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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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Fortenbur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那張圖片被提快速刪除,不僅侵權,還會使讀者感到噁心…4279計算過程 2017年6月28日 (三) 12:46 (UTC)

111.252.207.16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0.217.253.8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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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max2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9.99.196‎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23.136.112.19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71.172.17.1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注意,此用戶可能為代理用戶。 -Silver Bullet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18:22 (UTC)

49.218.114.8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Barter8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二二八事件修編「簡介引言」中第三、四段-編輯請求
  • 該編輯請求,在討論Matt Smith於6月21日新提出之編修版本,經討論已有Chinuan12623、Matt Smith、Ebay5678、Tiger、S89176認同支持Matt Smith修編之版本。Barter84幾次勸說Matt Smith無效後,一再"離題"與"對人不對事"誣指本人有分身的"人身攻擊"批論,多次勸阻無效,又管理員以前就規勸過他,還是不聽,很無奈被迫幾次回應,並將其"離題"發言標註,竟已高達有20次,Barter84至今還不罷止,請懲以擾亂處份。
  • 發現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6:28 (UTC)
  • 處理:對條目修改提出異議不能視作破壞。Barter84的意見應假定為對條目有裨益而非刻意與您作對,不構成危險、即時的破壞行為。我祗能說爭議今個月解決不了,可繼續討論直到解決為止。--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4:54 (UTC)
  • @Manchiu:他的異議多為"離題"討論,如何對該編修主題有裨益?而編修的版本是Matt Smith提出,卻反誣指本人有分身或夥人的"人身攻擊"批論,怎非與我作對,此造成社群對我之信賴,已影響我聲譽,就算不處份他,管理員也應該警告他不得再有此行為,應就主題就事論事,不可讓用戶認為這是正常的發言,可隨意批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6:06 (UTC)
  • Chinuan12623罵敝人「臉真厚」[2],直接攻擊到敝人身上,敝人沒有提報他,然後反倒是Chinuan12623跑來當前的破壞提報敝人。Chinuan12623抱持強烈動機意欲改編此條目,但編修內容偏離主流觀點且問題重重,而且還在計算說已經有幾萬人觀看過他的編輯,一看就知道有其特定用意,請管理員能密切注意Chinuan12623在維基百科的編輯行為。--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6:52 (UTC)
  • 相信用戶看完B連結的我整個貼文後,就知道我為何如此說,嘆啊,不知檢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7:03 (UTC)
  • 請管理員注意,Chinuan12623使用不精確的言詞來指控別人,喜歡開標題以個人意志主導議題。其他人的提案被Chinuan12623反對,很快就被Chinuan12623自行標註無共識而結束,連敝人投票的發言還被Chinuan12623逕自標註"該投票無效"[3],既當球員又當裁判。這次Chinuan12623發起的討論就採取雙重標準,無共識,拖了很久還一直想盡辦法硬要通過。先前在二二八事件討論頁未經眾人同意時常隨個人喜好搬移討論區塊,達成他預定的效果,從討論頁就知道會以高姿態來壓制別人的意志,看其個人編輯歷史就知道在維基百科時常引發爭執,相信管理員對Chinuan12623這個帳號的過往歷史並不陌生。--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7:03 (UTC)
  • 請管理員注意底下兩個帳號Ebay5678[4]S89176[5]這幾個月以來在二二八事件討論頁與Chinuan12623的投票附和情形,其中帳號Ebay5678已經很少上來維基百科編輯,但.....就是知道要選在Chinuan12623發起投票或討論的時機進來附和[6],情況非常非常的明顯,不知道已進行過多少次了。敝人還發現,Ebay5678之前才註冊完,還沒有進行第一次編輯以前,Chinuan12623就已經知道Ebay5678的訊息[7],情況非比尋常,敝人詢問Chinuan12623是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與Ebay5678有相互聯絡認識?Chinuan12623卻不直接說明白,盼管理員處理。--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7:17 (UTC)
Barter84你該好好省思其言行。你去拿筆來算紀錄,會讓你失望,Ebay5678、S89176鮮少參與二二八討論,他在討論頁的發言與投票率,尚不及你邀來的人十分一,你要不要算算你從3-6月拉了多少人來幫你助陣,包含傀儡Qqqyyy及分身Mapayna,你說東,他們不往西,你投一票,也加注再給你二張分身票,配合的天衣無縫,要不是我提出"用戶查核",管理員將二人"封禁",我在此還要受你等三人聯合炮轟,你有無跟我及社群道歉啊!還誣指我找人?摘給Ebay5678的留言-關於二二八,你不必受他們激將,而再跟他們對話,就讓我來跟他們論述就好了,免遭反方無理性之扣帽抹色。給S89176的留言-1.從你上次對Mapayna.Qqqyyy的意見(Qqqyyy跟Mapayna的混淆視聽意識形態這個反對意見跟我不喜歡,有那裡不同,根本不成反對的理由,不是應該要像Outlookxp明白的說出要點,讓人來改善才對嗎),他們就盯上你,以後少惹他們。2.再次提醒閣下以後少惹Mapayna.Qqqyyy他們,我來回覆就好。
你要不要也跟用戶說明,在維基百科以外的現實世界有無跟你拉的那些人互相有聯絡認識,如臉書、line、維基群聚、個別見面互動啊,我與Ebay5678,全世界都知,就你裝傻說不知,我都"連結"不知幾次了,講了這麼的白話,你看不懂啊,沒有臉書、line、維基群聚、個別見面都沒過。話再說回來,維基用戶裡有一群用臉書、line、維基群聚、個聚的,那又如何了,聯絡情感,交換經驗看法,也不錯啊,但很抱歉,我是獨行俠。Barter84你對人不對事之"離題"言論,該閉門思過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2:35 (UTC)
(※)注意:"用戶查核方針"用途為何,Barter84你還能曲解它似無用的。跟你意見與投票相同的就是"二二八"專業人士,不同的都被你歸類是不懂條目,還要套個分身,你很大嘛。請管理員對屢次誣指本人有分身人身攻擊,在討論頁屢次離題發言擾亂行為的Barter84,處份警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5:28 (UTC) 
(:)回應:請Chinuan12623不要模糊焦點,上面敝人早已經說過,Chinuan12623跟Ebay5678之間的問題並不是IP位址(用戶查核IP)的問題,Chinuan12623還在那邊拿不適用的"用戶查核方針"(查IP)來模糊焦點做何用?究竟是哪個方針,上面不是有人已經講出來了嗎?Chinuan12623還在裝作不知情嗎?--Barter8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6:56 (UTC)

