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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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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er good article殖民地曾属优良条目,但已撤销资格。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销资格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而重新符合标准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06年12月19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2007年5月22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4年4月8日优良条目重审撤销
当前状态:已撤销的优良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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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优良条目评选

第二次优良条目评选

矛盾

在“殖民地的历史作用”一节里。先说“破坏性使命和建设性使命,两者都是既有积极方面又有消极方面”,又说“殖民地的‘建设性使命’,即积极意义”。到底建设性使命有没有消极意义?

图片有问题

内文有一张1914年世界殖民帝国的势力图,图中,西班牙代表色为黄色,而中国位置却也涂上了黄色,是否会使人误解?--D111010219 (留言) 2011年9月21日 (三) 08:59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

殖民地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思潮,提名人: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4年4月1日 (二) 15:15 (UTC)[回复]

投票期:2014年4月1日 (二) 15:15 (UTC) 至 2014年4月8日 (二) 15:15 (UTC)
撤消:1支持,5反对。--刘嘉留言2014年4月9日 (三) 08:50 (UTC)[回复]

“解密档案‘没有显示’出中国曾经警告香港不要进行政治改革”一说

No1lovesu 写道:“而历史学家曾锐生指出,已解密的1950和1960年代英国档案中,没有显示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曾经警告当时的香港政府不要进行政治改革”然而基于黑天鹅原理,既然已有解密文件显示此事存在,则上文“没有显示...”的说法本身难以成立,故此段引用的文字有必要加以怀疑。—混C沌 2017年6月30日 (五) 09:23 (UTC)[回复]

我正在用手机不太方便,部分理由我写在编编摘要里,或者你可以先看看合不合理?No1lovesu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9:48 (UTC)[回复]

我仍然认为加入“自相矛盾”的提示有其必要。前段说“有”而后段说“无”非常容易令读者困扰,客观结果是令维基条目质素下降,加入此提示正是提醒读者文章有明显的矛盾而需注意,并提示其他编辑者核实或补充。我同意读者需自行判断来源的真确性,但如果引用者盲目引用而不加以提醒,则显示维基结构松散而证明是编辑者们的失职。况且,你的猜想并不符合事实,因为解密文件已显示该文件成于 1958,是清楚的,你所谓的回想没有事实根据,如有请留下资料来源。 基于我不想在此带有政治味道的条目上引起编辑战,我不会再回退你的回退,因为此行为非常不礼貌。 —混C沌 2017年6月30日 (五) 10:20 (UTC)[回复]

有道理,我把相关内容删除了,你再看看现在的版本可以接受吗?No1lovesu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0:46 (UTC)[回复]
如果你坚持加入“没有显示”的说法,我会尊重,事实上我亦没有回退你的句子,而是正视文章前后矛盾的现实,所以加入“自相矛盾”提示,警告读者,而非轻轻带过,让人误以为维基编者水准参差。当然,在我的观点,我乐意见到删除此句(即使有来源可供考证),因为它已经基于黑天鹅原理被简单驳倒,除非你有更好的理由反驳“中国‘有’警告香港...”的说法;但很明显,你猜想的“近期解密的有关周的文件是对五十年代的‘回想’”并非事实,可供简单驳倒,而且亦没有来源可供考证。我亦注意到你已经不是维基新鲜人,面对矛盾的说法,为什么不与我讨论,而是干脆回退我的编辑呢?对此,我相当失望。—混C沌 2017年6月30日 (五) 14:11 (UTC)[回复]
好吧我承认我是没有详细地阅读和分析相关的参考出处就急著编辑,以及没有善用讨论页。No1lovesu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4:38 (UTC)[回复]

有关香港是否曾是英国殖民地的问题

今天有用户在近亲性交条目中以北京政府不认同香港曾是英国的殖民地,但英方认同为由,所以说香港曾为殖民地是不中立。应以香港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称之。本人不认同,因为这事根本不用看中方或英方立场,而是看历史著作怎么写。如高马可在《香港简史》中明确地写道:“这个在1997年7月1日与中国正式统一的前英国殖民地”就说香港曾是英国殖民地。大家有何意见?题外话:日本投降后签的条约也是在不平等的情况下签署的,我就不懂为何中方经常以不平等为由不承认条约本身。历史上接近所有战败国都在不平等的情况签约的,但只有中方老是指责这个这个不平等。--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05:48 (UTC)[回复]

