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大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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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冶(16世紀—1629年),天卿九籥浙江台州府寧海縣墺婁鄉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任大冶胸懷大志,領先同時代的諸生。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中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會試時,考官亓詩教對他的對策感到驚奇,覺得是劉蕡之後的人才而推薦他,但主考官史繼偕覺得驚駭而置入三甲進士,獲授無錫知縣。他在當地消滅豪強、清除積弊、謝絕請託,經常和權貴作對,被降為武昌教授,轉為南京國子監博士,升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當時顧宗孟忤逆魏璫下刑部勘問,任大冶稱病被刑部尚書周應秋強行起用,他說:「天日在上,詎可附會,予頭可斷,筆不可轉也。」不久外任廬州,查察民見疾苦、鼓勵士民學習、禁止經商健訟,平反死囚冤獄,二州六邑的人民心悅誠服。崇禎二年(1629年)他在任內去世,入祀廬州名宦,台州和寧海縣祀鄉賢[1]

引用

  1. ^ 1.0 1.1 光緒《寧海縣志·卷十·人物志一》:任大冶,字天卿,號九籥,墺婁人。豪襟碩抱,領袖羣倫,博學宏詞冠冕一代。弱冠登賢書,萬厯己未會試,給事中亓詩教奇其對策,有「今上為不聾不痴之家翁,羣臣為無綱無紀之僕從,天下為半夢半醒之世界,中外為不痛不痒之肌膚」數語,以為劉蕡後一人也力薦,元典試史繼階【偕】驚其言置第三。初授無錫知縣,鋤豪強、清積弊、絕請託,每與權貴人忤;左遷武昌授,轉南京國子監博士,晉刑曹主政,厯員外、郎中。時有顧宗孟以觸魏璫下刑部勘,大冶謝病,司寇強起之,大冶曰:「天日在上,詎可附會,予頭可斷,筆不可轉也。」越月出知廬州,至則問民疾苦、敦勵士習,禁逐末健訟,反誣獄脫死囚,二州六邑之長咸聞風振飭,民大悅服。崇禎己巳卒於任,入名宦,郡邑祀鄉賢,所著見藝文。 舊志、府志、通志
  2. ^ 光緒《寧海縣志·卷九·選舉志》:神宗 萬厯 三十一年癸未【卯】(舉人) 任大冶 有傳

參考文獻

  • 光緒《寧海縣志》·卷九·選舉志
  • 光緒《寧海縣志》·卷十·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何舜岳
明朝無錫縣知縣
1619年-1620年
繼任:
詹在廷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應奎
明朝武昌府教授
天啟年間
繼任:
黃廷師
前任:
劉應召
明朝廬州府知府
天啟年間-1629年
繼任:
史啟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