@ATLanwi1AntigngOutlookxp管理員們好,以最明顯的Ebay5678[11],其跟Chinuan12623之間的「情況」如敝人在上面所述,有沒有方法來制止這種情況繼續發生?尤其Chinuan12623很喜歡發起投票,而搭檔很少上維基百科編輯,但.........就是知道何時上來配合加票(Chinuan12623正是扮演被配合的一方),Chinuan12623最後會來總計票數,過去與本條目八竿子打不著、不熟悉條目的用戶能拿這方法壓制熟悉條目用戶的論述,搶佔編輯的有利面,對條目的影響好壞一看便知,這明顯是一個會被拿來利用的重大漏洞,請問管理員有什麼方法制止這種情況?敝人對這種情況一直以來情緒感覺非常非常差,請問管理員有什麼方法制止這種情況一再的發生?--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17:33 (UTC)

 不予封禁:編輯爭議,編輯爭議請勿於此地爭執。另根據此論述,投票並不代表最終裁決結果。--小火車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17:37 (UTC)

@ATLanwi1AntigngOutlookxp希望管理員們以及其他看到的管理員能夠制止這種情況,雖然投票不代表最終裁決結果,但是仍然會造成影響裁決結果,而這種情況預料在此條目還會一再發生,請管理員就上述該情況能果斷介入處理制止,否則大家會有樣學樣,中文條目的未來將無法預料。--Barter84留言2017年7月1日 (六) 18:09 (UTC)

就說投票不會決定最終裁決結果,共識才是最終結果,而管理員是有能力進行辨別共識的工作還請您不用擔心。--小火車留言2017年7月2日 (日) 08:44 (UTC)

Jimmy-bo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9.247.255.7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TEntEn4279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User:TEntEn4279在本日稍早之前,未經當事人同意,卻擅自替當事人作對話頁(討論頁)存檔,這種行為是否屬於擾亂,我無法分辨。
    因為他有他自己的一套觀點跟說法,故我把他提報到此,讓維基百科管理階層注意到有這種行為發生,至於這種行為是否適當,由本頁面主持其事的管理階層自己判斷。
  • 此用戶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替當事人對話頁(討論頁)存檔的頁面《User talk:Yeungdennis17/存檔》,稍後被移動到新頁面《User talk:Yeungdennis17/存檔1》。
  • 未警告,但有於互助客棧提醒其行為不當。
  • 發現人:Znppo留言2017年7月2日 (日) 09:56 (UTC)
  • 處理:已經提醒。同意苟非用戶同意默許,不應擅為他人討論頁存檔。--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7月3日 (一) 03:53 (UTC)
  • (*)提醒,User:TEntEn4279稍後已將《User talk:Yeungdennis17/存檔》、《User talk:Yeungdennis17/存檔1》,此兩個頁面改為重定向頁,重定向到當事人的討論頁,請本頁主持其事的管理階層若要審視該用戶之行為,請記得打開該這兩個重定向頁面的編輯歷史、以及日誌。
    另,User:TEntEn4279該人已將本人所認定疑似擾亂的行為加以回復,根據《Wikipedia:破壞》被提報人自己已回復被提報之相關行為,使被提報之理由已經不存在,故本人此次提報理由已不成立,若該人後續有新的行為被本人認定疑似擾亂,本人會視情況到此頁面通知。--Znppo留言2017年7月2日 (日) 14:29 (UTC)

113.254.248.23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lhk204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80.217.209.3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7echy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20.130.129.2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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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7.89.140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58.153.19.7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73.159.165.16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Iiivvvyyyiii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01.13.129.1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被警告要注意地域中心方針,無視後蠻幹,跟姚明那篇一樣只是碎碎念反破壞呢。--101.13.97.47留言2017年7月7日 (五) 06:01 (UTC)

南極的熊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很會惡意推論以及地域中心外加製造衝突呢。--101.15.136.109留言2017年7月7日 (五) 06:08 (UTC)

  • 你為什麼才幾分鐘就回復了,如果不是同一人,。。。南極熊  吃企鵝還是吃冰塊
  • 香港粵語
  • 5則評論 • 幾秒前
  • 122.118.37.246 (對話貢獻)
  • 香港粵語被去中國化了,求協助。
  • 回覆 16 小時前
  • Richard923888 (對話貢獻)
  • 閣下請留意兩岸用語方針
  • 回覆 15 小時前
  • 101.13.129.12 (對話貢獻)
  • 怕被知道自己協助別人違反方針破壞維基還說反破壞,好棒。@Manchiu:你沒看內容版本差異對吧
  • 回覆 2 小時前
  • 101.13.129.12 (對話貢獻)
  • 你不修正自己錯誤叫人善意?中國意識過剩掛帥,看你編輯紀錄還被連續因此退回編輯
  • 回覆 2 小時前
  • 101.13.97.47 (對話貢獻)
  • 是否破壞不是你自己可以認定的,沒有任何跡象表示你有說明怎樣被破壞,他那邊只是增加姚明的參考資料不是嗎?

