影,而被A君指出「在禁止拍照的地方拍照,會導致一些後果。是否應該保留圖片取決於這後果究竟是什麼。例如,「快門一按,鐵路中斷」,鐵路斷了,拍照的人要吃官司、坐牢」,討論後並無就此達成共識,那些禁攝區域照片也沒被刪除。若我真的有意打壓,相信今次提出的有關圖片一早已被提交C區刪除,而不會以最民主公平的方式交到這裡討論由社群決定如何處理甚至不會有任何預警預告吧,上述任何一張相片由提出討論至今已十多天仍相安無事已可證實這點。說到真正吹毛求疵的打壓,應屬這些行為,9月23日為香港西九龍站開通的日子,本來吸引大批維基用戶到場拍照也屬於正常不過,惟Wpcpey回家後堅持要維基使用其所攝的每一設施照片,而不考慮有否與其他用戶早前上傳的有所重覆、分別不大或換入的圖片有否大幅提升質量,並無故地刪去Baycrest的深圳北站一等座車廂(2+1座位)及另一用戶的二等座照片,結果被權益受侵害者Baycrest即時回退,我也認為替換的圖像與之前的確重覆了,亦毫不尊重Baycrest辛勞付出的成果,被無故刪去的圖像亦是無辜的,而Wpcpey一直以來也有針對Baycrest沒有明顯問題的圖像不斷替換,如[122][123]等。Jsss 2018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
人類的本質:「我認為這只是藍桌的個人見解表達」,只要不違反C區的相關規定,打碼是視乎上傳者的意願(也就是你閒得無聊你認為需要打就是你的問題)和被拍攝者是否授權或者明確地聲明不允許。(後一個因為我在C區參與一個正面拍攝照,被拍攝者不授權,說了很久才說明白要在OTRS投訴。)——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2:49 (UTC)
再一次人類的本質:「C區的問題,請到C區解決,如果你認為提刪的話,左手C區,請。」我認為你就算說得再多,與這裡事務無直接相關,無利於問題的解決,只是在拉布而已。——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2:56 (UTC)
根據上述來看,大部分意見認為這可能觸犯當地法律的肖像權,但是似乎並不違反C區的版權規定,除非被拍攝者明確不授權。而你的意見是已確實違反為假設,甚至「十分貼心」地為上傳者考慮,我認為這是杞人憂天,除非你確切地認為違反了C區的規定,並在C區處理通過以此警告或提醒上傳者。至於霸占被使用的問題,我認為是編輯作風,可能不太友善但並不違規。大量這類公共授權相片被上傳但沒被使用是常有的事,而且對於一些圖片的使用,如有問題請相關人員自行協商,但與本主要討論問題無直接關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9月25日 (二) 03:09 (UTC)
  • Commons對於形象權和隱私權有設立明確的正式指引,我不認為這些照片沒有任何問題:"Even in countries that have no law of privacy, there is a moral obligation on us not to upload photographs which infringe the subject's reasonable expectation of privacy."(即使在沒有隱私權法律的國家,我們也需負有道德義務,不上傳違反主體人物對隱私權有所期望的照片。)--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9月30日 (日) 13:21 (UTC)
如果這樣的話,可以請有意見者去審視相關圖片(尤其是涉及大幅地凸顯人物的),然後依據該相關要求提請進一步處理甚至刪除的要求?我認為在這區的討論已經足夠多了,剩下的足以在C區解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6日 (六) 01:30 (UTC)

我尊重及欣賞Prosperity Horizons關注一些照片可能在法律或道德上侵犯肖像權的問題,若有照片確實侵犯肖像權,後果的確可以很嚴重。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是把你認為有問題的照片去Commons提刪,由Commons那邊把關,決定甚麼照片超出底線,大家可觀察處理結果,以後上傳類似照片可以有所參考,也無需在此費時討論。如果最後大部分照片都確定有問題,Prosperity Horizons大量違反之說自當成立(是否蓄意另論),以後大家上傳日韓照片時就需加倍留意;如果最後只有小量照片確定有問題,以後上傳類似照片也可以參考此案例,不過Prosperity Horizons上面的指控就會是對Wpcpey不公平了。無論如何,我也常常看到日本人上傳照片前遮蔽途人樣貌,因此建議大家鼓勵上傳日本照片遮蔽途人樣貌的做法(韓國我較少留意)。至於替換照片的事與這次討論無關,以後再討論吧。—Baycrest (作客) 2018年10月9日 (二) 16:2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小行星天體數據修正/更新等問題

