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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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應望(?—?),名世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联捷己未科進士,授福州府推官,历任工部主事、兵部员外郎。崇祯四年以验试武举不力,降四级调外任[1]

墓在县南周村[2]

家族

父章继孟,赠承德郎工部主事。

参考文献

  1. ^ 《崇祯长编卷之五十二》:崇祯四年十一月,帝以兵部验试武举不能力洗,积习仰遵,屡谕下部院议处。部院大臣闵洪学、陈于庭等议将王陞等六人投闲,章应望等十六人降罚,帝以为罪不蔽辜,驳行再议。洪学等复议将王陞、陆澄源、张灿垣、杨鸿、廖大亨、汪桂俱冠带闲住。章应望降四级外调。华允诚、李若愚、李灿、张虞机、李梴、唐绍尧、王应华、习孔化、魏肯构、王懋学各降四级。施元徵、边之靖、杨三宅、章自炳、孙彦奇各夺俸一级。李继贞、邹忠胤、苏寅宾姑免议。允之。
  2. ^ 《长兴县志》
官衔
前任:
周順昌
明朝福州府推官
萬曆四十七年-
繼任:
赵继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