惡意推論是指亂報這件事情--101.15.136.109留言2017年7月7日 (五) 06:12 (UTC) 8

Himhim10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XE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Big5andgb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211.22.20.141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42.2.90.42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3.178.145.14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82.216.55.18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SDGF14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9.246.30.6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Aa7778273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許錒餵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36.228.205.20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Jie. Taiwa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封禁31小時--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10日 (一) 09:29 (UTC)

Trump T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10日 (一) 09:30 (UTC)

淡月抄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編輯並非破壞請確保其最近編輯構成破壞後再重新提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7月10日 (一) 09:32 (UTC)

苗寨創人楊十三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76.247.186.13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Chenxiaoshengs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Qinjunju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ou D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XE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維棠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南極的熊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Cwek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XE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南極的熊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南極的熊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南極的熊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Kou Do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Wpcpey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XEG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意見已3RR南極熊 吃企鵝還是吃冰塊 2017年7月12日 (三) 06:23 (UTC)

Morgan Siu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Howbunbu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方針指明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較寬容,當時本人不認識相關規定,而本人經管理員JWong提醒後早(多月前)已停止該行為,所以應該視為己處理,無在此再處理的依據,順帶一提222.167.166.187亦可能係210.6.10.XXX ip傀儡,放搒沒多久就突然以過往之失撿舉和自已偏輯立埸不同的編者,亦有以政治目的之嫌。

--Howbunbun留言2017年7月13日 (四) 04:20 (UTC)

(+)贊成:本人與閣下提及的IP沒有關連。IP傀儡乃指註冊用戶沒有登入直接編輯,例如Howbunbun

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7月13日 (四) 05:11 (UTC)

  • 兩位,編輯爭議請用溝通及協作解決。不斷互相攻擊,無助於解決爭議。《封禁方針》規定封禁並非用以懲罰用戶,乃駁回所請。不過眼見兩位一直爭吵,本人深信社群應該盡快通過《編輯禁制草案》,禁止兩位互動,及編輯此區塊條目。個人相信大家已經厭倦無休止爭議。--J.Wong 2017年7月13日 (四) 04:58 (UTC)
    • @Wong128hk:本人是一位普通IP用戶,過往從未與Howbunbun有任何交往。本人發現這麼多事實,是因為Howbunbun的討論頁仍留下他以前的爭吵記錄。
本人一向注重溝通及協作,正如本人在WP:同行評審#明德學院取得的良好先例。但是Howbunbun確實不允許別人改模板,嚴重影響用戶的編輯權利。
由於閣下曾處理Howbunbun的案件,不宜再處理此案,以免利益衝突。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7月13日 (四) 05:30 (UTC)

爭議剛剛已解決。已達成共識。對於因此引起的不便,謹此致歉。

--Howbunbun留言2017年7月13日 (四) 07:15 (UTC)

Karyjohn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Vc06697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111.241.39.23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14.39.12.15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216.126.224.224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Zetifree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 此人繼續對大量兩岸四地交通條目提刪,未經事前討論及查證,拒絕溝通,固執已見,錯誤解讀方針,假傳社群共識,蓄意誤導編者,破壞維基百科協作精神,也令讀者查不到所需資料。另外更公然請求其他人提供2本書的掃描版,漠視版權。基於破壞範圍大,時間長且持續,現再次要求根據Siumai的案例對其永久封禁。@Li Chao泉州柒巴士Su ZheDavid 75610@ShwangtianyuanDicky0615Erquanmen金牌雄鷹ATR50@ZetifreeBaycrest (作客) 2017年7月13日 (四) 16:14 (UTC)
  • 發現人:—Baycrest (作客) 2017年7月13日 (四) 16:14 (UTC)
  • 處理:拒絕。理由如下:
    1. 「此人繼續對大量兩岸四地交通條目提刪」:沒有規定交通條目不能提刪。
    2. 「未經事前討論及查證,拒絕溝通,固執已見」:存廢討論正是溝通條目存廢問題的最佳場所,經查,此用戶提刪都給出了理由,故而不存在拒絕溝通的問題。
    3. 「錯誤解讀方針,假傳社群共識」:未見用戶存在此類問題。四大內容方針(WP:NPOVWP:VWP:NORWP:NOT)都是社群共識,根據這些方針,條目內容必須依賴獨立可靠的二次文獻,不能做原創研究,不能依賴一次文獻,還要平等反映這些獨立可靠二次文獻中的觀點,按照比例收錄條目。而用戶的行為未嚴重背離這四大內容方針的原意。
    4. 「蓄意誤導編者,破壞維基百科協作精神」:未有證據表明用戶是在故意誤導編者,根據AGF原則,必須有直接充分的證據論證用戶的惡意,才可以。
    5. 「讀者查不到所需資料」:維基百科不是萬能的,作為一部百科全書,我們沒有義務為讀者提供他們最需要的資料。
    6. 「基於破壞範圍大,時間長且持續」:破壞的定義是,通過增刪修改內容,故意危害維基百科的完整性、正確性,然而並沒有直接明確的證據證明這一點。
    7. 「現再次要求根據Siumai的案例對其永久封禁」:燒賣君在未經存廢討論的情形下,大量重定向已有條目,經其他用戶勸阻仍然繼續此類行為。但是,被舉報人從未進行過類似行為。
  • 因此上,舉報理由一條都不成立。拒絕請求。--Antigng留言2017年7月14日 (五) 01:44 (UTC)
  • 此事不是才在6月看過一次嗎?!(再次中立偏支持封禁,但也有可能又是編輯爭議)--Z7504留言2017年7月13日 (四) 18:45 (UTC)
  • 如果不想要Zetifree編輯某條目的話,禁制他編輯那條目就足夠了,再次反對直接封禁…4279計算過程 2017年7月14日 (五) 00:28 (UTC)
按他這麼說所有的國營媒體都不算獨立、可靠來源了,這不是遊戲維基規則嗎,明顯是為了刪除而亂扣帽子,簡直就是擾亂。--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7月14日 (五) 06:10 (UTC)