2018年9月、本月分別有兩位編輯提醒我,在2013年我批量創建的一些小行星條目中,出現錄入錯誤的情況(絕對星等、近日點參數兩個弄錯)。由於當時批量創建條目是有特殊情況(越南語的強大追趕),所以我在創建時候出現了長期未糾正錯誤。但是我用數據回顧的時候,發現現在2018年的各項數據都與2013年時候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更新。因此,我主張全部修正數據,即包括絕對星等、近日點參數以外的所有數據都一併更新到2018年的最新版本;如果此前有其他朋友撰寫的一些小行星條目沒有模板或者短缺,也可一併修復。

因此我擔心此次修改產生新的數據錄入問題,於是先製作出一個模式條目小行星10001。希望@Koala0090凌雲:兩位,以及其他朋友幫忙校對一下我錄入的中英文是否準確,以及那些重要的數據我應該錄入但是沒有錄入。謝謝。等調試完後,我儘量在2019年之前全部更新糾正現有小行星的數據問題。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19日 (五) 08:52 (UTC)


  • 離心率與軌道傾角兩個要素錯誤,轉錄進來的是他們的誤差值。
  • 離心率應為 .133819,
  • 軌道傾角應為 7.42396。
  • 另外建議增加近日點通過時間 (Tp) 2457951.43704 儒略日 或 2017-7-16.93704 兩者擇一收錄即可,建議收錄2017年7月16.93704日

凌雲留言2018年10月19日 (五) 17:01 (UTC)

目前,英語維基百科的Labyrinth對應迷宮Maze對應迷路園,竊以為有些不妥。

如上引用所述,Labyrinth是簡單的、單通路的,而Maze則為複雜的,多種選擇的。

因此在下建議:

大家怎麼看?  --KumaTea  來喝茶!  2018年10月19日 (五) 08:34 (UTC)

在英文維基百科中的描述,In English, the term labyrinth is generally synonymous with maze. As a result of the long history of unicurs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mythological Labyrinth, however, many contemporary scholars and enthusiasts observe a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two. In this specialized usage maze refers to a complex branching multicursal puzzle with choices of path and direction, while a unicursal labyrinth has only a single path to the center. A labyrinth in this sense has an unambiguous route to the center and back and presents no navigational challenge.據此我認為maze對應中文的「迷宮」一詞,而Labyrinth類似於青銅器上的紋飾,或者是九曲橋,因為是單一路徑不存在動腦子解謎的意義。大體上同意KumaTea的處理方法,只不過Labyrinth似乎並無對應的中文。--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3:38 (UTC)
如此Labyrinth應譯作「九曲十三彎」。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9:48 (UTC)

香港第一所研究型大學

歷史上的今天和香港中文大學說港中文是「香港第一所研究型大學」,那麼香港大學當時是什麼?我還看到有說香港科技大學是第一的[125]淺藍雪 2018年10月17日 (三) 19:07 (UTC)

圖片使用準則?

