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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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清(1578年—1650年),字玄洲,一字泰征明朝末年至南明官員,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黃岡縣人。

晏清中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授蕪湖知縣,有清廉的名聲;改吳江知縣,蕪湖民請他留任。吳江吏來迎接,在路上相爭,不得行,再宿乃去。吳江水澇,他為民請命,擢升為吏部驗封司主事。天啟年間,魏忠賢請封其從子魏良臣伯爵;晏清阻止。吏部尚書周應秋削晏清籍。崇禎初年,以原官起用。崇禎九年(1636年),張獻忠騷擾蘄州黃州,焚黃岡縣楓香橋一帶;文學鄧雲程兜甲執鐵鞭,率鄉兵數千格鬥退敵。張獻忠駐黃岡縣白楊山,縣民被殺六、七萬人;晏清率父老向湖廣巡撫王夢尹請兵,王夢尹不應。晏清任驗封司郎中周延儒勾結太監王化民入吏部,奏轉任晏清為廣東鹽法道僉事弘光元年(1645年),晏清任尚寶司卿;隆武二年(1646年),晏清任太僕寺卿:但都沒有赴任。當時江州黃州已經淪陷至滿清朱由榔即位,擢升他為吏部左侍郎,辭官不至。李成棟破廣東,晏清避地潯南。永曆帝南寧,擢升為吏部尚書吳貞毓以主事任吏部侍郎,詆毀晏清。晏清為方端士所重,吳貞毓沒有什麼作為。永曆四年(1650年),吳貞毓為戶部尚書,與王化澄一起陷害晏清,晏清辭官;皇帝不許。詔獄興起,晏清進諫,皇帝不聽;於是移病不起,拜表即行。在潯州不久病卒,年七十三歲。

參考文獻

  •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十七 晏黃二劉列傳
官銜
前任:
曾袞
明朝蕪湖縣知縣
1621年-1623年
繼任:
朱國棟
前任:
嚴起恆
(署)
南明吏部尚書
1648年-1650年
繼任:
張佐辰
(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