還有早前被提刪的一些高雄市公車路線條目,小弟列出了高雄市政府出的《2014年高雄市公車路線導覽手冊》,以及隧巴613線列出多個政府公開文件作為合法來源,他竟然說是「非獨立來源」。在有關頁面存廢討論中,我為有關條目提出保留(就算是同路人Nivekin提出有關來源。例子:7月7日的頁面存廢討論中有關高雄239路公車的討論),他竟然是極力爭取最後一個Reply,而不是尋找有效來源,以讓有關條目成功被處決了。詳情可見6月13日的頁面存廢討論中有關613線的討論。如果連政府的都不屬可靠來源的,那麼維基百科可休矣!而部分香港巴士路線條目,他都公然要求把有關來源書籍整本掃瞄供他檢查,但未能得逞。他的行為令人咬牙切齒! 如果這樣都拒絕封禁他,那未免對編寫有關巴士路線條目的維基人太不公平了!ATR50 HX8152 歡迎找我談談 2017年7月14日 (五) 16:32 (UTC)

破壞者Zetifree有管理員Antigng維護,當然可以橫行霸道,要是其他沒有後台的人,早就被封禁了!—Baycrest (作客) 2017年7月15日 (六) 15:42 (UTC)

第一部分,關於上述理論

  • 首先,這個理論是當然是錯誤的。en:WP:IS對獨立來源有明確的定義:「An independent source is a source that has no vested interest in a given Wikipedia topic and therefore is commonly expected to cover the topic from a disinterested perspective.」,換言之,如果某個來源如果和被介紹的主題之間不存在既得利益,那麼這個來源就是獨立的,這個來源就可以被假定是在以沒有(因利益衝突造成的)偏見的視角介紹主題。那麼何為利益衝突呢?en:WP:IS給予了一定的解釋:「Interest in a topic becomes vested when the source (the author, the publisher, etc.) develops any financial or legal relationship to the topic.」,也就是說,如果來源的作者或者出版者與被介紹的主題存在著經濟或法律上的關聯,那麼這個來源就與主題存在著利益衝突。小結一下,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兩個結論:
      1. 獨立來源是指與被介紹出題不存在利益衝突的來源。來源與被介紹主題在經濟或法律上的關聯會導致利益衝突。
      2. 我們要求條目使用獨立來源,是因為這樣可以避免因利益衝突帶來的偏見。
  • 事實上,也正是因為第二點,所以我們在WP:GNG中要求條目擁有足夠的獨立來源。WP:關注度/更新草案如是說:「我們要求所有的條目主要依靠「獨立第三方來源」,如此我們便能撰寫出沒有偏見、平衡而又符合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的條目,同時條目也不會成為產品、服務或者是組織的廣告工具。」理順了這些關係,我們就來考察一下「青島公交」這個主題,和以上若干來源之間的關聯:
      1. 青島公交集團是一個企業。青島公交是青島公交集團推出的服務,所以後者不是前者的獨立來源。
      2. 青島市交通委有權管理和審批包括青島市內交通在內的一切交通相關的事宜。它不是青島公交集團的母公司,它和青島公交集團是審批與被審批,監管與被監管的關係。由於交通委及其下道路運輸管理局是在從另一個角度考量各個交通運營企業的運營狀況,審批這些企業提出的各種申請,猶如環保部門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一般,交通委不僅和青島公交集團沒有資金上的關聯,而且恰恰是在以一種獨立而沒有偏頗的方式「處理」青島公交集團這個特定的運營企業。另外可以參考en:Wikipedia:Identifying_and_using_independent_sources#Examples一欄中"business"和"government agency"的關係。
      3. 「青島市新聞辦公室」和「青島市交通委」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機構,其職責和分工完全沒有交集,更不存在任何經濟上的關聯或法律上的聯繫,毫無疑問兩者不可能存在著利益衝突。
      4. 「青島市新聞辦公室」與「青島新聞網」的關係,猶如「青島市交通委」與「青島公交集團」的關係——是管理/被管理、審批/被審批。所以一切分析如前,兩者不僅不存在利益衝突,而且前者的工作職責便是獨立地監督後者的運作。
  • 小結一下,「青島公交」這個主題和「青島公交集團」存在利益關聯,而「青島市交通委」獨立於「青島公交集團」,「青島市新聞辦公室」獨立於「青島市交通委」,「青島市新聞辦公室」又獨立於「青島新聞網」。所以,對於「青島公交」這個條目來說,公交集團的官網非獨立不能依賴,但是交通委和青島新聞網則有可能可以依賴。說「有可能」是因為除了獨立性之外還有其他的考量,比如交委網站上的一則例行公告,雖然是獨立來源,也是可靠來源,但是原始公告屬於一次文獻,同樣地不可依賴。
  • 講了這麼多理論,該有點實踐檢驗吧。對於一個一般的主題,通常會有正面和負面的評價,於是乎,在維基百科上考量來源獨立性的一個很好的指標是,來源是否涵蓋了主題相關的正面和負面的信息。(還記得我們為什麼要求獨立來源嗎?如果不記得看最上面第二點。)我們以南京公共運輸集團運營的南京公交為例吧:這是南京公交集團官網的新聞欄,可以看到清一色地,只有正面報導,沒有任何一點負面信息,這是來源與主題存在利益衝突的一個重要標誌。南京和青島一樣,也有交通運輸局,新聞辦公室和各個本地媒體,以上對青島的分析可以照搬到南京來,結論是「南京本地媒體」、「南京市新聞辦」、「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公交集團」彼此獨立。事實上,我們在南京本地的媒體報導里恰恰就看到了很多負面報導,例如:此報導(來自金陵晚報)此報導(來自南京日報)。深圳的情況同樣是如此,依據同樣的分析,我們知道深圳市交通委之於深圳公交,是獨立來源。這裡我們又找到了負面報導。實驗結果和理論分析符合得非常之好。