中島愛條目,看了一下全域所有語言版本的情況,發現並不是所有語言使用的都是同一張圖,於是,規則是?難道是隨心所欲?自己高興用哪一張用哪一張?只要在共享資源裡面就行?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07:07 (UTC)

「華生,你發現了盲點!」——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2日 (一) 08:07 (UTC)
確然。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2日 (一) 10:43 (UTC)
沒有版權問題、圖片為條目所要說明的內容即可。--XL-028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1:30 (UTC)
我個人的規則是盡可能選擇正臉、清晰、近期的照片。-KRF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2:05 (UTC)
基本上就是這樣沒錯......我自己做翻譯的習慣是用同一張,但是如果發現更清楚或更準確的,我會換。很多時候是其他語言的使用者上傳了更適用的照片,但是他只更換了自己語言的版本,其他語言就要看其他語言的編輯者哪時發現了。風鳴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2:18 (UTC)
這東西就是自由心證,基本上就是挑最好看的一張(誤)。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2018年10月22日 (一) 12:38 (UTC)
如果你覺得某些語言版本的照片不夠好,你還可以自行更換其他語言版本使用的圖片,只不過萬一別人找你討論你要應付就是了。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3日 (二) 06:59 (UTC)

有關Category:民進黨政府核定之計畫及Category:臺灣民主進步黨政府核定 ‎分類問題

Category:民進黨政府核定之計畫在10/16提報存廢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10/16#Category:民進黨政府核定之計畫),在10/23刪除,而同一維基人今天創建了Category:臺灣民主進步黨政府核定‎分類,其中條目似乎和原分類相近。因此請大家協助確認此作法是否適當,謝謝。

另外通知分類創建者以及之前提報刪除的維基人@It's_gonna_be_awesome和平至上:(若有打擾,請見諒)。--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4:32 (UTC)

因為之前刪除的原因是地域中心,這次遂增加嚴謹度。謝謝!--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23日 (二) 04:34 (UTC)
「地域中心」是上次刪除的原因之一,但提存廢討論者提出是「分類意義不明,而且內容不對題」,也有維基人提到「不是改不改名的問題……,而是這個分類是否是一個必要的分類」。因此,想請大家確認,目前的分類是否仍存在上述理由所提出的問題?或是上述理由是全然不合理的,不需考慮?--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4:40 (UTC)
根據WP:分類
是不是可以就這個分類的主題寫幾小段文字,解釋一下這個分類? (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才加入,所以不會有爭議存在。)
如果使用者從分類頁面點選了條目,他是不是很明顯地可以看出為什麼這個條目會被列在這個分類中?條目裡面是不是有明顯地討論到這個分類?
至於有沒有意義、有沒有必要,每個人的價值、觀點都不同,實在無法做到讓每個人都滿意的程度。 囧rz...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0月23日 (二) 07:24 (UTC)
如果認為分類有誤,提刪就好。—AT 2018年10月23日 (二) 09:17 (UTC)
已提報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10/23#Category:臺灣民主進步黨政府核定--Wolfch (留言) 2018年10月23日 (二) 09:45 (UTC)

恆星演化條目里jargon用法太多了,專業人士能不能幫忙處理一下

小弟不了解天文學,偶爾想看下最大質量恆星的主序階段有何實例。本幾分鐘可完成,但維基百科條目里誤導性內容過多,造成很大的理解困難:首先光頻光等圖里將主序星成為矮星,於是首先想到的是查「藍矮星」,未果;繼續查主序星,找到O型主序星,裡面稱質量低於80M的才能叫O型主序星,80~150的叫什麼未提;繼續尋找「紫色主序星」,未果。最後在英文版最大恆星列表中查尋「main sequence」找到主序星Melnick 42被歸類為「藍超巨星」,方知「巨星」存在兩個互不等價的定義……

麻煩圈子裡的專業人士可否幫忙將條目改改,目前巨星、超巨星中的描述是「超巨星可以根據他的光譜來識別」、「超巨星也可以被定義為某些恆星在演化歷史中的特定階段」,意味著兩個定義是等價的,非常混亂。請問可否將這類條目分割為超巨星 (光等)超巨星 (分支),然後將XX巨星 (光等)中關於演化過程相關的內容完全移除,並將《演化恆星的分類》章節縮減為列表模式,只列出超巨星可能的類型並讓讀者點進相應的分支尋找演化過程。我未曾學過天文,不敢隨意改動。--146.96.147.137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0:55 (UTC)

