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金德義(?—?),字行之,號六平浙江金華府义乌县人。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官婺源县知县。

家族

曾祖金贡,曾祖母李氏,年二十六,贡亡,勺水不入口者七日,孀居四十八载,时山寇至,輙相戒毋惊金寡妇。曾孙德义举进士,疏闻建坊旌其闾。

金汉鼎,號紫汾,顺治六年进士,官泾阳知县、兵科掌印给事中。

女金氏,许钦京妻,顺治初,羣盗肆掠,金氏奉姑偕女媳邻妇百馀辈避难泊塘山庄,猝遇寇,以刀胁诸妇,姑当其前,金氏惧姑见害,急叱曰:宁杀我。因跃起夺其刀自刭,十指断裂,血溅数尺,馀寇骇走,姑与被难妇俱得全。已少苏,犹模糊问姑所在,久之,卒以创死[1]

参考文献

  1. ^ 《浙江通志》

外部連結

前任:
馮開時
婺源縣知縣
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