我其实也不太懂,受殖民统治的地方不就叫做殖民地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29日 (一) 06:28 (UTC)[回复]
殖民地好像有提及过。是因为中国在联合国上将港澳剔出殖民地名单,认为这两个割据前也不是主权国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决来处理。需要自行考究来源。——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29日 (一) 08:26 (UTC)[回复]
“割据前也不是主权国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决来处理”
按这逻辑,非洲不少国界在受欧人殖民前后也不同,如果割/殖前后不是同一国号/名,就不是殖民地了?碍交部要不要就这些问题嘴炮演说一下?
(设殖民前有甲乙两国,殖民时两国皆有一部份成为殖民地丙的一部份,殖民地丙去殖后独成丙国,丙国曾属甲乙国的地方是否“殖民地”的问题)
捍粤者二留言2024年2月16日 (五) 12:39 (UTC)[回复]
您维人能不能有点基本的汉语常识?割据的意思是地方势力自立,比如“孙权割据江东”,此处应该用“割占”(以英国为主语)或“割让”(以中国为主语)。--——🦝英特浣熊耐尔留言贡献 2024年3月7日 (四) 11:43 (UTC)[回复]
中国在联合国说港澳不是殖民地,是为了避免民族自决,因此只称港澳是被英葡占据的领土。--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08:48 (UTC)[回复]
中国大陆的逻辑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大陆官方以自认为对自身有利的方式解读一切的做法在近年来越趋明显。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29日 (一) 08:57 (UTC)[回复]
啊?我的历史常识被挑战了?--MilkyDefer 2024年1月29日 (一) 10:04 (UTC)[回复]
你说呢?虽然理由太牵强就是了。我看这篇文章我只想说,为何一定要认同北京或英方其中一方的立场,而非找个殖民地的定义然后套一下?还有一篇写得挺好的查核--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14:16 (UTC)[回复]
涉及到主权的问题,通常会存在不同说法。两岸的“中国”表述,欧洲的爱尔兰也有。香港的情况,隔壁日本的琉球处分,也有观点认为是殖民([1])。希望香港是不是殖民地最后不会变成一个类似一中各表条目,每次都要内连接。
另外,题外话提到不平等条约,算是一个特定历史上出现的概念。你当“光荣革命”一类的专有名词就是了,政变说“光荣”不也是很怪的一件事吗。--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16:25 (UTC)[回复]
如果结合光荣革命的过程的话,本来从属于国王管理下的议会,议会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成功不流血地将不愿意听议会话的国王赶走,拥立一个(愿意听话的)新国王并用一份规章来限制国王(对议会)的权力。对于议会来说的确十分自豪?(当然国王只能硬吃这份窝囊,因为他手下真没几个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13 (UTC)[回复]
对于现实观点中“香港是否殖民地”,不同方面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是,也有一些人不希望认为是(例如中国将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单,可以认为是避免被使用民族自决来造成分裂)。如果抛开此涉及现实观点矛盾的情况,对于近亲性交的情况,可以用不同的表述来代替,例如“曾被英国管治的香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21 (UTC)[回复]
问题来了,那清单不过是适用于宣言的殖民地清单,而非殖民地清单。因此拿它界定哪些是殖民地并不合理(一定数量的殖民地在清单出现前解殖,它们不是前殖民地?)。如这篇文章提到的那样联合国一直把香港视作前殖民地看待。--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04 (UTC)[回复]
如果将问题复杂化的话,这就能讨论很久了。所以如果只就近亲性交的情况,改另一种相对中性的表述就可以解决。——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3 (UTC)[回复]
我同意,不过本人预计未来会有人不断修正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表述,所以现在认真一下比较好。--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7 (UTC)[回复]
我认为我们维基百科(和社群)不应该就这些观点有过多自己主观的解读。对于特定事物的多观点解读,应该收窄到特定对应条目上后根据来源表现这些观点,例如殖民地上可以说明中国将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单,可以用来源彰显为什么这么做,可以列出来源存在有认为“港(澳)是殖民地”的观点。但不建议将这些观点差异溢出到其他关联不明显的条目,如果来源如是说,要么sic,要么替换着相近但相对中性的说法替代。——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8 (UTC)[回复]
中国即使不承认自己失去香港主权,但实际上是失去了[2],那么为何要说一项实际的事因有不同观点,而说其要有多个观点?我只想说殖民地的定义及定义某地方是殖民地是学术上的事(即学者们使用符合学术上广泛使用的定义界定某地是殖民地,那它就是了),与实际的什么清单和国家的观点无关。Google学术搜了几版,基本麦高登、高马可曾锐生等香港研究者都界定该时的香港是殖民地。说香港不是殖民地的多是亲中派人士多根据上述宣言认为不是,但已被指责错解了--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5:32 (UTC)[回复]
只就近亲性交的描述的话,调整描述方式可以解决。至于“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观点,自己去殖民地上补充,补充方法上面我也有提及。我认为我们维基百科(和社群)不应该就这些观点有过多自己主观的解读,但可以用来源去补充来源对于这些观点的解读。——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6:30 (UTC)[回复]
那么在其他条目有必要界定英属香港的性质时,为何殖民地不是中立的表述?我基本也是找来源说主流历史学家界定英属香港是殖民地及常见理由的不合理之处,没有自行解读。--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7:09 (UTC)[回复]
其实依据中立原则,当可以并陈香港(大陆)“官方”及其他学者论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2月29日 (四) 15:03 (UTC)[回复]
我觉得这就是一团糊涂帐吧~所以都能各自提出有利的部分来说。按照常理看,香港九龙界限街以南可以说失去主权,但是新界是租的,新界这块英国百分之百对没有主权的。你总不能说租了别人的房子,然后到期后声称自己对房子有主权,然后画一块区域,把租来(到期要还)的土地也说成自己有主权吧??
至于澳门不具有上述问题,中葡声明与条约上写的很明白澳门是中国领土、治权什么的,葡萄牙自己的法律《澳门组织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国宪法》皆定义澳门为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国领土,所以中葡是移交了澳门治权。
(指责不平等这点不是只有中方吧,比如日本认为神奈川公约是不平等条约所以后来废止了,大韩民国更是直接不承认不平等条约,还加死拖活拉要求日本赔偿损失,不过这跟主题没关系就是了)。--路过的人留言2024年1月30日 (二) 05:40 (UTC)[回复]
这还涉及一个问题,租借地或租界是否算一种殖民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2月5日 (一) 07:32 (UTC)[回复]
租借地和租界或许需要当作两个不同的概念来看,因为租界是否殖民地是有争议的,但租借地一定是殖民地(比如新界的地位是租借地,但也是香港皇家殖民地的一部分)。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6日 (二) 01:01 (UTC)[回复]
说到这两个概念,我记得《旅大租借地史》一书中,说中国学术界20世纪初就已经区分“租借地”和“租界”的概念了。--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6:08 (UTC)[回复]
澳门确实不算,英国进攻澳门的时候葡萄牙人还说这是中国领土----Cat on Mars 2024年2月19日 (一) 18:05 (UTC)[回复]
《中国大百科全书》里也称香港为“英属殖民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55 (UTC)[回复]