另外主序星屬於光度分類還是演化分類也沒說明白。{{恆星}}里將主序星作為演化分類,{{Star nav}}里將主序星作為光度分類。考慮{{恆星}}光度分類里「矮星」中藍矮星 (紅矮星階段)肯定不在V帶(不然有100個太陽那麼亮),說明該「矮星」不是光度分類,不知為何物,{{Star nav}}中將「矮星」作為光度分類。--146.96.147.137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1:19 (UTC)

朝鮮外交

User:Fayhoo認為,應該要以全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來命名所有朝鮮有關的外交條目,韓國亦同樣應以「大韓民國」命名。但根據向來的慣例,除了他自己編輯的聖座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關係(老實說真的很白痴要打那麼長,手都要抽筋了),從來都不以全名命名。這點可在Template: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外交看到。他聲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簡寫為朝鮮會與歷史上的朝鮮混淆,這是完全不合理的:日本與朝鮮半島關係可以和日朝關係並列。也就是說,大可建立聖座與朝鮮半島關係然後與該條目並列。大家認為哪個才對?--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10月24日 (三) 04:40 (UTC)

本來不想卷進去,但因為陸續上傳了1950-1960年代的外交圖片,會和U:owennson創建的條目出現交集,所以說一下。
User:Fayhoo是天主教教徒,涉及到教宗的內容應充分尊重天主教的表達。如果我是建立的話,我會用大陸常用詞「梵蒂岡與朝鮮關係」;但是如果有人用「梵蒂岡與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關係」、「聖座與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關係」、我覺得都可以接受。至少這個問題我覺得強行推我的意見更愚蠢,哪怕我耗得起。
日本與朝鮮半島的關係、日朝關係、日韓關係可以分為三個條目,是因為日本的外交與朝鮮半島在歷史上是密切的、一脈相承但又各有特點。如果有足夠資料當然可以分為不同條目撰述,甚至藉以時日都可以分成不同的時期。梵蒂岡與朝鮮半島的關係在目前中文維基中尚未呈現出來密切度,所以並不適合同樣條目分列。當然這個要看具體韓國和朝鮮主題編輯們來定。
因為我最近一直在更新一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照片,如果是周恩來或者陳毅部長相關的關係條目我會放進去。但就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外交條目問題仍然是內容比較薄弱,比如中古關係中,owennson說到「兩國的實際文化交流不多」,但是我來補充照片的時候這類並不少,並不支持這類陳述,只是我對移動戰向來沒興趣。既然owennson深耕於此類,我建議閣下應該把重點放在增厚上面,而不是在命名意義上過於執念。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10月24日 (三) 05:26 (UTC)
維基人是否天主教徒並非我考慮的範圍,我重點在於處理外交條目,因此其實無論他有否參與其中,我都會這麼做。然而有關朝鮮半島上的外交條目,慣例就是只用朝鮮/韓國甚至更簡略的朝/韓,考慮到他的命名法對已有的命名提出了異議(他還倒過來質疑我),我才在此提出。--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8年10月24日 (三) 07:44 (UTC)
只要作好正式條目命名,剩下就是適當的重定向了,故我抱持(=)中立態度。--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8年10月24日 (三) 09:24 (UTC)
  • 如果使用涉及朝鮮外交的條目全都用國名全名,好處是什麼?僅僅是避免和朝鮮半島/統一朝鮮時代混淆的話,當前已經用朝鮮半島來描述了,應該不會造成誤會。又不是1970年代的大陸,還分南朝鮮和北朝鮮。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5日 (四) 04:57 (UTC)
  • 避免地域中心朝鮮須要改名北朝鮮--Edison2017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06:26 (UTC)
    • 憑什麼不是改成北韓。我覺得你這樣很不對。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5日 (四) 14:36 (UTC)
      • 其實,在台灣都叫北韓耶--ToMoRora留言2018年10月25日 (四) 16:26 (UTC)
        • 所以我總覺得很多時候是對地域中心的誤用。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7日 (六) 10:40 (UTC)
        • 用個轉換組就好了吧。順帶一提,Inufuusen閣下的發言在台灣正體中會顯示為「南北韓」,而非「南北朝鮮」。——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0月28日 (日) 01:16 (UTC)
          • 這一點恕我不體諒讀者:在WP空間我不會照顧做文字轉換的維基人。換句話說,我默認其他人會用「不轉換」模式。如果造成了任何理解上的困難,我並不會親切地手動加手動轉換/不轉換處理,而是期待讀者自己去考慮是不是自己使用的轉換造成了理解障礙。原因也很簡單:我繁體中文寫作能力並不算太好,我沒有能力時時處處做到讓所有人滿意。更何況那不是我的責任。再換句話說,我認為維基人,不論其教育背景,應當有能力閱讀繁體和簡體中文,如果很多人做不到的話,則中文維基百科應當重新拆分為簡體和繁體。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8日 (日) 07:58 (UTC)
          • 知道了,感謝。——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19 (UTC)
  • 我認為用「朝」即可指代今日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並不需要用全稱,因為Inufuusen已經給出了解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自己也用「朝中」這樣的說法[126]
    至於共產黨稱呼南北朝鮮、國民黨稱呼南北韓,我個人認為是當年意識形態的殘留,現在中國大陸的簡稱應該只說朝鮮、韓國了,而台灣也有不少媒體簡稱改用北朝鮮、南韓之類的。條目用「朝鮮」「朝」也算是符合民間的使用潮流。--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44 (UTC)
    • 當前在所有中文維基百科的語言標準里(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說某国与朝鲜外交关系(這次我加了取消轉換),會有理解為統一朝鮮王國(包括大韓帝國)時代的外交關係的嗎?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8日 (日) 16:18 (UTC)

