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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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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齐芳
大明刑科都给事中
籍贯河南归德府睢州柘城县
出生万历十八年庚寅十一月初四日〔1590年11月30日〕
亲属曾祖杜裕、祖杜江、父杜银
出身
  •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进士
著作
  • 《飞蓬集》

杜齐芳(1590年11月30日—1646年),字元桦,号云盘河南归德府睢州柘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乡试第47名举人,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诗三房会试中式第340名,殿试三甲第143名,吏部观政,四十八年庚申授山西平阳府推官,天启元年辛酉山西本省同考,五年乙丑考选授刑科给事中,巡视皇城,为民,崇祯元年戊辰起刑科右给事中,升兵科左给事中,二年己巳升刑科都给事中,三年庚午革职[1][2][3]

参考资料

  1. ^ 《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履历便览》
  2. ^ “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坐私书事,将置重典。基命力救,不听,长跪会极门,言:“祖宗立法,真死罪犹三覆奏,岂有诏狱一讯遽置极刑。”自辰至酉未起。帝意解,得遣戍”。《明史》卷二百五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九成基命
  3. ^ “四年四月,久旱求言,多请缓刑。乃免应昌及工部尚书张凤翔、御史李长春、给事中杜齐芳、都督李如桢死,遣戍边卫”。《明史》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二乔允升
官衔
前任:
宋治宁
明朝平阳府推官
1620年-1625年
继任:
白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