--Antigng留言2017年7月14日 (五) 13:47 (UTC)

@Antigng:接受您大多的觀點和結論。除去一點:青島交通委在利益上很難與青島公交公司撇開關係。前者管理後者,這存在法律關係。而如閣下指出「Interest in a topic becomes vested when the source (the author, the publisher, etc.) develops any financial or legal relationship to the topic.」,而此處的法律關係便損害了獨立性。您一方面承認交通委和公交公司的監管關係(並且這是一種法律關係),一方面認爲它們彼此獨立,顯得自相矛盾——當然這不影響閣下作出的結論。而en:Wikipedia:Identifying_and_using_independent_sources#Examples只是一篇論述,未必經過多少討論。--Zetifree (Talk) 2017年7月14日 (五) 19:28 (UTC)
嗯,這個問題提得不錯。我想有必要澄清一下。管理機構和被管理者存在法律上的關聯,但這種法律上的關係是單向的,即「管理機構」「管理」「被管理者」。 管理機構無論對被管理者採取何種行政上的措施,作出何種評價,都不會導致管理機構自身的利益受到損害;但是管理者採取的行政措施,卻會影響被管理者的利益。因此,被管理一方的來源,之於管理機構,是有利益衝突的,因為它的利益把握在管理機構的手中;但是,管理機構一方的來源,之於被管理者,是沒有利益衝突的。簡而言之,兩者的利益衝突也是單向的。--Antigng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16:11 (UTC)

Antigng說了這麼多,那麼以下條目你又如何看?

還有一些條目正在參與特色條目評選,也使用了大量政府來源,例如這2個︰

Baycrest (作客) 2017年7月15日 (六) 15:42 (UTC)

  • 均符合WP:NGEO。NGEO有兩部分,一部分表述WP:GNG,另一部分根據地理類條目的特色提出一些比WP:GNG標準更高,但更加易於驗證的標準,它們是到WP:GNG的捷徑,滿足他們極其可能滿足GNG。顯然後者就已經足以讓這些條目過關了(法定行政區劃,州及其以上的公路...)。但是既然我們研究來源,那麼不妨繞開WP:NGEO中的這些標準,直接看一看描述GNG的部分:
  • 前面三個條目是行政區劃。我們知道行政區劃的條目可以寫自然地理內容。顯然「自然地理內容」不屬於「人造的」地理景觀,也不需要考察「用以證明其關注度的來源」是否獨立。事實上,對於自然地理內容來說,任何來源,無論可靠與否,無論一次還是二次,都沒可能與之發生利益衝突。因而我們只需要驗證來源的可靠性和非一次性即可。我以聖地牙哥 (加利福尼亞州)為例,此來源由國家氣候數據中心發表,自然是可靠來源。而它分析了氣象記錄(一次文獻),得出了一些結論,這完全符合二次文獻的定義。因此,聖地牙哥 (加利福尼亞州)符合GNG。
  • 36號馬利蘭州州道是公路,是人造的地理特徵,我們就必須排除對它有投資的來源。事實上,我們有一整本書介紹此條公路,此書的作者是馬里蘭地質調查局,顯然不可能投資此公路,也是一個可以信賴的來源。經過考察書中的內容發現它並非全是原始數據,因而存在一部分「非一次」的內容。同樣地,符合GNG的要求。

--Antigng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16:36 (UTC)

第二部分,關於遊戲維基規則的指控

維基百科依照共識運作,通過溝通解決問題。不同的用戶對方針的理解不一致,存在分歧,當然應當透過溝通來消弭。如果沒有證據論證用戶的動機是「為了刪除而亂扣帽子」、「遊戲維基規則」,僅僅指出用戶提出了這麼一個不對的觀點,就斷言用戶具有惡意,這是站不住腳的。至於擾亂的指控,如果用戶屢次做出違反既有共識和方針的事情,那麼擾亂的指控是成立的,可是,現在並不是這樣的情形。用戶提刪的條目並非幾乎所有的都被保留(反映這種提刪不符合共識,在客觀上浪費了程序),其中相當可觀的一部分實際上並不符合內容方針的要求。是故,「擾亂」的指控依然不成立。 --Antigng留言2017年7月14日 (五) 13: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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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在下當時不知道這些做法,謝謝!請問有廣播方式傳遞訊息的方法嗎?=)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3:06 (UTC)
(?)疑問在下閱讀到Wikipedia:何謂忽略所有規則,我覺得此事件滿符合裡面所說的。而且我在事前已經有在Village Pump發起討論。=)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4:36 (UTC)
不。這個問題有很多既有效又不disruptive的解決方法。IAR什麼時候適合使用呢?比如今年早些時候,有日文用戶建立了機翻用戶頁面遭到G13(當時G13適用於所有名字空間),這種明顯的規則的初衷和規則的字面意思相衝突的時候使用。Bluedeck 劉曉波 2017年7月16日 (日) 12: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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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9計算過程 2017年7月17日 (一) 00:30 (UTC)