財富世界500強里的台灣和中國台灣之爭

留意到有IP用戶在此條目里各公司的「國家」一欄中標註「台灣」還是「中國台灣」產生了分歧,本人查詢結果,這家牆頭草網站本身就很混亂。英文網站:

  • 北京公司:公司名下方標註中國,總部標註北京[127]
  • 香港公司:公司名下方標註中國,總部標註香港[128]
  • 台北公司:公司名下方標註台灣,總部標註台北[129]
  • 桃園公司:公司名下方標註台灣,總部標註台灣桃園[130]

英文網站將北京和香港歸為同等地位(即香港不和中國並列)。台灣和中國是同等地位,但並不標註明確說「中國」或「台灣」是國名。
在中文網站裡:(中文官方網站,由美國時代公司自己運營[131]

  • 以上所有公司都會標註國家為中國,而總部所在城市標註北京[132]、香港[133]、台北[134]、桃園[135]

看起來官方自己就難以統一,將一間台北的公司無論是標註台灣、中國、中國台灣都可以找出反駁依據。
而如果將條目中的「國家」一詞改為「所在地」或者「總部所在地」,標註中國、台灣。則香港公司的標註方式也難以確定是標註香港呢還是中國呢。
大家覺得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豆腐daveduv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04 (UTC)

用(sic)不就好了嗎?另外不要單看個例,如果條目中列出的是列表而且有對應來源的話,來源上怎樣寫就按怎樣複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9日 (一) 00:48 (UTC)

改「國家/地區」,按照2017年的格式修改就蠻好的--苞米() 2018年10月29日 (一) 00:53 (UTC)

支持Sanmosa所言只標城市,「零個中國」原則最簡便。觀乎過去分類以經濟體為單位,按照2017年做法亦可。 ——CommInt'l留言2018年10月29日 (一) 19:38 (UTC)

求助!關於「關注度來源」要求「獨立於主題實體」的問題

Talk:霞浦縣第七中學 在下所寫的條目引用了教育局網站的來源,不知是否違反關注度來源需「獨立於主題實體」的要求??--2409:8934:1A4D:84C4:908:4A3B:D98:5A08留言2018年10月21日 (日) 14:08 (UTC)

