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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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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健(16世紀—1638年 ),字天行[1]北直隸保定府蠡縣城內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王行健是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的進士,獲授戶部廣東司主事,管倉差五個月省下二千多石米糧,管新餉庫一年省下六千餘兩,天啓年間外任九江鈔關榷關官主事九個月,正稅以外也省下四千五百餘兩,全數拿來買銅給朝廷使用,不久因為父母年老辭官歸養,即使七次得薦用也不再出仕。

崇禎二年都城戒嚴,王行健倡義拿出千金捐餉,獲建坊旌表,同時修築蠡縣兩關石橋方便;崇禎十一年(1638年)十一月清朝軍隊攻至蠡縣城池,他分守南門,十一天後城破,和長子廩生王奎光殉難,給事中沈迅上奏關於蠡縣死難一事中,提到他的死狀最慘烈,入祀鄉賢祠[2]

引用

  1. ^ 達春布 修 黃鳳樓 纂 《同治九江府志•卷二十五•職官•關督》
  2. ^ 2.0 2.1 光緒《蠡縣志·卷六·人物志》:王行健,城內人,萬曆己未進士,任戶部廣東清吏司主事,管倉差五月報羨米二千餘石,管新餉庫一年報羨六千餘兩,俱咨部紀錄;任九江口鈔官凡九閱月,除正項解足外羨銀四千五百餘兩,盡數買銅解部公用,以親老辭官歸養,臺省薦章七上會未之出之。崇禎己巳都城戒嚴,倡義捐餉千金,建坊優旌,修蠡兩關石橋,往來永賴。戊寅十一月大清兵至蠡城,分守南門信地不離十一日,城破同長子廩生奎光殉難死,科臣沈迅具蠡縣死難奏,到底不離南城一步,而被傷最慘者王行健也,父忠子孝,祀鄉賢祠。

參考文獻

  • 光緒《蠡縣志》·卷六·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