(!)意见人民网2023年的这篇报道中,似乎清楚写着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发言人说:“今天,香港民众依法享有远远超出作为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更多权利和自由”呢?我只能说,要搞《“香港从不是殖民地”进课本,是对西方长期渗透的拨乱反正》这样规模的一个系统性大谎言,百密终有一疏。Zheng Zhou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0:25 (UTC)[回复]

“历史文件不具有现实意义”。视作各方观点吧,中国各方没有那么一致的观点/称呼,而日常表述的准确度与意义也没那么容易评估。2005年CCTV 解说:在殖民地时代,英国政府任命的香港总督在香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41 (UTC)[回复]
如果只就殖民地的描述上的话,我认为应该引述各方来源来阐明存在不同观点是最合适的处理,当然官方与官方媒体的表述存在特定差异,可能是审编的疏忽或者逆幸存者偏差;但如果离开殖民地条目在其他条目的描述的话,如果前者观点是存在明显差异,意味着这种观点的描述可能不是统一(或者一致的中立),应该考虑使用其他替代描述,或者直接以来源原文引述(也就是引号引述)代表来源如此说来描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4日 (四) 12:30 (UTC)[回复]
(!)意见:英国政府的观点,香港是殖民地(colony),见UK and Colonies --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8:03 (UTC)[回复]
发现“香港从不是殖民地”是一个长期的重要的观点,且知晓度可能日益增多。注意到【来自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教研室编. “一个国家, 两种制度” 理论与实践文献资料选编[M]. 1987】126页就有“北京当时严厉拒绝。其建由是这块领土是中国的一部分,绝不是殖民地”。【来自 叶煜荣 董建新 李鸿庄主编. 《邓小平理论概论》学习指导[M]. 2000】也有【二)判断题1.香港和澳门被外国侵略势力侵占后实行殖民统治,但香港和澳门都不是殖民地。答:对。…… 1972年联合国大会承认香港和澳门都不是殖民地。】。持此观点的文献有不断出现。所以这个观点有必要保留和介绍,而从古至今中国在表述上称香港曾是殖民地的[3],也不足以作为反证据,或许类似八年抗战->十四年抗战这种理念上的改变?鉴于中国的外交、书籍文献等都有称香港的殖民地时期的习惯,条目中可沿用,但不要借此来定性。--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8:55 (UTC)[回复]

(!)意见:建议有兴趣的人读HONG KONG'S LOST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A DENIAL OF DUE PROCESS IN THE UNITED NATIONS交代了香港从联合国非自治领土列表被移除的始末。香港于1961年被列入联合国非自治领土,1972年在中国的要求下被移除,以免香港在去殖民化的过程中获得自决独立的权利。即使按照这个逻辑,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香港于1972年以前依国际法还是殖民地。中国政府则始终坚持对香港保有主权,不平等条约对中国没有约束力。我建议承认香港曾是殖民地,中国政府的异议作为附注。--欢颜展卷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1:47 (UTC)[回复]

(+)赞成--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4年3月20日 (三) 10:3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