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若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范文若(1587年—1634年),原名范景文,字香令,一字更生,號荀鴨,自稱吳儂南直隸松江府上海縣民籍,蘇州府嘉定縣人。明朝末戲曲作家。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歷任秀水汶上光化知縣,其治汶上,以德化民,以禮自持。除惡安良,胥吏守法。時值白蓮教起亂,陷鄆城,過汶上,憚文若威名,不敢近。擢南京兵部主事,降為江西布政司經歷,升南京大理寺評事[1]。後以丁憂去官。崇禎七年家居時,因將家奴劉貞送官重治,為貞刺死,其母同殞。

著作

范文若曾與許士柔孫朝肅王煥如馮明玠組成「佛水山房社」,以奇文名一時。現代著名作家、文學史家鄭振鐸在《插圖本中國文學史》中稱吳炳孟稱舜、范文若"同為臨川派的最偉大的劇作家"。

著有傳奇十六種《花筵簾》、《夢花酣》、《鴛鴦棒》、《花眉旦》、《金明池》、《勘皮靴》、《雌雄旦》、《生死夫妻》、《歡喜冤家》、《千里駒》、《金鳳釵》、《倩畫眉》(一作《倩畫姻》)、《斑衣歡》、《晚香亭》、《鬧樊樓》、《綠衣人》等。前三種有崇禎年間博山堂刊本,合稱《博山堂三種》,今藏北京圖書館,《古本戲曲叢刊》二集據以影印,其餘無刻本。

參考文獻

  1. ^ 《上海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