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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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朝玉(16世纪—17世纪),字硕甫,号㧑谦,又号大室浙江杭州府仁和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六十三名举人[1],曾任丹徒县教谕,四十七年(1619年)成己未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福建恤刑。时珰焰方炽,朝玉风骨嶙峋,中峙不屈。出知河间府,绅士为魏忠贤立祠,请太守书名于榜,坚拒不可,几罹于祸。崇祯初年录用正士,擢江西饶南道副使,晋山西右布政,士民保留,改江西,后迁河南左布政。朝玉在江右擒剧盗,兴复水利,以德政著闻。及至河南,捍御流寇,复以劳绩著,以疾终官署,九江士庶思慕不已,祀之名宦,乙亥崇祀乡贤祠[2]

参考文献

  1. ^ 《万历四十七年己未科进士履历便览》
  2. ^ 《应㧑谦文集》
  • 《杭州府志》
  • 《浙江通志》