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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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齊芳

大明刑科都給事中
籍貫 河南歸德府睢州柘城縣
出生 萬曆十八年庚寅十一月初四日〔1590年11月30日〕
親屬 曾祖杜裕、祖杜江、父杜銀
出身
  •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
  • 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進士
著作
  • 《飛蓬集》

杜齊芳(1590年11月30日—1646年),字元樺,號雲盤河南歸德府睢州柘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鄉試第47名舉人,萬曆四十七年己未科詩三房會試中式第340名,殿試三甲第143名,吏部觀政,四十八年庚申授山西平陽府推官,天啟元年辛酉山西本省同考,五年乙丑考選授刑科給事中,巡視皇城,為民,崇禎元年戊辰起刑科右給事中,升兵科左給事中,二年己巳升刑科都給事中,三年庚午革職[1][2][3]

参考资料

  1. ^ 《萬曆四十七年進士履歷便覽》
  2. ^ 「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坐私書事,將置重典。基命力救,不聽,長跪會極門,言:「祖宗立法,真死罪猶三覆奏,豈有詔獄一訊遽置極刑。」自辰至酉未起。帝意解,得遣戍」。《明史》卷二百五十一列傳第一百三十九成基命
  3. ^ 「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請緩刑。乃免應昌及工部尚書張鳳翔、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死,遣戍邊衞」。《明史》卷二百五十四列傳第一百四十二喬允升
官衔
前任:
宋治寧
明朝平陽府推官
1620年-1625年
繼任:
白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