  •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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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見Village Pump 和 我與Wolfch的對話內容。再者,條目內容是無版權的,Wolfch哥一直都這樣提醒我。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08:53 (UTC)
「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協議」不是公有領域。--Mewaqua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8:55 (UTC)
所以維基百科的條目是有版權的? 但Wolfch哥在對話中並無回覆我的問題。--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09:00 (UTC)
維基百科的內容屬於維基百科的編輯們,參見WP:版權。——꧁༺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11:16 (UTC)
針對「條目內容是無版權的,Wolfch哥一直都這樣提醒我」,我用Wolfch 維基百科 無版權找過, 找到的是「目前也有些內容(例如父母管理訓練)是翻譯其他美國政府網站, 無版權問題」,我想知道我有提過「條目內容是無版權的」嗎?另外,若要提「誰誰誰說過什麼」之類的事,是否可以做一下功課,找一下我什麼時候說的,留一下連結?--Wolfch (留言) 歡迎參與今年的動員令 2017年7月15日 (六) 17:09 (UTC)
不好意思。您回覆的時間,是我要睡覺的時間了。我們明天再討論吧。--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17:43 (UTC)
我一直覺得一開始就來錯地方。為什麼要在當前的破壞進行你我的討論?--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17:46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其實消歧義不一定非要新建頁面,掛模板(比如{{redirect2}})也是可以的。——傑里毛斯留言2017年7月15日 (六) 09:09 (UTC)
謝謝!但當下就是沒想到這個。>"<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09:12 (UTC)
  • 在下相對於您Wolfch,只是一個超級新手,我弄來弄去的目的很單純,就是希望條目正確顯示,讀者覺得維基百科的資訊簡單明瞭。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作法是有問題的。我希望我繼續保有童年的單純 (雖然我知道很難)。 或許有請Wolfch寫出一個功能更齊全的程式並提供給維基百科使用。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09:12 (UTC)
  • 這類型編輯用程式會缺少人類的判斷了,因此需要各位編輯者的配合。閣下當然可以保有同年的熱心與單純,單同年的學校也是很重要的,符合社群的方針,使用正確的編輯方式,例如這次閣下的移動也是能學習的一點,還有判斷那一種編輯方式是正確的,學習在維基上面條目的正確移動方式,當有人回退時可以先試著與對方討論或至互助客棧或IRC討論,我們都是文明人,討論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式。--Zest 2017年7月15日 (六) 09:35 (UTC)
    • (:)回應主動找回退者討論是可以的,但必須在讀者閱讀未受影響下進行。如果條目連結已成無限迴圈,這是我也只能先回退再討論。我覺得大部分的新手應該都會向上面的方式創建dis-ambiguous page的。至於所謂cc by sa3.0。 我過去幾個月曾經與Wolfch 和 一位 A開頭的管理者對此有些討論,但都沒提過署名權。坦白說,這次的編輯方式也不是在下第一次了,但這卻是第一次Wolfch有如此反應。--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09:49 (UTC)
      • (:)回應維基百科有相關的規則,我只能簡單的說明,詳細內容還是請您要參考相關的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另外,我發現在我解說後,有時會被您引用(例如上面的「條目內容是無版權的,Wolfch哥一直都這樣提醒我」),但引用後的結果總覺得和我的原意不太一樣,因此為了避免誤人子弟,造成您的誤解及困惑,我會調整我的回覆方式,特此致歉。--Wolfch (留言) 歡迎參與今年的動員令 2017年7月17日 (一) 00:49 (UTC)

*剛才看了Wolfch的contribution Page 發現W哥技巧性迴避 "回退不過三" 的要求。 當然你可以在跟新人討論的時候刻意不提醒新人這項規定然後當新人回退三次時,通報破壞。但在下質疑的是,當新人已經回退兩次然後看到條目成為無限迴圈時,是否應選擇漠視讀者權益?=)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5日 (六) 10:07 (UTC)

早,我心裡在想,如果Wolfch哥能先依照順序回答我和他對話中的疑問後,再提報破壞者,提報我為破壞者後,若能持續保持溝通暢通,不要出現Late reply之情事,應該可以避免許多誤會。各位覺得呢?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3:04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所以現在的問題在哪裡?--A2093064#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3:47 (UTC)
"條目不屬於任何人"這句話究竟成不成立呢?若與「要求為頁面內容的創建者和一切修改者署名。」相比,何者較為優先?=)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3:55 (UTC)
{{subcat guideline-en|编辑指引|Copying within Wikipedia}}
僅供參考,為何又嚴格執行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3:59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如果您非得引用尚未生效的指引,那我只好引用現有方針,剪貼移動屬於破壞:「採用手工剪貼條目內容方式移動條目」。--A2093064#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4:04 (UTC)
Well, 我引用的是其他維基百科人提供給我的資訊。@_@--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4:13 (UTC)
@It's gonna be awesome:您的資訊看來有誤,勢必要好好釐清一下,以免重蹈覆轍。--A2093064#Talk 2017年7月16日 (日) 04:14 (UTC)
  •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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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遇此情況應先通過對話頁向對方詢問。由於IP君並非只單方面刪除原有的來源,而是同時加入有頁次的書籍資料,目前可善意推定IP君是修訂參考來源。--Thomas.Lu留言2017年7月29日 (六) 14: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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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方]] 
  • 哈,其實我完全不關心動物,從未沒到過動物園,而且反對「動物權利」這個偽命題,也反對政府保護動物,不相信的話可以看我在其他平台的發言。

— 胡蘿蔔

在彼此溝通的過程中,直接挑明他的意圖,顯見是刻意製造事端。--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22 (UTC)

(!)意見請管理員慎重處理此事,這件事的處理結果攸關中文維基百科的聲譽。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26 (UTC)
若胡蘿蔔將其討厭動物的真實意圖用中文英文為由包裝後,到動物主題大肆破壞,最後還沒事,在下認為這對於全體維基百科人的形象不甚公平,好像整個社群都允許這樣的作為。 嗚嗚 請管理員明察,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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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方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胡蘿蔔以主題路經不是中文為由提刪並任意改變路徑導致主題癱瘓,隨後更於討論中口出狂言,挑釁討論者,這不是破壞?
    哦。我都不知道怎樣回覆了,233

— 胡蘿蔔

哈,其實我完全不關心動物,從未沒到過動物園,而且反對「動物權利」這個偽命題,也反對政府保護動物,不相信的話可以看我在其他平台的發言。 — 胡蘿蔔

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們接受上述言行舉止??