這個IP簽名太長,會破壞頁面上方最新發言表的美觀。--Kolyma留言2018年10月29日 (一) 15:18 (UTC)
@KolymaIPv6就是長這樣子,外觀的缺陷沒法修補。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30日 (二) 09:01 (UTC)
謝謝您,我知道。我只是發個言讓「最新發言」欄位的寛度能夠(隔天)恢復正常。我常用筆電,畫面寬度較小,對此問題頗為困擾。事後想想,應該在發言時順便說明用意會比較好。--Kolyma留言2018年10月30日 (二) 11:01 (UTC)

對於其學歷,此人為名校畢業生,不知為何IP用戶堅持刪去「畢業」這兩隻字,頗奇怪。--Rr603689留言2018年10月27日 (六) 06:02 (UTC)

中五畢業是香港資歷架構的第一級,中五畢業就是中五畢業,永久性學歷的一種,沒有中五畢業就不會跟一位女教師做伴侶了。--Rr603689留言2018年10月27日 (六) 11:20 (UTC)

輟學的男人完全沒有可能跟校園工作者結婚。輟學大多數為壞;校園大多為正當,兩者性質亦完全相反,牽涉職業道德。--Rr603689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04:26(UTC)

  • 中五這個說法只有香港人才明白,其他的中文使用者不明白,請換成更完整的稱謂,不可能沒有,畢業證書上面總不可能寫中五畢業吧?根據我現在臨時抱佛腳查看香港資歷架構的資料,所謂中五畢業正式名稱應該是指獲得「香港中學文憑」,如果拿到文憑就沒有繼續念下去的話,嚴格來講確實不能算畢業的,因為並沒有畢業證書(不管是六年制還是七年制)。另外,按照中文語系的慣常用法,只有肄業、輟學等不是正規畢業的情況才要另外標註,正常畢業通常是不寫的。風鳴留言2018年10月28日 (日) 06:59 (UTC)

所謂的職業道德,正當人家還正當人家,壞人還壞人。若果永久性貧窮的男人迎聚正當的富家女,必承受跟截肢同為終身傷口的後果;頗奇怪的截肢,常態人也選擇離世,醫療進步就不用有醫療事故了。學歷也永久記錄在個人文件上。完。--Rr603689留言2018年10月28日 (日) 07:56 (UTC)

  • 我現在覺得Rr603689可能是錯的了。因為顯然他還不知道其他維基人為了條目的可讀性(例如避免WP:地區中心)在做什麼努力,反而在做惡意推定。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8日 (日) 08:06 (UTC)
  • 中五畢業與會考沒有關係,畢業是指校內畢業試--Edison2017留言2018年10月28日 (日) 12:29 (UTC)
  • 我以保良局唐乃勤初中書院和保良局莊啟程預科書院為例,前者現時只有初中部,而你要在後者完成高中,並考了DSE,才算完成了整個中學課程;但你在唐乃勤初中書院中三完了,就可稱為「畢業」,這和職不職業道德、正不正當人家一點兒關係也沒有。根本沒必要標記「畢業」二字;除非那人把整個學習階段也完成了(如小學畢業即是完成了六年小學課程一樣),那才有意義。如果是大學學位課程的話,除非不知道是哪個學位,否則直接把學位的名目寫出來就好,也沒必要標記「畢業」二字。Sæn請多多關注香港西九龍站條目同行評審 2018年10月28日 (日) 14:04 (UTC)

2個問題:

  1. 中五是什麼?為保證條目可讀性,我建議給出內鏈,實在沒有就算了。
  2. 需不需要說中五「畢業」?該問題目前沒有共識。並且Rr603689一直在跑題。發起問題的人跑題是完全可能的。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掏錢來) 2018年10月29日 (一) 09:59 (UTC)

短暫性的選舉用語

User:It's gonna be awesome維基百科應該不需要短暫性的選舉用語/競選口號/一時興起的名詞之類的......吧?-- Sunny00217 --邀請你一同關注歷史上的今天 2018年10月31日 (三) 11: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