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受
黃大受(16世紀—17世紀),字星若,江西南昌府豐城縣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黃大受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的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獲授大理寺評事,平反不少案件,又在盛夏期間往返數千里到榆林輸餉。之後他陞任兵部車駕司主事,巡視皇城,清理豪強侵占的土地、淘汰軍中老弱,整理戎政,不久因病去世[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豐城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豐城縣志》·卷十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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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受(16世紀—17世紀),字星若,江西南昌府豐城縣城南人[1],明朝政治人物。
黃大受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的舉人[2],四十七年(1619年)成進士,獲授大理寺評事,平反不少案件,又在盛夏期間往返數千里到榆林輸餉。之後他陞任兵部車駕司主事,巡視皇城,清理豪強侵占的土地、淘汰軍中老弱,整理戎政,不久因病去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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