此例一開,天下大亂!

在下對此甚感遺憾,對方直接挑明就是因為歧視動物才來提刪,並以程式路徑有中文為由行之,竟然被認定僅是爭議而非惡意!--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2:46 (UTC)
Awesome君,有一句話說,「我不同意您說的每一個字,但我捍衛您說話的權利」,「同意說話的內容」和「捍衛說話的權利」,是兩個彼此獨立的命題,沒有邏輯上的關聯。同樣地,「用戶討厭動物保護」和「用戶在Portal:動物的編輯具有惡意」,也是兩個獨立的命題,沒有邏輯上的關聯。用戶聲稱他討厭動物,這並不能推出他在Portal:動物編輯的動機是惡的。拿我自己來說,我非常憎惡中國大陸高鐵建設的過度超前,在我看來西部窮地方根本不值得造350km/h的高鐵——事實上,我認為遠期客流達不到120對/日的地方都不應該建設350km/h的高鐵,否則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但是,這並不影響我修改高鐵相關頁面明顯失實的信息。--Antigng留言2017年7月30日 (日) 12:55 (UTC)
謝謝你 我懂了,但我覺得胡蘿蔔的發言不妥,社群若以言論自由來無視類似對於生命的歧視性言論,在下將深感遺憾。 TT--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3: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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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自己欣賞It's gonna be awesome的大作,「🐹貓咪說:喵~請協助在隸屬於分類:動物的條目內容底端添加右邊的模板!謝謝User:蘭斯特的協助!」「🐻小老鼠說:右邊的模板語法為:{{AnimalsPortal}}。🐻」「🐷豬豬說:我想立即更新下方幾個輪播條目 Show new selections below (purge)🐷」,這不是錯誤是甚麼?而且主題名不應使用英文,這也是閣下的錯誤。--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18 (UTC)
主題名稱是"動物"、而"animal"也可,此主題是與蘭斯特一起完成的。反正您說那麼多,都不能掩蓋您破壞主題的行為。=)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23 (UTC)
不留言->「未經討論就魯莽行動而造成該主題損毀」
簡短回答->「仍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詳細留言->「說那麼多,都不能掩蓋您破壞主題的行為」
好!另外我重申,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謝謝。--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27 (UTC)
不留言->「未經討論就魯莽行動而造成該主題損毀」 : 事實
簡短回答->「仍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 您可以試試以後每個人跟您溝通,您都回一個 "哦" 字。=)
詳細留言->「說那麼多,都不能掩蓋您破壞主題的行為」:請問您提的哪個理由能合理化您破壞該主題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37 (UTC)
哦。我都不知道怎樣回覆了,233--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39 (UTC)
(:)回應233是什麼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40 (UTC)
(:)回應捶地大笑的意思=)。4279 2017年7月30日 (日) 10:52 (UTC)
(:)回應謝謝你,請問你知道他想表達什麼嗎?--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57 (UTC)
(:)回應:就是不管怎麼回復您都不滿意,使得對方感到無奈的意思。燃⁠燈 談笑風生 2017年7月30日 (日) 16:36 (UTC)
(:)回應真希望他有那麼無辜就好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6:40 (UTC)
至今動物主題的輪播條目還沒修復呢!QQ 想到這裡又想到他當時信誓旦旦的說詞......恩。--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6: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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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方]] 
  • 哦。我都不知道怎樣回覆了,233

— 胡蘿蔔

在彼此溝通的過程中回覆這句話,極度不適當。意圖擾亂溝通,製造事端。

新用戶的試驗:
新用戶點擊「編輯本頁」按鈕看是否真的可以編輯頁面,於是寫入一些東西試驗。這不是破壞!與之相反,對這些人要熱情鼓勵,引導他們至沙盒(例如:使用test模板),使他們能繼續練習。
學習維基的標記語言和格式:
有些用戶需要一段時間學習標記語言和維基內容的格式,在這段時間裡,他們可能進行一些試驗。與其將其歸入破壞行為,不如給他們一些積極的幫助,並引導他們閱讀Wikipedia:如何編輯頁面等幫助文章。
違反中立的觀點
我們很多人可能很難理解維基百科這一方針,即使很多維基老手偶爾也會加入不適合中立觀點的內容。其實,我們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的被自己的信仰所影響,這方面不算破壞,應該尋求討論,以修正描述的傾向。
勇敢的編輯
維基人經常為改進文章而對其做改頭換面的編輯,因為維基百科就是這樣鼓勵我們的。有時候一個人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撰寫的內容被徹底刪除或改寫,或者轉移到討論頁,很容易聯想到破壞,但這些編輯行為不是破壞。
不可預料:
有的人用一種不尋常的編輯方法,也不算是破壞。打個比方,不熟悉現代標準漢語的用戶,可能會在擴充條目時會有些許文法上的問題,使得一般用戶不易理解。
如:「拉麵興於日本,始由明治時代開港時,於橫濱出現的中國人街的中華料理店」,這不能看作是古怪的破壞或是機器翻譯條目,只是新手,要友善地告訴他如何更適當的潤飾文字,不要全盤否定以及打擊。
固執己見:
一些用戶不能或不願同別人達成共識,甚至不顧其他所有人的反對,頑固地進行編輯。這的確令人遺憾,但不是破壞行為,請參考Wikipedia:爭議的解決
騷擾或人身攻擊:
維基百科有明確的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的方針,而騷擾其他維基人也是不允許的。儘管有些騷擾行為是破壞,例如破壞用戶頁或在條目內加入人身攻擊其他用戶的內容,但有些騷擾行為卻不一定是破壞。

請問胡蘿蔔的行為符合上述哪一項呢?=)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39 (UTC)


只要把Portal:Animals所有子頁面移到Portal:動物下,就能解決問題。這個我好像不單說了一遍?--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1:39 (UTC)

已經有好心人協助收拾善後(=把Portal:Animals所有子頁面移到Portal:動物下),但輪播條目仍然是癱瘓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6:53 (UTC)

胡蘿蔔討論 · 貢獻 · 封禁日誌

(!)意見若要全中文化,就請自行開發一套程式語言!!--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01 (UTC)

(!)意見請管理員協助恢復該主題被破壞前的狀態。該使用者以莫名其妙的理由破壞該主題,如果該使用者能開發出一套全中文的程式語言而且非常實用,那麼達成他的個人目標指日可待!=)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03 (UTC)
一、請先看本人的理據,各位自己看It's gonna be awesome的版本,「🐹貓咪說:喵~請協助在隸屬於分類:動物的條目內容底端添加右邊的模板!謝謝User:蘭斯特的協助!🐻小老鼠說:右邊的模板語法為:{{AnimalsPortal}}。🐻🐷豬豬說:我想立即更新下方幾個輪播條目 Show new selections below (purge)🐷」,這是多麼喪心病狂的兒童維基百科!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版,不是兒童圖書,也不是遊樂場。適當的趣味是非常好,但這明顯非常過火。二、主題癱瘓是技術錯誤引致,已請求管理員處理。--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05 (UTC)
您就是破壞者,莫名其妙以這是多麼喪心病狂的兒童維基百科!造成他人困擾,明顯違反WP:擾亂--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08 (UTC)
哦。--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09 (UTC)
您已違反"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卻仍一副無所謂的樣子。--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10 (UTC)
我不是闡釋觀點,也不是擾亂,而是修正閣下的錯誤。--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11 (UTC)
未經討論就魯莽行動而造成該主題損毀,事實明確。--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13 (UTC)
Awesome請冷靜,之前被指控的原因不一定代表別人也一樣啊,還有Carrotkit,Awesome稱他自身有一些特殊狀況,因此會有您認為過於「兒童化」的風格。

兩人都沒有破壞啊。4279 2017年7月30日 (日) 10:18 (UTC)

條目的輪播已經壞掉了。QQ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41 (UTC)
@TEntEn4279:您好,感謝您的關注。維基百科是面向全部讀者的,自然不可以走兒童讀物的路線。我前面說了: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英文版,不是兒童圖書,也不是遊樂場;適當的趣味是非常好,但這明顯非常過火。--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30 (UTC)
胡蘿蔔,請問您平時真有在關心動物嗎?您平時約人出門會去逛動物園嗎?不要動不動就一副 兒童 就是不好、應該消滅的口吻好嗎?--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43 (UTC)
哈,其實我完全不關心動物,從未沒到過動物園,而且反對「動物權利」這個偽命題,也反對政府保護動物,不相信的話可以看我在其他平台的發言。但是這完全不影響我編輯維基百科的能力。--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48 (UTC)
已經有好心人協助收拾善後(=把Portal:Animals所有子頁面移到Portal:動物下),但輪播條目仍然是癱瘓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6:59 (UTC)
另外,中文維基百科有規定「程式路徑必須是中文嗎?」顯然沒有!既然您自稱具有編輯維基百科的能力,那麼就是明知程式路徑是英文乃語法所致,仍刻意藉故改變路徑導致主題損壞,實屬刻意破壞。--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0:56 (UTC)
反正標題就應該用中文。其他指控,我不認為需要回應。--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2017年7月30日 (日) 10:59 (UTC)
不關心動物怎麼還有猴子孵育場?[開玩笑的]4279 2017年7月30日 (日) 11:00 (UTC)
標題是中文。總之從您的回應中可知您的舉動出於惡意,並意圖藉故 (語言) 來破壞,請管理員明察。--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02 (UTC)
@KOKUYO:您好,本主題中的紅煉原本是有內容的,但被胡蘿蔔藉故破壞,請您協助復原,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08 (UTC)
(:)回應建議您可考慮先回退胡蘿蔔的操作,以免程式錯誤複雜化。謝謝你--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11 (UTC)
哈,其實我完全不關心動物,從未沒到過動物園,而且反對「動物權利」這個偽命題,也反對政府保護動物,不相信的話可以看我在其他平台的發言。

— 胡蘿蔔 由此可見此用戶的操作是基於惡意,若以編輯爭議輕輕放下,可能會有爭議。在下懇請閣下對此決定予以慎重考慮,謝謝。=)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14 (UTC)

嗯,把所有子頁面移到Portal:動物下,就行了。與我的編輯沒有關係。--胡蘿蔔 熱烈慶祝化學成為動員令主題 今天, 07:11 pm (UTC+8)
就落一句「跟我沒關係」?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1:19 (UTC)
已經有好心人協助收拾善後(=把Portal:Animals所有子頁面移到Portal:動物下),但輪播條目仍然是癱瘓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7月30日 (日) 17: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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